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烈枫的时间观念非常强。你让他午时三刻赶到刑场,他绝不会晚一点点,也不会过早而叫人难堪。任何事情都这样,哪怕他知道你要让他上刑场。他一向的习惯便是如此,长年的驻守边关,是极度自律、执行力强到身不由己的人,因此才能够在极其残酷的沙场中存活并成长,是生命力异常顽强的存在。 然而方才他却对赵佶说“我晚些过来”。 “晚些”是个模糊的用词,意味着不能够确定。不能确定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一般情况下,是因为王烈枫碰上了什么不可抗的,影响大到不得不停下手头一切事情的情况。 可是王烈枫也才回汴京不久,能有什么事呢? ——也只能是他自己的事情了,比如身体状况。 比如这积攒了许久的伤,加上连夜的搏斗、寒冷的气候,新伤旧伤一并发作,连带着好几年都不见得能发作一次的头疼脑热,一齐地涌上来,叫他一个身强体壮刀枪不入的青年,都变得浑身飘飘然起来,身体酸痛,头疼欲裂,视线模糊不清。 最诡异的是,他觉得热。 别的症状都不会使他怀疑自己得了病,肌肉酸痛和睡眠不足导致的头痛,几乎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他并不是比别人承受更少的痛苦,恰恰相反,他只是忍耐力更高,对于痛苦更沉默而已。 而热就不一样了。这寒冬腊月,满地白雪,何况还是刚从窒热的天牢中出来,温差极大,更不可能感觉到热了;人只会瑟瑟发抖。问题是,此刻他一边觉得热,一边在微微颤抖。在冰天雪地里感到热是值得警惕的,那可能意味着人快要被冻死了,因此才出现幻觉。 一念及此,王烈枫觉得很不安,毕竟是刚回汴京城,还没回过家,不知道自己的爹怎么想。头一个晚上没回家也就罢了,在宫中脱不开身;可是这都第二天了,怎么还是没有出现呢?实在是个逆子!或者觉得他已经死了,也很正常。 当兵打仗,他爹比他有经验,应该能很快接受现实吧——何况他自己也希望自己要是死,能够痛痛快快彻彻底底地死,不需要给人留下什么想象的空间,那就谢天谢地了。实际上,死是不容易的事情。 一直到刚才,王烈枫都觉得自己没什么大事。然后他意识到自己躁动不安的思绪,无法抑制的胡思乱想,他觉得自己可能已经快要不行了。 而且,而且,在此之前,飞魍伤了自己,用那破碎的,生锈的,濒临腐烂的铠甲——他想到那些感染了破伤风的士兵,浑身抽搐,然后瘫痪。 他不怕死,他怕瘫痪。 因此,他内心咯噔的一下,反而是加快了脚步。 因为他的第一反应是,快些,快些到家,别死在这里,至少要去看一眼妹妹。 可是他之前的判断毕竟很理智和正确:他需要“晚一些”,因为此时他的身体实在是过于虚弱,没办法支撑他用更快的速度往前走,往这山的山下走;上山容易下山难,他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又拦,他越走越迷糊,头痛得他快要睁不开眼,伤口处的灼烧感愈发强烈,警告他快点治疗快点休息,连胃都来凑个热闹,胃痛发作起来,像是拧紧了一个死结,将他的五脏六腑扭称一团,他的身体处在崩溃的边缘—— 说起来,他从进入天牢开始,还没有碰过一点食物呢。 他捂住额头和眼睛,深呼吸试图让疼痛和焦灼减轻一些;没有缓解。他跌跌撞撞地往前以踩,透过柔软的雪,那是冻住的一条山泉,顿时,他脚下一滑,踩了个空,整个人往下滑,下一个瞬间,他失去支撑,在半空中,他心里蓦地一空。 冬天的鸟和树叶一样稀稀落落,从树丛里飞起来。 王烈枫运气很好,没直接摔下悬崖,这附近陡峭的悬崖并不多,之前天牢所在的地方算是一个,但不大会是这里。王烈枫只在空中停留了一瞬间,就掉进了一片苍翠茂密的松枝里,然后层层叠叠地往下撞,往下坠,他只来得及挪开手,才微一睁眼,就跌落到了地面。 王烈枫声音很轻地呻吟了一声。他很少这么狼狈。他勉强支撑起身子,挪动到树干旁边,凭着树干坐下,耳鸣嗡嗡地往上看了一眼。 这冬天里唯一不凋敝的树,在大雪压顶的时候依旧泰然苍劲地舒展着。虽说枝叶有些扎人,划破了他的手腕手背,可毕竟给了他很大的一个缓冲。 他默默地运起功来,先与自己的伤相抵抗,再试图把体内这突如其来的病意往外逼。 然而他竟然失败了,反倒是引得体内真气乱撞,伤及了内脏,他把持不住,哇地吐了一口血,可是这真气仿佛也不属于他了,依旧未停下,将五脏六腑挨个撞了一遍,吐出来的血足有小半盆;他颤抖得愈发剧烈了,再吐已经吐不出血,而是发苦的胆汁。 此刻好几层的伤口也同时崩裂,简直是从外伤到内,连精神都变得混沌。 王烈枫的作息也十分规律,在军营里,该睡了就闭眼,吹号角了就起身。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鏖战三天三夜,也并不十分影响。他坚信多睡不如少睡,补觉不如准时睡。 可是他居然觉得困了。 可能是失血过多。 还不如不疗伤,等慢慢恢复,留下病根,身体比之前弱些,至少可以活。可是现在,屡次的恢复失败,几乎是要了他的命了。 王烈枫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端王殿下随时要喊他回去,可现在他浑身绵软无力,连站起来都困难。 他深呼吸着,听见树洞里松鼠窸窸窣的啃吃松果的声音,那声音变得极其大,毫无规律地,越来越响,扎进脑袋里,叫人厌烦。 他的耐性一向很好,可以忍住不出手,直到对手露出破绽,再一击制胜;也可以按兵不动,等候时机到来,一举得胜,斩获敌军首级。可是他太难受了,他觉得有几千张细细的小嘴,在他耳朵与下颚骨的缝隙中啃食,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哪来的这样讨人厌的小动物? 王烈枫迷迷糊糊地,感到那小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跳到他脑袋上,柔软的尾巴拂过他的眉心,然后一转身往他额头上跳下来。 松鼠的尾巴是如白色的。 既然如此,似乎有点可爱。 可还是挡不住它的闹腾。它跳来跳去,窸窸窣窣的声音就没有听过,一直一直要钻到耳朵的最深处。 王烈枫决定捏死它。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又心软了,想着把它丢回去就好了。 他一把捏住了小松鼠的尾巴。 ——怎么回事? 绸缎般柔软,蜜糖般细腻,雪花般洁白。 “王大将军?” 他猛一激灵,整个人清醒过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复又睁开。 幻觉散去,一个姑娘的手悬在半空,被他捏住手腕,也不挣扎,而是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的脸看。 她生得很漂亮,脸小而精致,约莫十七八岁,是小家碧玉的样子,皮肤白净吹弹可破,一缕乌黑长发垂到下巴。可她的眼睛是又是不安分的,顾盼生辉,像是装了最明亮的一片雪花在里面,配着细长温柔的柳叶眉、小巧的花瓣似的嘴唇,尽管额头和人中似乎短了些,中庭又长了些,可这样有少许缺陷的女孩子,恰恰是能让人最印象深刻的,而且很受欢迎:有的人觉得她虽然美,却有这样那样的缺憾,因此就可以配得上浑身是缺陷的自己;也有的人觉得她少了明艳大气,也规避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是想娶她为妻的。 她穿着一身素色,衣服穿得很厚,似乎是以保暖作为首要选择;也是,寒冬腊月的,是该多穿些了。贵族小姐或是后宫嫔妃,之所以喜欢在大冬天,在宫里只穿一两件,以显露她们优美的身段和洁白的脖颈,与美丽的脸交相辉映,那是宫里烧着火,自然热些;何况有其他美丽的女子争奇斗艳,嫉妒之火能烧得人斗志昂扬,不畏严寒。最贫穷的贫民,与最富有的小姐,竟然穿着同样厚薄的衣服呢。 但是王烈枫是觉得窘迫的,毕竟他差点把人姑娘伤到了——万一刚才真的一发狠,后果不堪设想。这样想着,王烈枫立刻松开手,道:“抱歉!在下无意冒犯。只是……” 他话未说完,真气滚涌着翻上来撞击内脏,他立刻捂住嘴,血从他指缝里往外渗。 他的手和脸已然失去血色。 “只是你受伤太严重,看不清东西啦。天寒地冻的在这运功,实在是很危险,我就当你是艺高人胆大吧,可是你现在好像处境不妙呢。你是王大将军,没错吧?”姑娘托着自己的手腕,柔声说道。她低下头往手腕上吹了口气。 虽然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却也将她柔嫩的手腕捏出了一片淤青。 就像是女人生产时候,咬着毛巾,大汗淋漓,或是咬着丈夫的手;是因为疼痛,所以要不顾一切地拖住什么,给自己一个安慰。 因为他太痛了。稍有动静,他就会神志不清,甚至刚才只是一阵风刮过松枝,发出了些响声,就让他体内的真气横冲直撞。 王烈枫感到内疚异常,道:“在下正是王烈枫。实在不好意思,伤着了姑娘。” 他说着,一阵腥甜又从肺部翻上来,堵住喉咙,他身子往前一倾,又要吐血,那姑娘立刻蹲下身,左手伸到他肩后,往背上猛地一拍;右手拇指之下的部分抚住王烈枫胸前的膻中穴,沿着正中线下移,向中脘穴方向推动,力量逐渐加重。王烈枫顿觉舒缓许多,呕吐感也止住了,这时候姑娘右手仍停留在他身上不动,左手伸进右边袖口,从里面摸出一粒药来,塞进王烈枫口里,朝他嘻地一笑:“咽下去,没毒!一,二……三!” 就冲这一笑的惊艳劲,王烈枫也惊得咕噜一下吞进了这颗药丸,尽管它个头不小。药丸的味道不算难吃,有蜂蜜的香气,又甜又辛辣;也怪,吞下去之后,竟立刻不觉得难受了,腹部的疼痛也减缓了,而且浑身温暖舒坦——是温暖的让人放心的热;真气也流归了各处,整个人慢慢地平复下来。 “照理说,我数三下之后,马上就能起效啦。”姑娘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这是活着的感觉。 王烈枫感激地道:“确实好多了,谢谢姑娘。敢问这是什么灵丹妙药?” 姑娘眼珠子一溜,道:“灵丹妙药?你前两天经过我爹的摊子的时候,可是爱理不理的,可能觉得是骗人的东西呢!” “……啊?有这种事?我竟然这么有眼不识泰山吗?” 王烈枫努力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摊子,那就是集市。他上一次去集市,是和端王殿下一起的时候。是在夜晚,还帮他买了炒栗子,途经几个小摊。啊,那些小摊的其中一个,是一个中年男人舞刀弄剑大旗上写着,林氏大力丸,童叟无欺。他嫌弃他舞刀舞得花拳绣腿,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抱歉,但是——这是‘大力丸’吗?”王烈枫道。 姑娘噗嗤一笑:“天啊,你还真记得啊!不过,那只是个招牌,这东西,可是我爹的独门药丸,里面有几十味药材……悄悄告诉你一点哦,有党参,茯苓,酒炒白芍和肉桂,再加几大勺蜂蜜粘合,就成了这一颗十全大补丸了。” 王烈枫笑道:“原来如此,果然不是虚名,服下以后还真是滋补得很。” “那当然了,它专治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本来是爹看我体弱,又不肯好好吃饭,专门叫我吃的,谁料碰到个你,比我还虚。” 王烈枫被她逗乐,开玩笑道:“可不是吗!你现在推我一把,我马上能从这悬崖顶上滚下去,刹不住车的那种。” 姑娘道:“你可别以为我在胡说哦,现在你是恢复了,刚才,要不是我及时看见你,你只怕是两眼一黑,不知道会滚到哪个角落呢。”她眉头微微一皱,“所以,你是怕中毒吗?为什么连着好几天不吃东西?” 王烈枫笑道:“这你都能看出来?”他确实是把所有吃的都给了赵佶,就担心他饿着,而自己滴水未进——赵佶没有察觉,以为他早已吃过了,可是眼前的小姑娘竟这样眼尖,一眼瞧出他哪儿不对劲。 姑娘笑道:“这还不简单?大冬天的,你却满头的薄汗,脸色苍白,双手发抖——虽然力气还是挺大的。这就是典型的不吃饭的后遗症了,我经常发作。” 王烈枫道:“吃不饱么?” 姑娘道:“你不懂,我只是怕变胖。” 这话王烈枫听妹妹说过,为此他还批评过她好几次,甚至是盯着她把饭吃下去,然而王初梨不依,专门在桌下准备了个小兜兜,不吃的饭放进兜里,吃完了藏起来。那他也没有办法了,原来女孩子都这样。 但他还是要多说一句:“……小姑娘,还是得吃饭啊!” 姑娘走过来,弯下腰来,拿手指点了点他额头:“劝我吃饭?你倒是说说,你怎么不吃呢?不吃就算了,还试图运功自疗,是吧?这是加倍的自我损耗。别的不说,我爹可是正经看病的,医术这种东西,我虽然是姑娘家家的,但还是比你懂得多些。” 王烈枫苦笑着道:“好,是我错了,我听你的。”他抬头望了望天,一群鸟飞过去,他叹了口气,道,“那,神医,我肩膀很疼,感觉动不了了,你看有什么办法么?” “我看到了。我帮你处理一下。”姑娘说着,在他身边蹲下,将他左边肩膀上包着的布扯下来。王烈枫身材颀长,姑娘蹲下来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身高不太够用,半蹲着,又变成扎马步,累得很;于是她双膝跪地,挺直了身板,攀着他的肩膀。 她的气息拂过他的耳畔,温软酥麻,有木质的幽远清香。 这让王烈枫想到了他从未踏足过的江南。 他这才想起来还没问姑娘的名字。 他于是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这里的人么?” “啊,王烈枫啊,我知道。叫我林珑就好了。树林的林,小巧玲珑的珑。不是这里人,跟着我爹从南方来的。” 姑娘随口接了话。她认真地将王烈枫自己包扎的布条揭开的时候,结的痂被撕裂,王烈枫轻轻地嘶了一声,倒抽一口凉气;姑娘看了看他的伤口,微微一惊道:“都骨折了啊。” “没事,你就正常用力就行,我不怕疼,林姑娘。”王烈枫道。 林珑笑了笑:“那最好了。当年爹给人看病的时候,总是下手过重,把他们痛得哇哇叫,以为爹要害人,大闹着说不要继续了,说我爹想谋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