第1179章
要房玄龄说,这种问题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应该是保留央洲官府进入莺莺国在央洲驻地、或者船只等等进行搜查的权力。 还是那句话,不管这种条约到时候到底能不能成功实现,都要先有这么个条约才行——有了这么一个条约,到时候才能有依据,才能进行扯皮,而不是完全因为军事问题被莺莺国而压制。 长孙无忌也道:“确实,如果这么规定的话,那央洲就完全没有进入莺莺国船只或者央洲驻地的权力,实际上就是把所有权力也交给了莺莺国,让莺莺国掌握了所有主动权,让他们能够选择到底交不交出来这些犯人。” 如果莺莺国不交出来,央洲又能怎么办? 【第十条,则是关于很可能会出现的“他国心生歹意”的情况。简英也把这个皮球扔给了莺莺国,他表示,莺莺国现在根据条款,得到了除去原本的关口之外的四个通商口岸。而若是日后其他国家也想要获得这样的口岸,也想前去通商,那么就去找莺莺国去,由莺莺国处理,让他们依旧在关口进行商贸活动,不要生出什么事端来。】 【第十一条,是关于新开放给莺莺国的四个口岸的这些关税问题。简英想要仿照花穗城的情况来处理这四个口岸的事情,包括税率问题。但是这实际上也与之前签订的那个金京条约有所冲突了。】 【而关税问题,也在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央洲的巨大问题。】 【第十二条,则属于是对于金京条约的补充事项。简英表示,对于金京条约,皇帝已经同意了在上面加盖国玺,莺莺国君主也必须这么做。】 清朝,崇德年间。 皇太极已经感受到了不同思维方式的冲击,以及不同制度的冲击。这份冲击远远比皇帝等人来得早,早在神迹粗略介绍莺莺国的情况的时候他就已经有所感触。 随着央洲和莺莺国的接触变深,随着后续条约的签订,他的感受就越发深刻。 虽然以皇太极现在的粗略认知,也不能明确出来莺莺国内部到底是什么情况,也不能说就能找出来一个绝妙的应对方案,但是他确实能够明白,此时央洲的情况绝不只是一个简英、以及与简英共事的伊农、牛堂乃至其他官员幕僚们的问题。 简英转交给莺莺国舰队的这份条款,是他对于后续交往的处理方案,是他在考量了许多可能出现的问题后找到的应对方案。同时,这也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还是伊农、牛堂、幕僚们的想法——简英不会是自己一个人想完并且写完这十二条条款内容的。 当然,即使是没有参与条款撰写的人,也不代表他们不是类似的想法,比如刘玉汶,比如皇帝。 这是整个央洲的问题,是整个央洲上上下下的问题。 简英也好,钱州的那些官员们也好,刘玉汶等人也罢,这些都已经算是在此时的央洲官员群体中比较对莺莺国有一些认知的官员了。那些身处内陆、高居庙堂的地方官员或者朝堂大员们,他们对于莺莺国的认识程度是什么样的?他们对于莺莺国和央洲此时的局面情况又是怎么个认识? ……这样的问题太大了,存在程度也太广泛了,完全不是能够简单解决的。皇太极非常清楚,就是明朝那样,上上下下都还没有到了对大清没有认识的地步,他们也都还有能力,且还背负着两方冲突、朝廷摇摇欲坠的压力,到头来都没有能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