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烈枫笑道:“那你爹停手了吗?” 林珑道:“当然没有啦,他一定要按住他们,不让他们跑,一直到治好为止。要是中途停手了,病也没治好,还痛,他们就真的会以为吃了亏,那爹才是吃力不讨好,赔了夫人又折兵——虽然这样说我娘不太好,她生下我时候就去世了,那时候爹正出去给人看病,邻居家的婆婆过来帮忙接生,保住了我,却没有保住我娘。呀,说撇了。不过,我也不是很伤心,因为在我记忆里,实在没有我娘,伤心的只是我爹而已。” 她从袖口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葫芦和一包药。她捏着那个小葫芦,拔出塞子,浓烈的酒香钻了出来,是陈年的烈酒了。 王烈枫道:“林姑娘喜欢喝酒啊?” 林珑道:“这是给你用的。” 烈酒浇到王烈枫肩膀上的时候,王烈枫感到疼痛直冲天灵盖,头皮发麻几欲炸裂,他脸抽搐了一下,道:“难怪那些人要逃了……” 林珑道:“别动哦,我可按不住你,但你的肩膀就不会好。” 王烈枫好脾气地道:“好,我不动。” 林珑用手指指腹触摸到他骨折的部位,停了一会,想了一想,然后持握骨折两端,抵压骨折突出的一段,托住下陷的另一端,用力一按,骤然将断骨反折,逆向回旋,断端就此接上。她的动作非常果断,加上王烈枫一动不动,整个过程进展异常顺利。 “好了。”林珑揉了几下他的肩膀,“你周围筋络也受损了。整个肩膀被捅穿过,所幸手臂没废。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你居然还能正常活动,果然不是普通人呢。” 她开始给王烈枫上药和包扎。药一敷上去,疼痛立刻缓解大半,清凉清凉的往下渗,王烈枫刚才疼都没喊一句的,这草药,加上林珑白净美丽的侧脸和身上柔软的香味,倒是让他没忍住呻吟了一声。 林珑抬头问道:“痛?” “没有。是……没有。”王烈枫连忙摇头,脸红了一红。 真是窘迫的一天,可似乎窘迫得挺高兴。 林珑给他抹了药后,站起身后退两步,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摇了摇头:“你这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净的地方吗?”于是又走过来蹲着,从自己衣服上撕下一条布来,准备给他包扎上。 王烈枫道:“林姑娘,这怎么好意思……” 林珑道:“用你自己身上的衣服包扎,只能止血,早晚烂掉。没事,反正我穿了很多。”她将布绕过他的肩膀,从另一肩的下方绕过来,再从受伤肩的下方往上缠,绕了几圈后缠好,轻轻打了个结。 王烈枫看着她,道:“多谢了。” 林珑抬头,正对着他眼睛,低下眼笑了一笑,道:“你试试,能动了吗?” 王烈枫试着动了动左臂。虽然有点轻微的疼,然而已经可以活动,几乎是恢复如初了。他略带欣喜地道:“啊,可以了——你可真是神医!真的太感谢了。” 林珑不满地嘟嚷道:“你到现在才觉得我是呀?还是你觉得我爹是街头卖药的,毕竟是不可信,所以病急乱投医啦?” 王烈枫忙道:“没有没有,林姑娘,你医术这样高明,一定是深得你父亲的真传。”他想了一想,问,“可是,林姑娘,为什么你父亲能妙手回春,却只能沦落街头卖药呢?” 林珑笑道:“你也觉得奇怪,是吧?谁都想开医馆。你问问哪个手艺精湛的大夫,会想要到街头卖大力丸,跟江湖骗子似的呢?原因倒是很多,要真问起来,别的什么都是假的,钱才是真的。比如我现在上来采药,也是因为没有钱。有钱的,谁愿意亲自去采药?现在的药品生产都有保障,去进货就得了,何苦自己爬山找个原料费时费力呢?功夫可不是花在这上面的。可惜现在穷,越是运转,就越是穷,只能沦落到自己采药的地步。” 王烈枫疑惑道:“你父亲本来是想到汴京城开个医馆,但是钱没带够么?” 林珑站起来,甩了一甩自己的手腕,放松了一下,看着远处,道:“是啊。汴京是个好地方,是最发达的、最能够生钱的、最让人神往的地方。你看,我听说大宋有个王大将军,不但能在路上看到,还能在这里碰到,即使是贫民,也有见到大人物的机会,尽管实际上生活毫无交集,贫穷并不能得到任何改变,也没有两样,可是这总能带给人一种会飞黄腾达的错觉,可能这就是汴京城吸引人的地方,尽管这里和江南气候很不一样,这里只有寒冷和热的尘沙。父亲从江南过来,想开个医馆,盘缠说是带够了,也是够了,足够开一个医馆;可是父亲想得太少了,全部的盘缠也只有这些,别的,‘通融’的钱,却不太够。说到底,是对汴京的认识过于简单吧。开医馆,远不是买个店铺那么简单的,跟医术更是毫无关联。” 王烈枫默默地听着,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难道说,和开武馆一样,新来的,也有‘开馆前的规矩’?” 林珑点头道:“正是如此。一切在江南的小有名气,在这里什么都不是,从头干起,却连机会都不存在。啊,或许有,可是也是为难。要开医馆,就必须要医好人,一个病入膏肓的,随时会断气的人,如若死了,就要人偿命。虽然那对我父亲来说并没有难度,可是,如果这原先的规矩,就是要人‘死’呢?” 王烈枫啊了一声:“那便是走投无路了。” 医馆称不上救死扶伤。医馆的节奏慢些,主管日常的疑难杂症,是日复一日一点微小的疗效,是病人痊愈路上的关键的推动,作用未必很大,但不可停止,更不可错误,因此也有些责任要付,然而正因为治病时间的长,在此期间往往容易出现些意外状况,病人突然痊愈或者病情突然恶化,都有许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时间也责怪不到医馆头上,渐渐地也滋生出巨大的偷懒链,不办事,或者随便开药方,治病难,不死却很容易,推荐些无害且昂贵的药材,多拿些回扣,就成为大多数医馆的主要收入来源。 林惊蛰,也就是林珑的父亲,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治病总要用见效快的、价格亲民些的才好,他认为医者成功与否,取决于病人的病治好多少。他认为病人不应光顾他的医馆超过三次:第一次来问诊,第二次来复查,第三次来登门拜谢。 这显然不是什么挣钱的门路,他常年面色冷峻、看病迅速、抓药果决,坚决履行自己名字的承诺:要蜚声于天下,靠的是德高望重,医者仁心。他常常让病人以为自己并没有什么大事,殊不知在别处,他们很可能时不时就提礼来感谢大夫,说这一年来自己的病好转不少,相信三年内必定痊愈,整个医馆热热闹闹,如同茶室,病人们交口称赞其中的某一位大夫,说,不愧是重金聘请的名医,花大价钱也值了。 林珑问起为什么他们只是不让病情恶化,就觉得自己好了些,而且似乎有的还真的好了些;林惊蛰道:“才不是呢,因为这药方里唯一有效的一味药就是‘心情愉快’。” 林珑似懂非懂。但是她知道父亲是有口皆碑的名医。可是口碑对父亲来说,并不能当饭吃。汴京有人来请过父亲,却被父亲拒绝了,说去那里坐着,只有个名号,却不是真正的治病,云云。那人灰头土脸地回去以后,也没再来过。 再然后,上头下了命令,说要严查没有备份在录的医馆名单,查到了必须整改。林惊蛰原以为自己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地方并不会被注意,谁料得知消息的第三天,他的医馆就被查封,除非他交出一大笔钱。 林惊蛰当然交不出钱。医馆自然是倒闭了。但是林惊蛰并未就此灰心丧气,而是冷哼一声道:这是小庙容不下大佛,小地方我待不了,自有汴京城留我,当年他们哭着跪着求我,我都不去,如今我这一去,岂不是正好能扬名天下?不过首先,绝不去那里当不干事的大夫,医馆必须由我来开。 想不到父亲有朝一日却想自己去汴京城发展了,凭自己的医术。林珑觉得摊上一个专业水准很高,而为人处世很幼稚的父亲,是一件无奈的事情。他拒绝汴京的同时,也意味着汴京对他关闭了大门,许多事情迫不得已,拒绝就等同于得罪了人。或许从母亲去世那一刻起,他就变得性情古怪了。 他们带上了全部盘缠,在长途跋涉小半个月后,抵达了汴京。 一到汴京城,人声鼎沸,一条街从街头到巷尾都是热闹的,似乎每一种营业都能够在此得以生存:酒店的伙计满面春风地吆喝,瓦舍勾栏从日到夜唱个不停,街头租书摊上的小贩第一个翻阅新到的传奇故事,蹴鞠队伍的年轻小伙子,一跑过去就引起少女的亢奋。就连河道也闲不下来:观景的,运盐的,送货的,每一艘船都好似精神焕发的少年,头高高地昂起,风帆是他们被吹到脑后的头发,昂扬着往前奔流而不回头。这样快节奏的一个汴京城,与慢悠悠明晃晃的午后的江南完全不同,这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不可浪费的,都是生命中重要的一个节点,在这纷繁的生活中,人们似乎总也找不到闲暇的时刻,身在此处却似乎没有归宿。 因为这里就是他们的归宿。因为他们是汴京人,天生就属于此处,无论怎样都能够活下去,即使是最底层的人,也不至于离开。他们本身就构成了汴京城,而汴京城对于他们是温和的,安全的,互相知根知底的,可对于外来的人,却可能是排斥的,是危险的,黑暗的,深不可测的。 开医馆需要通过一些列的测试,譬如穴位辨认、症状分析、药材选择、诊断死者的死因,这些对于林惊蛰来说并不是难事,不需要与人交流的事情,单纯看病的话,从来都难不倒他。照他的话来说,病人的话大多数是废话,听多了听信了就会对最后的结果造成干扰,话多不如不说,会说话不如不会说话,由此得出,态度好不如态度差。林珑每次都在临时租的房里等父亲回来报喜,倒也并不怎么担心,事实也一次次证明父亲的专业水准过硬,林珑这时候才真正相信父亲是一个神医——想不到自己也是依从权威的人。所谓的主观感受,确实让她觉得可疑。 这样考了半个月后,父亲还差一步就可以获得开医馆的权力:救治一个濒死之人,由汴京城最有名的几位大夫坐镇评断,如果救活了,就说明医术确实高明,就允许开医馆。 前一天晚上,父亲异常自信地说道:“汴京城也不过如此,开个医馆简直轻而易举。汴京城本地这么简单,对我们这小地方却苛刻得很,真不公平,逼着让厉害的人往汴京跑呢!女儿啊,咱们的好日子要来了,爹很快就能开个医馆,一开始小,没关系,爹绝对不会在里面混吃等死,口碑才是最重要的呢!” “爹,您真厉害。”林珑给自己缝着衣服,月光太暗,她看不太清楚,把衣服拿近了些,眯起眼睛,缝了一针,道,“不过,可不要掉以轻心呀,明天是要面对几个考官的,您有没有救活,他们说了算,到时候,您可别不理人家。” 林惊蛰哼了一声,道:“我才不呢,救没救活,长了眼睛的都能看见,我要管他们干什么,难不成他们还能让活的变成死的不成?” 林珑叹了口气:“对,您说得对。” 林惊蛰道:“我说得也未必对,说不定他们还真的会耍什么花招,我明天小心点。” 父亲总是这样,越是劝他,越是不依,脾气跟小孩子似的,你说是,他就说不是,得哄着他,而且是反着哄,才会真的起到效果。林珑想,说了他也不一定会依,只希望他明天真的不要太过分才好。 林珑不放心,准备次日过去看看。 没想到还真的说中了。 主考官是四位皇宫内的大夫,给宫中的人看病的,自然是不会判断偏颇,这让林惊蛰松了一口气。然而下一秒,他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一时之间心乱如麻、焦虑万分。 林惊蛰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考官之一,竟是当初那位从汴京派来的,特地请自己过去当大夫,却被自己呛了一顿,灰溜溜地回去的官员! 半年未见,他比原先更胖了些,油汪汪的脸上总带着春风得意的神色,眯缝的眼睛似乎成为他脸上肥肉间的褶皱的其中一部分,整个人看过去,像是一个笑眯眯的,油头粉面的寿星公。 周围的人和考生——那些考生,大多数是林惊蛰从未见过的,他确定一路通过测试到这最后关头的人不会超过五个,可是在场的,却有二十多人——见他来了,纷纷向着他行大礼,道:“黄大人吉祥!” 王烈枫低头一笑:“黄如意吗?” 林珑点了点头,忽紧张道:“是他!呀,你认识他吗?” “我认得啊。心宽体胖,笑眯眯的,很和善呢。”王烈枫余光瞥见林珑欲言又止的样子,笑着叹了口气,“——可是,我是说,他永远这样笑着,你不知道他的笑容背后究竟是什么意思,即使他要害你,也还会是笑着的。” 林珑的表情一下子松弛了下来。她干脆在王烈枫身边坐下来,托着腮道:“可不是吗,他一笑就没有好事,虽然我见过他的次数并不多,也不是直接见到。对了,他现在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王烈枫想起狱中的那个骷髅。 那个不成人形,却依然一肚子坏水的骷髅。 “他呀,不是很好,我听说。”王烈枫道,“因为得罪了当今圣上,所以被治了罪呢。” 还是不说了吧,说了会吓到姑娘,一件好事都变成了惊悚的怪谈,那可真是死了都不让人安生。 林珑的表情有点高兴。她抿着嘴,嘴角又控制不住地往上扬起来,少女的欣悦总是喜形于色的,控制不住的。 王烈枫心里一热——也许,这样说是对的吧。 然后他问道:“后来呢?他怎样对你们?” “啊,抱歉。”林珑忙道,“我继续说。” 但是似乎回忆这件事的时候,她又变得没那么高兴了。 他笑吟吟地用眼神一个一个扫过他们,道,“快快请起,诸位都是救死扶伤之士,我黄如意何德何能要受你们这样大的礼呢!快起来,快起来!” 黄如意的眼神扫到林惊蛰的时候,停了一停,很快又微笑着看向别人。等到他说第三次“快起来”的时候,大家才纷纷起身。 黄如意满意地笑道:“今年的考生特别积极,我也很高兴,你们医者仁心,通过了层层的筛选,一定都是极优秀的人士,我首先就该敬你们,给你们行礼的!各位辛苦了。大家准备一下,最后的测试待会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