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锋给了姜云一个选择的机会,但摆在他眼前的情况压根容不得他选择。 大舅哥是打定了主意要跟朝廷扳腕子了,目前的局势很平和,皆因老皇帝健在,一旦他撒手而去,龙椅换了姬启运坐上之后,两人本就瞧对方不顺眼,若是江南露出丝毫不妥的行为,这叛逆的帽子是铁定摘不掉的。牵扯上这个罪名,姜云作为吴王的女婿,是除了儿女之外最亲近的人,跑得了谁也跑不了他。如何选择根本毫无区别,除非他现在就跑去朝廷告发。 说到效忠,这是个很矛盾的话题。 姜云这方面说,姬洛的那层关系是摆在明面上的,于情于理他都会尽力相帮,即便不去理会吴王父子面对朝廷的不同态度,至少对外这点上,他与姬锋是一致的。姜云并非是个迂腐之人,坐以待毙?不是他的性格。所以首先就没有效忠的必要。 姜云财力雄厚不假,问题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磨合,吴王与沈家为首的江南氏族之间的利益已彻底捆绑在一起。在变故近在眼前,无需长期投入的情况下,以江南氏族的财力足够支撑起一场战争。胜,自然不用再花钱了,败,也没有花钱的机会了。短期内姬锋所需财力无忧,多个姜云无非是锦上添花,无伤大雅。从这方面说,姜云压根没有效忠的资格。 姬锋之所以会想他提出这个要求,说白了看中的并非是他这个人,而是站在姜云身后的整个夷州军力。古代打仗只打两样东西,一是经济,二是人口。以一隅敌全国,兵力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问题在于莫说是吴王麾下的区区江南之地,就算加上五军都督府,两者撂在一块也绝非夷州对手。 从这方面来说,吴王压根没有让姜云效忠的资格,更遑论目前只是世子身份的姬锋了。若是换一个人向他提出这个要求,姜云怕是早一个大耳瓜子甩上去,再免费附送一句: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凭什么?但面对姬锋,他却不忍心拒绝。 表面上来看这是个要求,实则却是个无奈的请求,从姬锋的眼神来开,甚至还带着几分哀求。大仇不可不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若是无力去报,那种感觉能将人整个逼疯。 对家人姜云从不计较,即便不喜束缚,在思虑半晌后,他还是毅然说道:“想要我怎么做,大哥你就说吧。” “好!”姬锋闻言大喜,忙一屁股坐回板凳上,凝视着姜云说道:“时间紧迫,我们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去做准备。我的意思是,咱们分工而行。” “怎么分?” “我离开金陵已有数年,人脉方面都已疏远了不少,必须尽快修复,到明年开春之前我只管专心应酬,这三营士卒就丢给你了。”姬锋沉吟片刻道:“要求只有一个,以半年为期,设法将我们手中的士卒扩充到十万。” “这个简单。”姜云笑着领命。 “可不简单。”姬锋摇头说道:“不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偷偷扩军。” “那不可能。”姜云风向变得极快,立马开口回绝。“大哥,您还是找别人吧。” “怎的?” “金陵城的局势你又不是不清楚,本身就并非铁桶一块,不少官僚都是朝廷委派,立场方面根本无法确认,这么多人总有几个是心向朝廷的。扩军不可能不闹出任何动静,他们只要往上面一捅这事不就露了?更何况我借着陛下的名头组建出的暗龙卫虽已把江南割离出谍盟的监控范围,但不代表这里没有谍盟的人,想寻个理由扩军不难,但想扩建了还不让朝廷知道,不可能的。” “这些我知道。”姬洛看向姜云笑道:“但我也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在这转转多熟悉熟悉吧。” 姜云悲哀地发现自己似乎步了老丈人后尘,一个愣神的功夫就让大舅哥自说自话的把事给决定了。中军大帐只剩下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姜云这会是甭提有多烦恼了。 事情超出了预计之外,姜云做事向来秉持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利益。成为了暗盟尊主后,他从未想过从正面去对抗祖教,更没想过要继续去维护姬家王朝。他的计划很简单,利用银行炒铜钱,宝钞,白银和黄金的差值,利用这个世界没有电脑,电话等速算速达的科技造成的漏洞,在时机成熟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让大部分百姓一夕之间破产,以便让朝廷背负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 经济战就是一颗核弹,足以在短时间内,让大周王朝的疆域出现无数暴乱,暴乱经过酝酿就会演变成起义。当朝廷成为百姓的敌人后,祖教哪怕再神通广大也无法继续庇佑老姬家。周王朝一旦覆灭,依附其而存在的祖教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届时大陆一盘散沙,这块肥肉自然会引来周围的无数饿狼,就在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渐感绝望之时,夷州大军便能以“救世主”的身份,横扫八荒,一统九州,完成民族统一的壮举。夷州本就是前朝移民,与大陆百姓并无任何区别,相对来说百姓的抵触是最小的,成功的概率极大。 多么完美的计划!就连姜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但就因为大舅哥的匹夫一怒,经济战这颗威力巨大的核弹便只能弃之不用了。原本一千米的散步运动彻底演变成了十公里的马拉松,还特么是障碍马拉松。 头疼,头疼的很呐!独自坐在帐中足足考虑了大半日,姜云也没想出什么法子,干脆离开军营,准备早些回家用膳。却不想才行至街口,就被等待了许久的另一个大舅哥给堵上了。 “姜云,这里!”徐承嗣远远瞧见了他,使劲晃了晃手。 姜云走上前去。“有事?怎不去家里坐坐,跑街上守着作甚?” “娉婷和小洛都在你家里,我去。。。咳,不方便。”徐承嗣做贼似地左顾右盼一番,刚要开口说话,却感觉还是不放心,赶忙把姜云拉至一旁的小巷中,四下无人这才说道:“近日可有空闲?” 说起这事姜云就来气,他面色不善地回道:“我可没你徐少爷这么好命,整日清闲游玩不亦乐乎,我就是个劳碌命,最近忙得很,以后会更忙。不说了,媳妇还在家等我回去。” “别走啊!”徐承嗣赶忙将他拦住。“听说你与大哥在京城时,每日流连于青楼舍馆之中?” “怎的?你还不是一样。”姜云奇怪地看了看他,不明白这厮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那潇湘馆的当家花魁你见过没有?” “炎舞?”姜云愣到:“见过,怎么了?” “模样如何?” “国色天香,的确是。。。”说到这姜云一时有些不知道怎么形容,有姬锋这层关系在,他总不好把“我见犹怜”这类词说出来,未免显得过于轻佻。憋了半晌,他才说道:“万里挑一的绝色美女,若是仅以相貌来看,洛儿和娉婷都比不上她。” “那错不了了,难怪别人都说开春后的花王大赛,潇湘馆怕势在必得了。” 姜云闻言翻了个白眼,此番花王大赛恐怕没潇湘馆什么事了,人炎舞。。。哎,红颜薄命。还势在必得?也不是不可能,除非方雅清那娘们亲自参加比赛。 “姜云,我说。。。”徐承嗣犹豫了半晌道:“你就不想看看,沈兄此番打算如何应对?按理说潇湘馆呼声如此高涨,他该有些担忧才是,可每次说到这个问题,他总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所以我好奇啊!要不咱合伙去跟他提一提,去瞧瞧今年雀云居的参赛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