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墨身材高大,叶朝颜的小身板搀着他特别吃力。 叶夫人站在堂屋门口笑眯眯,就是不上去帮忙。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叶朝颜才将李京墨扶进屋。 到了床边,她刚要放手,脚踝一下子撞上床边的脚榻。 噗通一下,她跟李京墨都倒在了床铺上。 她疼的咧了咧小嘴,一抬眼,便对上了李京墨近在眼前的俊颜。 喝醉酒的他,脸上布了一层淡淡的绯色,在烛光下格外的魅,尤其半阖的薄唇,像是一种无声的邀请...... 叶朝颜纤长的睫毛扑闪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凑了过去。 一瞬间像是转换了时空,回到了上一世的新婚之夜。 那次他也喝醉了,一袭红衣,直挺挺地躺在床上。 她欢欢喜喜沐浴过后就爬了上去,还没把他的衣服扒光,他就醒了,一把将她推开,说她不知廉耻...... 叶朝颜的手紧了一下,慌忙回神,从李京墨身上爬了下去。 她用手抚着心口吐气。 叶朝颜,不能再被他迷惑! 她缓了一会儿才动手将他的腿抬上床,帮他褪了鞋。 一出门,娘亲端着盆水站在门口。 叶朝颜吓了一跳,小声嗔怪,“娘——您怎么没声音的?” 叶夫人把水递给叶朝颜,笑着说,“天热,帮李公子擦擦吧,这样睡的舒服些。” 叶朝颜小嘴张了张,“我替他擦?” “擦个手脸而已,你想哪儿去了?” 叶朝颜:“......” 擦就擦。 叶朝颜端着水盆进了屋。 床上原本睁开眼睛的李京墨瞬间将眼睛上。 他正回味着方才叶朝颜压在他身上的感觉,正思量着,她趴在他身上没起开的那一会儿在想什么。 她到底为什么对他有那种莫名其妙的避讳和恨意呢? 叶朝颜把水盆放到桌子上,拧了面巾,凑到床前看着李京墨。 烛光下他的脸庞格外俊美,身上有淡淡的酒气。 混合着他身上原本的艾草香气,形成一种让人一靠近就想意乱情迷的香味。 为防再次被他迷惑,叶朝颜快速地在他脸上擦了一把。 又回到桌子边洗了洗毛巾,准备给他擦手。 谁知再转过身时,床上的男子将胸前的衣襟扯了开。 被烛光晕上一层蜜色的肌肤,散发着无声的诱惑。 叶朝颜咽了口唾沫,他很热吗? 要不要帮他擦擦脖子? 这时,李京墨蹙了下眉,大手抬起,又拉扯了一下衣襟。 为免他把衣服扯掉,叶朝颜赶紧按住了他的手,轻声说:“你别动了,我帮你擦擦就不难受了。” 沾了凉水的面巾轻轻地从男子的颈子擦向胸膛。 叶朝颜轻叹了口气,“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你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让我碰你。” 她声音软软的,如同潺潺的溪流缓缓流过,又带着一丝与年纪不符的怅惘。 李京墨听在耳中,感觉整个人都落在了软软的棉花中。 可她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可以肯定,他跟她以前是绝不认识的。 难道她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人,借以抒发情感? 擦完胸口,叶朝颜别着头把李京墨的领子拉好。 又洗了一遍面巾,坐到床边拉着他的大手擦拭。 李京墨只感觉自己的大手被一只小手托着。 那只小手柔弱无骨,带着一丝凉意,仔细地擦拭着他的手指,一根又一根...... 李京墨觉得特别舒服,恨不得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他在心里又鄙视自己,他在外人眼中是克己复礼的读书人,怎么就做出装醉,还拉扯衣服,想要诱惑一个小丫头的行为来了呢? 她现在可是他的义妹。 这简直有违伦常了! 理智告诉他应该翻身过去,不让她再擦了,可他又十分贪恋...... 叶朝颜给李京墨擦完两只手,没有立刻放下,而是将他的大手托在掌心看。 “李京墨,你的手真好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又不突出,这只手注定是要做大事的。” 李京墨心中一动。 她竟然对他有此厚望。 李京墨禁不住动了动眼睫,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眼前,少女脆生生地坐在他身边,捧着他的一只大手,唇角含笑,两颊生晕,眼神也有些迷离。 清纯甜美之中又带着一种勾魂摄魄的娇媚。 他眼皮一跳,赶紧将眼睛完全阖住。 整个人都是懵的。 欣赏了一下李京墨的手叶朝颜就站了起来,端起脸盆离开了屋子。 床上的李京墨立刻睁开眼睛,看着叶朝颜离开的背影。 少女青丝如瀑,身材娇小。 纤细的腰身,更是不盈一握。 只是一瞬,就消失在门外。 李京墨抬起自己的手瞅了瞅,脑海里不禁又浮起刚才她握着他的大手时那种柔软的触感。 许是因为饮了酒,身上就觉得燥燥的。 ...... 夜色深沉,所有的人都睡下了。 叶朝颜沐浴过后回了房。 她的闺房非常干净,屋里面娘亲已经给她点上檀香,床上搭着浅红色的帐幔,窗户上挂着紫色薄纱,随着窗外的风徐徐飘动着。 梳妆台上放着妆奁与铜镜,虽然不及她做郡主时的精美珍贵,却也小巧别致。 她知道民间百姓很多都买不起铜镜,梳妆的时候都是打一盆水照着。 可见爹娘对她的宠爱。 衣柜里面,她的衣服也不少,颜色都是暖色和浅色,粉色,绿色,紫色和蓝色。 在乡下李京墨家里住了几天,此刻置身自己的闺房,叶朝颜觉得满足极了。 清点了一下身上所有的财产,叶朝颜在心里为药铺重新开张做了一个规划。 随后,她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一眼看到下午栽在田埂上的玉米竟然已经长到一人高! 她跑过去,围着玉米杆转了两圈,惊叹的眼睛都瞪成了铜铃! 田圃里的人参和灵芝长的也更大了! 农学书上说玉米的生长周期是九十多天,那岂不是外面过了几个时辰,空间里就已经是几十天了?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种下玉米的时辰,找了一根树枝写在了旁边的土地上,准备详细记录。 叶朝颜在地头站了一会儿就进了竹屋,她把药柜里的药材都装好,准备明天转移到药铺中。 忙完之后她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跑到外头小溪前捧着溪水喝了几口,又洗了把脸。 心念一动,叶朝颜回到自己的房间,头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她做了个梦,梦里面她回到了前世,她第一次见到李京墨,那是在秋狩的上林苑。 她随母亲去向皇帝舅舅请安,一眼就看到了皇帝舅舅身边的他。 他穿着紫色仙鹤展翅的朝服,腰佩金鱼袋,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 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她从未见过穿紫色朝服还能这么好看的男人。 早就听闻当朝首辅李京墨年仅二十五岁,却是一个在吏部蛰伏了六年的狠人,乃陇西李氏一族的佼佼者,深受皇上器重。 她一见倾心,频频看他,他却不理,她赌气,故意在狩猎之时偷偷跟着他。 她藏在灌木丛中,他骑在高头大马上,背着箭带,手挽长弓,却是一个转身射向了她! 她惊恐至极,水眸大睁,只听得耳边“砰”地一声,那支利箭深深扎进了她当作掩体的树杆中。 她已经吓瘫过去,眼看着李京墨下马朝她走来,冷冷道:“你不要命了?!” 他把她当成了猎物。 从小到大没有谁这么凶过她,她委屈的不行,紧抿着唇瓣,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他似乎觉得失礼了,缓了缓神色近前要拉她,她反手一巴掌搧了过去,“放肆!” 他怔住,眼底闪过愠怒,那个样子很是吓人。 她有些怵,装着哭泣,软声说:“首辅大人,原来是你,我以为我要死了呢,呜呜呜——” 她拽着他的胳膊站起身,扑到他怀里就哭。 他淡声问:“郡主怎么会孤身在此?” 她抬起眼睛,可怜巴巴地说,“他们都不带我玩儿,嫌我麻烦,我自己赌气进了林子,迷路了。” 看到他脸上五个指印子,她抬起葱白的小手在他脸上抚了抚,“我是不是打疼你了?” 他盯着她,眼眸一紧,拽住她的腕子把她拉到了骏马旁,别着头说,“郡主上马,臣送您回去。” 场景一转,两个人置身于天牢之中,她身上珠钗首饰尽去,匍匐在地。 他仍旧紫袍金袋,威风凛凛,将一杯毒酒递给她。 “喝了它,我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爱了三年的男人,没有想到临死,他依旧如此冷酷无情,看着她的眼神就像看一个陌生人。 她真的承认,自己错了,当初不应该去招惹他,强扭他这只瓜。 一点也不甜,很苦,很痛。 她冷笑一声,美丽的脸蛋上保留着倔强与高傲,“百年之后,不过一捧黄土,要全尸做什么?” “李京墨,你亲自动手了结我不过是向皇上邀宠,与我撇清关系,好让皇上不因我的事情迁怒于你,而不是给我留什么全尸!” 说完,她接了酒杯,递到了唇边,垂眼,冷声道:“我今日喝了这杯毒酒,不是因你,是我自己,想解脱了......” “颜儿——”客房中,睡梦中的李京墨被惊醒,满头是汗。 他猛地坐起,黑眸紧敛,望着四周围的一切,半天,才缓过神。 他怎么会做这么奇怪的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