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6章
【除了这个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接下来该怎么走?签订了条约,不代表事情结束,他还需要进行善后处理——毕竟,他和其他大臣有一点不同,就是他属于是宗室出身,和央洲朝廷的绑定远比其他大臣要深刻许多。】 【于是,简英继续了自己之前的种种操作风格:在没有收到皇帝的旨意之前,自己先行行动,他一边给皇帝在奏折中写明条约签订的情况,一边向莺莺国舰队递交了文书,想要与对方继续进行交涉。】 【他在给莺莺国舰队的文书中表示,得到了皇帝的授意,央洲同意了莺莺国舰队提出的各项条款,并且愿意永久实行下去;但是央洲自己也有一些条件,必须在实行条约之前就定下来,以免日后出现问题,反反复复,勾扯不清。】 【不过,他在其中用到的词语并不是“条约”,而是“盟言”,可以说是央洲的行文习惯,也可以说是简英此时尚且对于莺莺国并不了解、对于对方乃至议洲大部分国家的思维方式并不了解的表现。】 【在文书之后,简英又附上了一份清单,内容是他提出来的、央洲此时想要进行的交涉内容,共有十二项。】 清朝,康熙年间。 康熙在短暂的发作过后便再度陷入了沉默状态。 他看着简英的种种行为,一时既有些心梗,又有些无言。 简英等人的行径,那完完全全就是藐视圣意,越轨越权,私自行动,甚至还有伪造圣旨这种大逆不道、放在平时一旦被捅出来就是大罪的事情。但是这一次谈判,又确实并没有给他等待皇帝旨意传达下来的时间,莺莺国舰队步步紧逼,压根不可能给央洲留下足以双方传递信息的时间空档。 而简英等人能够成功糊弄过去莺莺国舰队,反倒成了有功之举。 等谈判结束、条约签订完成之后,简英也依旧等不及皇帝的旨意到来,他不能干等着,万一莺莺国舰队觉得没什么事情了要直接离开呢?…… 但是,说归这么说,康熙心里还是万分不得劲儿,既因为简英等人的种种行为,又因为央洲居然签订了这样的条约。 他打起精神来,开始思考后面的事情:简英等人提出来的十二项条件,会是什么内容?且,既然神迹在前面直接再度提及了简英等人对于莺莺国乃至其他议洲国家的情况和思维方式的不了解,那这个问题是否同样体现在了他们提出的这十二项条款之中? 【首先,第一条内容是关于口岸的问题的。虽然之前在条约中已经写到,莺莺国人能够自由来往这几个口岸、并且暂时寄居,但是简英等人还是提到了这一点,并且认为这几个口岸莺莺国人不应该长久停留,而应该直接乘船回国去。】 【虽然不能说简英这是不是想要给央洲争取更多的权益,或者是不是收到了皇帝的要求,但是这确实是已经被写进了条约的内容,如果想要更改,也必然不会是一次后续交涉能够简单改变的。】 【第二条内容,则是关于日后商贸活动中,央洲商人可能欠了莺莺国商人钱的事情,之前在谈判中,简英等人就曾经就这一点与莺莺国舰队方面商谈过,获得了口头的承诺——“官府只负责追查,但不负责赔偿”,这一次是想要将其写成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