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去赶集呀!
站在水龙头下的盛书砚忽然冷不丁打了个哆嗦,她是忽然有一种被猎豹盯住的错觉。抬起头,“你干嘛?”她警惕地看着侯天河。 而这时候的侯天河忽然勾唇一笑,也许是因为男人才做了那事儿,也许是因为侯天河的眼尾还泛着没有消退的红晕,所以现在这一抹笑,颇有那么几分风流的味道,叫人口干舌燥。 “其实也有个方法,不用换床单。”侯天河缓缓说。 盛书砚知道他说的不会是什么好话,有些紧张咽了咽口水,“什么?” 侯天河没回答,只是直接朝着盛书砚的方向走来。 在感觉到盛书砚咬着唇的战栗时,侯天河低声笑,“这样,换个地方,就不用了。”他说完后,飞快在盛书砚的唇上吮吸了一口,然后抽身就走。 侯天河是担心自己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也守不住之前跟盛书砚的约定。 毕竟,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谁都能抵挡住诱惑。 盛书砚在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她浑身都泛着一层粉色,像是熟透发软的蜜桃。 盛书砚咬牙,这就是程晴跟她说的在外面不近女色的侯天河? 她是真有那么一瞬间,想要让人看清楚这个男人的真面目。 低头,盛书砚清洗身体。摸着腿上的东西,盛书砚在心里把侯天河骂了个狗血淋头。 这人每天无穷的精力究竟是从哪儿来? * 周末,盛书砚决定这一次跟侯天河一块儿去集市。侯确知道后,也闹着要跟着去。 盛书砚是担心集市里人太多,而且她跟侯天河两人今天要去采买的东西不少,带着一个小不点儿,小不点儿可能没多久就要觉得不好玩,累得慌。 所以在出门前,盛书砚拉着侯确说:“去集市会很累哦,阿爸手里要拎着东西,可抱不动你。你的小脚脚走累了,也只能哭着自己走哦。” 平日里,盛书砚是不会抱着侯确的。就算是三岁的小崽,她也是当妈的人,但她着实没那个力气,将孩子稳稳当当抱在手臂处。 谁知道盛书砚说完这话后,不仅仅没有劝退家里的小朋友,反而让小朋友呼哒哒地跑去了墙角,找出来一个小背篓,背在了自己背上,又像是一阵小旋风一样,呼哒哒地重新跑回到盛书砚的跟前,用着他的小奶音,一本正经地说着话:“阿妈,我不会哭的哦,我可以自己走的。而且你看,你走不动了,就坐在我的小背背里呀,我背着阿妈走!”说到这里,侯确给自己刚才的话做了一个充满稚气但又豪气冲天的结论:“所以阿妈带我去,不吃亏!” 盛书砚:“……” 一时间她都分不清究竟是自己在照顾家里的小崽,还是家里的小崽在照顾自己了。 侯天河开车到集市去,停车在路边上。 他们一家三口一下车,就吸引了周围路过的不少人的视线。 男人穿着的军装,手里牵着一个背着小背篓的干净的身上没有一个补丁的小男孩,另一只手上,牵着一个看起来年轻貌美的女子。 盛书砚想着今天来集市上买木材,可能要干些体力活,所以出门的时候没有选择穿裙子。她穿了一件乳白色的棉麻宽大的上衣,可一条绿色的有些肥大的棉布裤子,头发没有再扎成高丸子头,而是编了一个松散的侧麻花辫,慵懒而随意地搭在了右肩上。 因为全身看起来都很素净,盛书砚在自己的发尾上,缠绕了一条白绿相间的碎花绸带,打了个蝴蝶结,剩余的长长的飘带,盛书砚就任由着其垂落。 单看就很一般,甚至有些“土气”的上衣和裤子,但是这么搭成一套,再配上盛书砚的那张秾丽的脸,却意外吸睛,叫人挪不开眼。 每一处看起来都很随意,但是研究起来,每一处好像都很恰到好处。 盛书砚身上有一种很令人羡慕的亲和力,尤其是在她弯眼想要笑的时候,那种令人不由自主放下防备的乖巧笑容,能轻易拉近跟所有人之间的距离。 侯天河显然对集市已经很熟悉,他拉着盛书砚和侯确的手,总觉得自己这不是带了媳妇儿和儿子出来,而是带着一双儿女。 侯确虽然是第一次来集市,但他年纪小小,偏偏遗传了侯天河的性子,不论是在家里有多黏盛书砚,在外面一定是“稳重的豆丁”,明明好奇的要命,但就紧紧拽着侯天河的手不肯松开,小脑袋也是很克制地转一转,用着一双跟盛书砚很神似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 再看盛书砚,就没有那么“安份”了。 今天对侯确小朋友来说是第一次赶集,对盛书砚来说,那也是第一次啊。 盛书砚在看见各种新奇的东西,都忍不住凑上前去看看。她又不怕走丢,侯天河根本就拉不住她,一不留神,就容易让她给跑得没了影。 在集市上,有不少小吃。这些好多都是打着公社的名义,以集体为单位,在做吃食。大多都是农家常见的一些东西,在这边,就有各种花样不同的馒头,还有包子。不过包子里面的肉馅儿很少,更别说什么糖包子,也不怎么常见。但光是馒头的香味,就已经传得很远。 热腾腾的馒头,那味道香得不行。就算是盛书砚对馒头不怎么感兴趣,但还是被这味道吸引,一下就跑到了一位大姐的摊位跟前。 盛书砚问了句怎么卖,大姐刚说了个数,侯天河就带着侯确过来了。 “来三个。”侯天河直接开口说,然后把钱递了过去。 “好勒!”大姐见侯天河这么爽快,一张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然后看着盛书砚和侯确的那双眼睛都在发光,做吃食的人没有人不喜欢自己的东西被人喜欢,大姐一边掀开巨大的蒸笼,一边看着侯天河说:“这是你家姑娘和小伙儿吧? 长得可真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