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林廷三人再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了,雾里村到了。 被鹰叔叫醒的林廷朦朦胧胧地爬起来揉了揉眼睛,但只看了一眼面前秀丽的如画风景,就不由瞪大了眼睛。 在晨曦的阳光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碗状的山谷,一条流动着碧绿的大江紧靠着一个绝壁穿过碗状山谷的侧面,为这个村落带来了水源和生机。 这条江,便是云南闻名遐迩的怒江。 而怒江旁,正是雾里村。 时值夏日,处于群峰“碗底”的雾里村建造在一片梯田之上,四处都是翠绿盎然,蝶飞蜂舞的景象。 绿油油的一大片种满坠着青苞油菜花的梯田宛如一幅打了绿底的油画,上面零零散散地建着许多间棕黑色木板搭建的木屋,在绿色地幕之上无比显眼。 每一间木屋旁边都或多或少地种着一棵两棵的桃树,夏日炎炎草长莺飞,桃花开得正好,粉粉红红的模样,宛如一个红了脸的处子,正羞答答地向世界展现她的美好。 黄绿的菜花,粉红的桃花,棕黑的木屋,碧绿幽深的滔滔江水,蔚蓝的天空以及周边深绿色包被满绿植的山峰,糅合在一起给人视觉以剧烈的冲突感,却又并不突兀,带给人极致的视觉享受。 看着这幅美丽的画卷,便把这里说是仙境也不足为过。 三人从“碗边”的山路进入村落,一下子就被眼前壮丽的风景给震撼到了,也不由看的痴了。 不知为何,林廷忽然想起了高中学过的一篇文言文,叫《桃花源记》。 他总感觉这雾里村,就像是那文章中的桃花源。 要是顺着怒江坐船沿着峡谷进村的话,那就真是“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了。 要是陶渊明来了这里,而那个时代又恰好已经有人发现这里了,说不定就真会有一篇《雾里村记》横空出世了。 三人都非常激动,光子更是兴奋地拍了林廷一大巴掌:“你小子,眼光可以啊!怪不得要跑这么远来这里旅游,原来这里这么漂亮!” “确实漂亮。”一向镇定的平头也不由双眼放光,“看来我们这趟来得不亏。” “呵呵……”林廷笑了笑,转过头去看鹰叔,“鹰叔,您能带我们进村吗?我们可能还需要找一个住宿的地方,您看能不能帮我们介绍一下?” 这时鹰叔正端坐在一块平整干净的石头上抽烟醒神,壮牛和稳妞就在附近的山林中,偶尔传回两声鹰嚎,想来应该是在捕猎。 听林廷这么问,他笑了笑,十分爽快地道:“那你们就跟着我一起进去吧!到时候我来帮你们找一家最实惠的!” “谢谢鹰叔!”林廷笑着大声说道。 “哎廷子。”光子见状手搭上林廷的肩膀奇怪道,“你的行李箱里面不是有一顶帐篷吗?我们可以去野营啊!” 光子说到野营兴致很高涨:“你们看啊,我们好不容易来这里一趟,怎么能不多亲近一下大自然呢!” 对此林廷颇为无奈地撇了撇嘴:“光子,就我买的那顶单人小帐篷,够我们三个人挤啊?” “确实是这样。”平头淡淡道,“我们三个大男人挤在一顶帐篷里,要么就只能叠着睡,那样太怪了。” “别啊!”光子还不想放弃,“我们可以在帐篷外面烧一堆篝火,然后轮流让人守夜啊!那帐篷不就够用了吗?” “你以为我们是来探险的啊?”林廷很无奈地摇了摇头。 此话一出,就连一边坐着的鹰叔都忍俊不禁了,他拔出烟管吐出一口白烟笑道,“小伙子,这附近可是有大型野兽的哦,什么豹子、黑熊、大蜥蜴,最好别想着往林子里钻啊!” “卧槽这附近还有这些?”光子闻言惊疑地往四周的密林里望了几眼,但除了几声蟋蟀的叫声到处都是安安静静的,“可是……这也不像啊……” “等像的时候就晚咯!”鹰叔哈哈笑了起来,林廷和平头两人也不由被逗乐了。 “快走吧,别想着什么露营了。”林廷笑完后拍了拍光子,“想露的话,以后机会多的是……鹰叔,我们走吧!” “得嘞,我们走!”鹰叔用满是老茧的手掐灭了烟筒,同时大拇指和食指成环状放进嘴里吹出了一声,壮牛和稳妞的两声鹰嚎也立马先后传回,鹰叔大笑一声跨上了牛车,“小娃娃们,走咯!” 林廷和平头先后也跳上了牛车,而光子显然还在惦记着野营,但众人都要走,他也只好先压下心中的躁动跟着上了车。 鹰叔带着林廷几人坐下了山坡便将拉牛车的麻绳栓在了一棵齐腰粗的大树上,大树是一棵高挑的松树,他栓绳子的地方已经被日积累月中无数人的绳子勒出了一圈偏黄的白色痕迹,露出了里面的树体。 行走在雾里村的梯田小路上别有一番风味,就好像是从画外走进了画内一般。 怒江的江水在哗啦啦地响,各种花香混合在一起又相互冲淡,并不浓烈又恰到好处。 走在最前头的鹰叔偶尔遇上人,都会挥手打个招呼,要不就从怀里掏出一包包装已经半瘪的纸盒发烟。 而遇上的村民也会与他闲聊半刻,并指着在天空翱翔的两只老鹰赞叹。 光子看着好像恍然顿悟了一般,也从怀里掏出华子跟在鹰叔的后面发,他那生疏而充满社会气息的动作把那些遇上的人都逗乐了。 雾里村的村民笑着问鹰叔他身后的三个娃娃是谁,鹰叔笑着说是亲戚。 林廷和平头也都挺高兴,不过他们都没有烟,也就没有参加这个入门活动了。 平头是偶尔和别人一起的时候抽一支而林廷是从来不抽。 在景色秀丽的梯田上走过几大块黄花菜田后,鹰叔带着几人来到了一间二层高的木屋前,三人都明显能看出这屋子要比雾里村的其他木屋都要大了一圈,而且房根有挖掘过的痕迹,似乎往下还有一些空间。 鹰叔笑着走上前去敲了敲门,大喊道:“阿达西!我来了!” 很快门就开了,一个蓄着络腮胡的又高又壮的中年男人开了门,他的面容粗犷而不羁,身上的衣服也穿得很随便,与这里清秀的美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阿达西(兄弟)!”男人打开门见到是鹰叔,脸上立马就绽放了一个豪爽的笑容,然后就一把抱住了鹰叔。 两人足足抱了有半分钟才松开对方,鹰叔和络腮胡男人都显得激动而又高兴,毕竟是已经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了。 “娃娃们,这是我的阿达西!叫余大明!”鹰叔笑着为三人介绍完毕后又转向了余大明,指着三人为他介绍道,“这三个娃娃,这个叫林廷,这个叫郑光,这个,叫刘平!” 余大明是一个豪爽的人,对于他来说,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 所以他没有任何拘谨,很自然地和三人分别打了招呼,但当他看到林廷时,却突然就顿住了。 余大明看着林廷,眉头逐渐皱起,问出了一个无比奇怪的问题:“林廷?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而且……好像是在几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