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
后来在沽市入海口处理莺莺国事务,与乔治和查尔斯等人交往的静安,在接收文书之前,还特意向皇帝上了一封奏折,得到批准之后他才敢前去接收的。 没有批准,哪个大臣敢这么干? ——这皇帝这么搞,完全不符合一个正当的体面的做法。理由那么多,你就非得直接搞出来这么一个罪名? 赵光美不可思议,赵光美无法理解。就算是他们大宋的那位太宗皇帝,也都还要在面上找个过得去且难以指摘的罪名或者理由的。 央洲的皇帝…… 赵匡胤一扭头就看到了赵光美目瞪口呆的表情,他瞬间就知道赵光美在想什么了,他没有评价,毕竟虽然皇帝的操作并非没有先例,但是每每遇到一个这样的皇帝,都确实是要让人难以评价。 虽然皇帝,实权皇帝,不需要讲什么道理,皇帝就是道理,但是一般的皇帝也还是要找一个过得去的理由的——毕竟,这样才有利于君臣双方维持一种良性关系,也有利于皇帝本人的一些政治活动。 【十一月初六,静安抵达关口,与莺莺国的舰队开始后续商谈。】 【此时,莺莺国舰队已经发生了变动,乔治因病辞职,总代表便由查尔斯接任,而总司令则由詹姆斯接任。】 【主要负责谈判的,就是总代表查尔斯。】 【面对谈判,查尔斯并不是自行做主。事实上,作为首相的亨利在当初传达命令的时候,就已经向查尔斯等人给出了自己的命令,其中表明了谈判的数个条件。】 【——虽然之前的那封致宰相的文书就已经提出了五点要求,但是,这并非是亨利的全部条件。】 【按照他真正向查尔斯几人给出的谈判细则来看,最少,莺莺国一方也有十个条件。其中,有五条与前面文书中的五条一致,但是在关于赔偿商人的那一条中,又添加了要求央洲废除商行的条件;】 【而多出来的五条,则分别是:首先,央洲需要开放更多的通商之地,包括关口、鸟岛、榕山、申县、明城五个地方; 其次,如果央洲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欠款赔付款赔偿完毕,那么剩余的赔偿款就要按照每年百分之五的利息计算; 再次,央洲的皇帝批准最终商谈结果之后,央洲需要解除对沿海的封锁,但是,莺莺国的舰队则要等到钱款缴纳完毕后才会离开; 最后,条约央洲语和莺莺语各一份,以莺莺语为主; 此外,商谈条约要在一定期限内,由双方的君王批准认可。】 【那么,如果要在商谈时进行一些让步或者拉扯的话,哪些条件可以放宽,哪些不能放宽呢?】 【亨利表示,只有是否割让岛屿的那一条可以放宽,可以拉出来商谈。其余的九条,没有一条可以让步,央洲必须老老实实的接受才行。】 【而即便是被亨利表示可以“商谈”“放宽”的岛屿割让这一条件,亨利也还给查尔斯等人划定了商谈的界限,那就是,如果央洲不接受这一条,则可以通过接受他列出来的额外的五条预备条件,作为不执行这一条的交换。】 【而亨利额外的预备五条则是:莺莺国商人在央洲的沿海商贸地区享有极度的自由,央洲必须公布一条明确的税收额度、并且日后必须只能征收莺莺国这一额度的税收,莺莺国和莺莺国人享有最惠国的待遇,央洲不能对莺莺国从事任何不正当不合法的商贸的商人进行“虐待”,且莺莺国要享有在央洲的治外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