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3章
辽朝,统和年间。 萧绰同样感到了对接下来发展方向的忧虑:“没错,这份条约事实上非常简略,除了包含了莺莺国对于央洲索要的钱款土地以及贸易活动的要求外,对于接下来双方相处的各项细节都没有规定。” 事实上,条约写成这样,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莺莺国舰队的目的就是要与央洲达成这样的结果——让央洲能够允许莺莺国商人更加自由地进行贸易,莺莺国商人能够拥有相当的优惠和权力,央洲割让给莺莺国舰队以及商人等一块土地用以落脚和构筑自己的壁垒…… 总之,这份“金京条约”,内容上已经包含了莺莺国舰队此次前来央洲并发动战争的所有目的。 因此,莺莺国舰队是没有必要去进行更多方面的条款的谈判的——说到底,他们也是军队而非政治官员,他们要负责的就是之前国内给他们下达的目标。 至于说莺莺国人在日后前来央洲的时候,与央洲朝廷官府、官员将领商人百姓打交道的时候该怎么办,是否会发生冲突,发生了该如何解决……莺莺国舰队驻守的军队对于央洲海防的建设该怎么处理,如何建设己方的防御工事……这些都不是问题。 毕竟,在这一系列战争中,莺莺国是获胜方,获胜方拥有的,就不只是这一次谈判中占据主动权的优势,还包括了接下来一系列行为活动都占据主动权的优势,他们几乎可以是肆无忌惮地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也可以几乎无视掉央洲的律法规则。 反正,上一次莺莺国与央洲的律法规则有冲突的时候,不是让央洲退步了吗? 但是,莺莺国能够这么做,央洲不能啊。 说一千道一万,央洲在这一次也是战败了无可置疑,那么,就应该趁早考量到日后与莺莺国继续打交道时候的问题,也要考量到如何做是最好的方法。比如,提前签订一个协定?不管莺莺国到时候到底遵守不遵守,起码央洲有一个文书摆在这这里。 否则,等到冲突发生,等到事到临头,再想要开始思考解决方案,那需要付出的精力、时间就不是一点半点,对莺莺国给出的代价也极有可能变得更多。 ——还是那句话,央洲的这些官员们,是没有签订过什么条约吗?就算没有自己亲自签订的经验,那么史书上也有许多案例吧?怎么就只想着签完了事儿,一点也不关心和思考一下后续情况? 像是他们大辽和隔壁的宋国签订条约的时候,约定的就根本不只有赔偿方面的事情。 耶律隆绪也对央洲的官员和士绅们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签订了条约,他们大部分人的主要关注点居然不是在后续的应对,以及央洲发展方面?” 而是放在了一些没有什么意义的条约细节方面,比如莺莺国女王……不管内心到底怎么想,现在讨论女王有什么意义?感到耻辱,不应该立刻想办法发展自身,解决问题么?不想要双方官员平等来往,觉得上国的威严受辱,那更应该寻找战败原因,继而从中改变才是。 刘玉汶的问题中,别的不说,有几点确实是非常严峻的,比如其他国家是否会效仿莺莺国、趁着央洲虚弱的时候也扑上来撕咬一番;比如央洲的白银外流问题,这关乎到了国家财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