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她将手里的油纸包,在元绣眼前晃了晃,见元绣并未流露出抗拒的神情,自然而然地走了进去。屋内烧着地龙,暖烘烘的,还燃着熏香,走进去就已十分惬意。 九卿很自然脱下了身上的毛绒斗篷,将油纸包放下,招呼外头的元绣进来,“元小姐,我今日上街,恰巧看到有卖油苏点心,不晓得你喜不喜欢。我倒是欢喜的紧,许久未曾看到了……” “你去哪儿了?” “啊?”九卿没想到元绣会有此一问,愣了半晌,回神后连忙挂起笑,“我出去逛了逛,先前来庆云县,心里记挂着找人,都没好好逛过。” “为何不带红玉?我已将她拨给你服侍了。” 九卿从容应答:“我上街随处逛逛,也就不劳烦红玉姑娘。她不比我这等习武的粗人,大雪天冷的紧,还是不要跟着比较好。”油纸包开了,原先热气腾腾的点心也有些凉了,九卿惋惜叹气,“可惜都凉了,不然味道真的是风味十足。” “红玉,拿去热一热。” “是,小姐。” 红玉跑过来,从九卿手里将油纸包拿走,还看了九卿一眼,眼神有种说不出的古怪,九卿也不明白她的意思,想再看,但红玉已经拿着东西退走了。 “此处不欢迎男子,李公子还是不要踏进来的好。否则,绣不知会如何。”元绣站在台阶之上,手里提着笼子,居高临下地望着李璟。她眼神冷的很,看的李璟打了个激灵,一时间分不清,到底是这天寒地冻的大雪天冷,还是元绣的眼神更冷些。 “我……” “若公子能说服朱姑娘与你一谈,那是公子的本事。但若是公子再前进一步,那绣便会让公子试试绣的本事。想必,公子还未曾忘却吧?” 元绣说完,不再看身后李璟主仆二人,一手拎着小乔,一手拢了拢衣襟,踏入房门。红燕恨恨瞪了李璟二人一眼,也跟着元绣后头,跑进屋子,门一合,将那主仆二人关在外头。 小乔刚离了暖室,在外头被冻了一会,就已经有些扑棱不起来。元绣怕它不舒服,将笼子放在桌上,拿了根小银簪子去逗小乔,想让它动起来。 但小乔也不知是困了,还是冻着了,元绣逗了好几下,都只是微微动弹便不再理会。 “怎会如此……” 元绣有点着急,打开笼子,想将小乔捉出来看看。但笼子门才打开,她手还未伸进去,就被九卿拦住。 “我来。” 小乔比起普通的鸟来,要有灵性的多。它能分辨出在跟前的人,此刻怀的是恶意还是好意。若是恶意,大多数人是被它啄过的。 九卿刚将它带回来那会,还曾被小乔啄了一块,破了皮,流了几滴血。后边便将小乔送了元绣,也没几个机会在与它处着。但九卿想,这毕竟是她带回来的,也没亏待她,总归是没问题的。 所以她也没多想,就伸手要去捉小乔。 手掌刚盖上小乔的身体,安静蜷缩成一团的小乔就像是受到危险似的炸开毛。尖嘴朝上猛地一啄,九卿一下疼抽开手,砸在鸟笼上。把那鸟笼整个打的脱离桌子,要不是她另一只手迅速扶住,只怕笼子都要在地上摔个稀巴烂。 也不知是不是受了惊,刚才安安静静不动弹的小乔,立马张开翅膀扑棱着飞起来,还不断叫着,跟唱歌似的好听。 “好家伙,利嘴不减当初啊!” 九卿抽出手后,便把笼子门关上。她瞧了一眼,小乔可没少下力气去啄,右手手背被啄出了一道血痕,渗出了几滴血珠。 她在江湖上闯dàng,什么大风大làng没见到。这点小伤还没看在眼里,往身上随手一擦,刚要对元绣说小乔已无碍,右手就已被另一只微凉的手握起。 “疼么?” 九卿身子僵了僵,竟然有片刻不知该如何作答。 作者有话要说:汤圆没吃到!苹果也没吃到!但是红包都发出去了!大家快快查收XD 第六十一章 “我问你, 疼么?” 元绣没有看她, 而是从怀里抽出一条丝巾, 拂去九卿手背上的血珠。并将丝巾绕着手背, 扎了个结。 “屋子里没有药,等红玉过来, 她会领你去上药,不要碰水以免感染。”伤口已经包扎好, 但元绣并未松开手, 九卿想抽开开手, 却发现被元绣牢牢握着,看那样子不使出点力气还抽不出来的模样。 “元小姐, 你这是?” 元绣拉着她走到桌边, 另一只手搭在九卿肩膀上,将她摁坐在凳子上。九卿心中大是后悔,明白是她刚才那句话露了些马脚, 只怕又要引起元绣的猜疑之心。脑中思绪万千,想着如何才能够瞒天过海, 但是面上却是滴水不漏, 仍旧作出一副吃惊不解的样子。 “绣有一问题, 还请朱姑娘不吝赐教。“ 糟了糟了,肯定是要问刚才那件事了! “你可知它是何品种?在哪里可以买得?” 嗯?为何问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 九卿心里疑惑,但却仍是不好意思笑道:“我在江湖中行走,甚少见过如此华丽好看,声音婉转的鸟儿。只怕是名贵品种, 像我这般的粗人,寻常是见识不到的。” “朱姑娘说自己是粗人,可习武的粗人,怎么也不该有如此细滑的肌肤吧?”元绣握着九卿包扎好的手,举到了她的眼皮底下细细的看。 那手确实好看,五指修长,肤白细腻,若只是这么看着,要说是富家小姐的手也是有人信得。 要说起这个,又要扯远。 正常来说,习武之人的手上,或多或少是会有老茧的。因为不管是学刀、剑、拳、掌,甚至是暗器飞镖等类别,都需要学习手上功夫。而学手上功夫,这手就铁钉得饱受磨难,不可能还如千金小姐般细滑。 九卿是个轻功非凡的大盗,她的功力除在脚上以外,最厉害的就是她的手。这个厉害不是功力多么高qiáng,而是快、准。被她看重的东西,只需要一个擦身而过,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东西顺走。为了练好这种眼力与手劲,她花了大工夫,手自然是不能跟普通女子相比。 她行走江湖,多化用书生公子,一个个的再如何穷酸也不至于动手gān起粗活。初入江湖时,就曾被好眼力之人识破过。后来她特意去找了药水,将手中老茧泡软削去重新长好,才有了现在这般白皙漂亮的双手。 光只是看手,是决计无法与江湖中行走的粗人联系起来的。 这要如何解释?九卿知道元绣要问,但她可从没想过,元绣会问这些毫不相gān的问题。直接将她给问的懵了,不知该如何回答,才更完美些。 “怎么?朱姑娘是还在措辞么?” 九卿没敢看元绣,用了点力,将手从她手里抽出,找回主动权。 “其实这事,说来也简单。师父顾念我乃是女儿家,不便学些过于刚猛的功夫路子,便特意找了草上飞的轻功供我修习。师父对我也没什么要求,能够练好轻功逃命就够了。而这轻功嘛,注重的便是脚上的功夫,有两年的时间,我是日日吃也在梅花桩上,打瞌睡也在梅花桩上,站够了六个时辰才能从上面下来。因着跟普通习武之人不同,我的手还算是未曾饱经风霜。” 这番话半真半假,真的是江九卿曾经确实有两年的时间,都在梅花桩上过的日子。但没说的是,后来的三年,她甚至练习如何让刀片在受重舞动起来,轻松割破他人衣料,取得怀中之物。因此手中落下了不少细碎的伤痕。 若不是后来寻得了灵药,只怕这手比普通武人都要粗上不少。 “哦?如你师父所说,朱姑娘是位女儿家,对你之要求又为何如此之高?一日六个时辰的梅花桩,过于严苛了罢?” 虽不知元绣为何要问这些问题,但九卿仍旧是谨慎的作答,生怕踏进了元绣布置的陷阱仍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