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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武将的特点

大唐薛骠骑 老衲胡来 2722 2024-12-19 03:22
   闲聊一会,下人送来饭菜。    “我家没你那吃得好,将就一下。”    “您说得哪里话,这可比我家吃得好多了。”薛云到不是谦虚,程咬金家里确实比自己吃得好,不但有鹿肉,还有鱼。    这年月捕鱼全靠撒网,冬天想要捕鱼可不容易,毕竟天气寒冷,渔夫也不敢久呆河边。    这年月可没有水靴雨衣,冬天渔夫最多就是把蓑衣挡在身前,无论再怎么防护,腿上也会打湿,何况手也要碰到水,打鱼不容易,价格自然不便宜。    对于程咬金这等家庭来说,价格不是问题,问题是有钱不一定能买到,程家的鱼也不是当天买的,而是提前买着,养在大缸里面,有客人来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吃。    鹿肉很细腻,又不腥,算是最好的野味之一。    “你弄这个豆芽非常好,以前冬天只能吃点萝卜咸菜,现在终于能吃上绿菜了。”程咬金夸奖道。    薛云理解的笑了笑,一个冬天没有蔬菜吃,那滋味确实很难受,尤其是上大号的时候,即便是冬天,百姓也有不少人去挖草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中途程咬金想喝点酒,看看薛云又忍住了,昨天吃饭最后喝酒记不清楚,不过他还记得是和薛云喝酒,这意味着是被薛云灌醉的,所以还是算了,免得又躺下了。    吃过饭之后,休息了一阵,程咬金就带着薛云来到练武场。    “长兵器还是短兵器?”程咬金问道。    “长兵器吧!”薛云说道。    “行!自己挑。”程咬金说着,自己拿起一把马槊。    薛云同样拿了马槊,程咬金并不觉得奇怪,薛家的人,不用马槊才是奇怪。    两人相距五米,凝神看向对方。    “杀!”两人同时一声大喝,冲向对方,手里马槊舞动,战到一起。    交手之后,薛云才发现程咬金有多厉害,马槊用得非常刁转,刺,挑,削,招招冲着要害。    程咬金出招,犹如蜻蜓点水,看上去威胁不大,却能利用马槊的韧性,随时变招,避虚就实,攻向敌人,让人难以招架。    幸好薛云也不差,招式大开大合,每一招都犹如猛虎下山,出招就有过江千尺浪的气势,逼得程咬金不得不收招。    十招之后,摸清楚对手实力高低,两人出手就更快更猛,不时火星四溅。    程咬金力气比薛云小,但是他经验丰富,眼光毒辣,从不硬接,每次都有卸力,还能乘机反击,薛云数次想压迫都无功而返。    看着练武场寒光闪闪,程处亮嘴巴张得老大,他这才知道,为何薛云平时和他们切磋,要用棍子,这用上马槊,即便收招及时,他们都很可能自己撞上去。    “呼呼呼!”的破空声不断,甚至带着尖啸。    程处亮不由咽咽口水,下意识的向后退。    这实在太吓人了,不是同级的人,支撑不过十招吧?    程处亮脸色一变,他突然想起,这两人是切磋啊!要是想杀人,岂不是还要厉害三分。    一般来说,切磋只能用七分力气,剩下三分力气是防止误伤,这是防止打出真火。    这么厉害了,两人都还有留手,程处亮觉得喉咙有些干,他现在才明白,自己以前有多无知,还觉得自己很厉害。    寒光消失,两人同时收回马槊。    “哈哈哈!痛快!痛快!好久没有如此痛快了。”程咬金大声笑道。    薛云也觉得全身舒坦,这是棋逢对手,能放手一搏的痛快感。    薛仁贵虽然力气上比自己略大一点,但是经验差了不少,无法让薛云放手打一场。    薛云能和程咬金打得不相上下,除了力气,经验才是最重要的,前世的理论,加上前身的经验,被他合而为一,就具备了别人几十场战争才具备的经验。    “宿国公英勇无敌,果然厉害,再打下去,我都招架不住了。”薛云笑着道。    “少拍马屁,你实力如何,老夫难道看不出来。”程咬金笑骂道。    “想不到你小子如此厉害!可惜晚生了十年,不然朝堂国公就要多一位了。”程咬金放下马槊感叹道。    “你过奖了,我比起你们还差了不少,只是力气大一些。”薛云憨厚的笑道。    程咬金摇摇头没有说话,他知道薛云这是谦虚。    “翼国公和楚国公与你比如何?”薛云好奇的问道。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要说冲锋破阵,叔宝当属第一;单挑斗将,黑炭头要强一些;乱军之中久战,他们比不过我。    如果非要分出高低生死,我们打不过叔宝。”程咬金思索着说道。    “为什么?莫非翼国公习惯以命相博?”薛云问道。    “叔宝出招九分力,重攻不重守,而且他的撒手锏防不胜防,回马枪杀来,往往措手不及。”程咬金介绍道。    “楚国公呢?”薛云又问道。    “黑炭头这家伙,别人都以为他喜欢弄险,却不知道他眼力最好,战场上最喜欢夺兵器,反手杀敌。”程咬金笑着道。    薛云点点头,他也做过这种操作,左手夺兵器,双手舞动,随后趁机投掷。    尉迟家打铁锻炼眼力养成的习惯,下意识就能躲避,出手快一点,确实容易夺取,只不过右手会减缓一些。    战场上战马狂奔,右手只要保持斜刺,可以不动,但是对力气要求很高,毕竟你武器上可能穿着敌人尸体,普通士卒会把武器夹在腋下。    尉迟家打铁锻炼,右手比左手大了一圈,力气自然是不缺的,所以他们能用左手做更多的事情。    程咬金就习惯双手持武器,马槊抖动,犹如枪花,虚虚实实难以招架,他以挑,刺,削,点为主,灵活多变,可以快速杀伤多个敌人。    听了程咬金的讲解,薛云对于顶级高手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只能说各有所长,真要拼命,鹿死谁手就不确定了。    和程咬金切磋,薛云也明白了,自己和他们差不多,以自己的力气,全力出手,只能是两败俱伤。    尉迟恭能夺别人的武器,自己的武器他一定夺不下来,这是力量的差距,力量大,速度也就不可能慢,夺兵器太冒险了。    反而是秦琼的撒手锏和回马枪,确实难防,因为你不知道他何时出手,距离近了,即便看见,也不容易躲避。    至于回马枪,那是对战马速度,敌人距离的预估,比起撒手锏更难防备,因为你在别人背后追杀,心里会比较大意。    “要不试一试赤手空拳?”薛云问道。    “不试!”程咬金刚要答应,话到嘴边他又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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