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欠了你一顿饭?”边驿迷惘笑道,“林姑娘,我们以前……是有见过面吗?” 林珑愣了一下,摸了摸边驿的脑袋,脸凑下去,闭上眼睛叹了口气,轻声道:“没有哦。你听错了。你待在这里别动,我要上去了。” 边驿却抓住她的手,盯着她的眼睛,道:“等一等……” 林珑用力挣脱了一下未果,焦躁道:“别闹了,没有的事,边大人!” 边驿将她的手捉得愈发紧了,一边喃喃道:“我现在有点头疼。我想起一些事情。我见过你的。我真的,我真的见过你吧?” 边驿第一次见到林珑是在两年前的霜月街。霜月街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有许多人的地方总免不了激烈争执,那一天就是如此,在一家破败的小酒馆里,两人一言不合起了口角,恰逢又都是武林高手,一时间打得难舍难分。两位都是高手,见招拆招一时半会也不会出人命,只是苦了周围喝酒吃饭的人,然而最惨的还是老板,人死不死不关他事,店砸了就是关乎他生计的大事了。 接到报案以后,叶朗星打了个呵欠,叫上了几个小捕快和他一起去解决这件事,其中就包括边驿。叶朗星已经当了很久的捕快,正逢倦怠期,什么都不想做,而边驿则是刚刚上任,充满了强烈的热情与正义感,激动万分主动请命上前调解,道:“叶大捕头,给我一个机会,我劝架可是很有一套的。我小时候,邻居经常打架,每次都是我站在他们中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他们都不吵了!” 叶朗星垂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其中的星辰被遮掩一小半,在睫毛构成的薄雾之下,微光轻颤,叶朗星把玩着自己鬓角的一缕黑发,百无聊赖道:“你可别冲太前面,该出手时出手,不该出手时候就别说话更别动手,时时刻刻都认真办事,是很容易受伤的哦。” 边驿充耳不闻:“我每次都成功,这点叶大捕头你放心。我很有经验!” 叶朗星无奈地干笑了一声,道:“行吧,比我有经验。” 边驿没说的是,他第一次劝架时候还只有七八岁,是乳臭未干的小屁孩,邻居正要打起来,看到一个小孩子过来,又不能对他下手,只得不了了之,临走之前还要骂一句死孩子真不懂事。后来边驿长大了,十几岁了,失去了可爱小孩的权力,因此每次上前劝架总是免不了被当做愣头青,在拳打脚踢之下翻滚过来,吵架的人解了气骂他一声龟孙子不懂事然后扬长而去。只是边驿武功好,踢了他也不觉得很痛,反而觉得光荣,让世界充满和平充满爱是他的荣幸。 远离故乡前往汴京,在名动天下的叶大捕头手下当捕快,也是他最高兴的事情之一,算是实现了梦想。这是他第一次和叶朗星一起出去,因此觉得必须要显摆一下。 所以他到达酒馆以后,也不听前情因果,直接就冲上去,在两人之间站着,手往两边一摊,喊道:“我们是汴京衙门的,你们别打啦!” 这下连叶朗星都觉得瞠目结舌了,他本来觉得困得不行,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准备等到他们吵得差不多了,让他们对酒馆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边驿冲上去而吸引了两位高手的火力,他还可以挡一挡;但是现在边驿冲得太前面了点,他要救都救不回来;不过,边驿初来乍到不知实力如何,说不定是个绝顶高手也说不准,不用太担—— 高手与普通人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他们可怕的专注力,他们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以做到心无旁骛,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专注力,将实力提升到最高的水平。比如现在,一人飞身至半空,对地面劈出一掌,目的是为了将另一人所设出的防御阵型击破,破坏他这几乎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于是地面跟着遭殃,而同样遭殃的还有边驿。地板被掀翻,漫天沙尘飞起,碎片轰然爆开。 边驿的身体处在这一掌的攻击范围之内,意识到这一次攻击并不简单的时候,他想要躲,然而拼尽全力也只是到了这一击的边缘,巨大的冲击力拍在他脊背上,轰地一下,他喷出一口鲜血,感觉自己的骨头几乎是被击得粉碎了,他浑身无力地倒在一边动不了了,而两人对于不会威胁到自己做事的东西是无视的,在另一人出手之前,叶朗星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从腰间抽出一根铁索,往旁边凳脚上一缠,向半空中一拎一旋一甩,凳子哗啦一下飞过去,在内力的交汇点上嘭地一炸,轰!两人同时大叫一声往后方飞去,摔在桌椅之间,扬起碎屑。 “好了,两位大侠。”英俊潇洒的叶朗星清了清嗓,道,“打架也得注意损耗啊。桌子椅子加上墙壁地板,再加上伤到的人,这些损失可得好几十两银子呢。据我所知两位都是穷游闯荡江湖的,再打下去,你们可就要赔不起了。” 没有什么比钱更能让人神志清醒了,两位确实是很穷的江湖人士,人如果没有钱,那讲求的就是尊严和名声了——进衙门可不是什么好名声,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还是花钱消灾好了,因为没钱,所以可闯的祸也不能太大。叶朗星给他们的这一记警钟可以说是振聋发聩,何况平时衙门对于他们这些人已经算是睁只眼闭只眼,足够宽容了。 于是他们赶紧停下,虽然暂时不想握手言和,但在态度上还是保持了一致,双双对叶朗星鞠躬道:“叶大捕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叶朗星无奈地笑了笑,道:“两位大侠,人家老板也是要做生意的,你们这样要是砸了人家的饭碗,人家可怎么活?不如大家冷静一下,先商量一下怎么赔偿,然后两位要去哪里做什么,就都随意,好吗?” 两人赶忙道:“是是是。惊动了叶大捕头,也实在是很不好意思。” 事情是解决了,边驿成为了唯一负伤的人,叶朗星捂着额头,语气嫌弃道:“你们谁带他去治一治?事情没解决,人反而是负了伤,真是个麻烦鬼。唉,刚来的小捕快,一下子死了,总归是不太好。” 新人似乎总是理所应当地享受最好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在为未来持续的长久的苦难做铺垫,让他尝到一点甜头,被骗进坑里之后再想回头已经追悔莫及。似乎是强行塞给人一笔巨账,让他不知觉地花掉,在此后的时间长河之中又让他一一偿还。边驿于是被送去医馆,医馆的大夫技艺不精,判断他是落枕,开的药与他的症状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自然是毫无效果。边驿捧着药一瘸一拐地走出医馆,林珑恰巧从旁边跑过来,与他撞了个满怀,结果摔倒的却是边驿。 边驿坐在地上喊痛:“你你你怎么力气这么大啊,嘶——”经此一撞,他好不容易恢复的脊背仿佛重新折断,他痛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而林珑重新站直,抱着手中刚买来的小饰品,狐疑地盯着摔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的边驿,歪头道:“你是想讹我钱吗?我能有多大力气,碰瓷也得看是什么人吧?” “什么碰瓷?我边驿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骗过人钱!哎呀,痛痛痛……”边驿在泪眼模糊之中抬头看林珑,倒确实是一个长相柔弱可爱的年轻女孩子,于是也怀疑起自己,自言自语道,“怎么回事,我不应该被你撞倒的啊……” 林珑气呼呼地准备走,听到他疑问的语气,突然又停下脚步重新审视他。感受到对方的目光,边驿愣了一下,抬头看见林珑正盯着自己,顿时面红耳赤,一把火从下巴烧到耳朵:他还没被女孩子这么直勾勾地盯过呢。然而林珑只是在瞧他的伤口,然后干脆蹲下来,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捏了一捏,道:“痛吗?” 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动作是要引人侧目的,在看客锐利的眼光之中,边驿窘迫得无地自容,恨不能找个地洞往下钻,他红着脸道:“我伤的又不是这里,怎么会痛!你放开我……” 话音未落,林珑的手稍微往他后背处一靠,对准他的骨头又是重重一按,这下边驿是痛得目眦尽裂,伸直了脖子惨叫起来了,痛的时候可顾不上来往行人的异样目光了,他只在乎自己的命——怎么可以这么痛,而且不是因为惩恶扬善而痛,他觉得很亏,于是感觉更加不适,他有点愤怒,大声道:“你干什么……啊。”可是他一大声,就牵扯经络骨头,于是声音骤然降低,像是服了软一般。 林珑见了他这样子,又是胸有成竹又是担忧地蹙眉笑道:“你伤得很重啊,拿了些什么药?”没等边驿回答,林珑抢过他手里的药看了看,很是不屑地嗤了一声,起身道,“这点东西要能医好你才怪呢。起来,去个人少的地方。” 边驿脸一红道:“啊?去……人少的地方?” 林珑道:“想什么呢,这里人来人往的,我们挡道了,待会被人踢一脚都百口莫辩。” 边驿道:“那是……哎哟,那是不对的,汴京衙门完全可以把这种人带走的!” 林珑笑了笑,道:“然后呢?然后等他们出来再打你一顿,把你打成这样?得不偿失。” 林惊蛰在小竹林旁给边驿看伤,摇了摇头,这一摇头着实把边驿吓了一跳,连珠炮似地噼里啪啦问道:“怎么,我没救了?我要死了?不会吧,我才刚刚开始当捕快,我还准备挣钱养家娶媳妇呢,小妹妹,你确定你看的是对的吗?” 林珑皱眉听他说完一大段话,微笑道:“我爹是木先生林惊蛰,你听说过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我的水平呢也差不了多少。” 边驿心思单纯,别人说什么都相信,一听此话,觉得自己时日无多,哀叹起来:“我真的要死了!怎么办啊,我妈还等着我养她呢!” 林珑挑了挑眉,道:“汴京衙门会赔钱给你的家人的吧?不然你们怎么会愿意来做这种事情。” “我刚上任,连饷钱都没几个呢,赔钱又能赔多少?倒是像叶大捕头要是出了什么三长两短,才会给他厚葬,保他家人不愁吃穿,只可惜他无父无母。”边驿说着,长叹一声,几乎要落下泪来了,“我该怎么办啊,我还能活多久啊……” 林珑看得好笑,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道:“你怎么这就以为自己要死了呢?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啊?”边驿抬头道,“你不是说我……” “我摇头是因为,医馆里的医生根本就没给你开正确的药,我笑他是个庸医啊。你是伤到了骨头,该给你看治骨头的药,可是那些大夫,居然只是给你开了治肾亏的药。” “啊?肾亏?” “现在哪个年轻人不肾亏?睡得晚些,身体劳累些,就都可以归为肾亏。吃点药补一补,既治不好也吃不死,医馆的惯用套路了。来,你把这个拿着,这是金疮药,可以治骨头的,每天晚上涂在伤口处然后睡觉,可能会感觉非常辛辣。”林珑从随身携带的包里翻出出一小包药交给边驿,又拿出一只小瓶子,“这个药每天吃一颗,不出意外的话吃什么都能好。等到七天以后,你应该就会完全好了。” 边驿看着这只瓶子,道:“你说我受了很重的伤,这样就可以让我痊愈了吗?” “当然了。这些药是我爹花了很大功夫才做出来的,在涂到你身上之前可以花费了大量的功夫去寻找去尝试,当然就省掉在你自己身上所花的时间了。”林珑道,“更何况,除非绝症,大部分病症都是靠着人自己痊愈,用药只是为了加速恢复的时间,你躺着休息几个月也就好了。但是你是捕快,就得整天卖命,给你疗伤是为了让你迅速恢复,下一次依旧卖命。叶大捕头待你还算好,没让给你开立刻恢复的药,过于烈性的药,人是一下子好了,但是身子撑不住,缩短寿命也说不定——这些是我爹告诉我的。” “你说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从没听过治病还会把人治得折寿的。”边驿道,“既然我可以慢慢恢复,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林珑笑着起身道:“身体状况是一方面,可人受到的苦痛又是另一方面了,不治好你,你不是会觉得痛吗?我看不得别人痛,我自己也会觉得同样疼痛。不过虽然如此,你最好还是休息满一个月再回去吧,我想这是叶大捕头的初衷,让你知道受了伤有多痛,恢复一个月,也足够让你反省了,你得记住。” “怎么可能?”边驿疑惑道,“我要是休息一个月,叶大捕头会怎么看我?你帮了我,我自然要珍惜这个机会,我要让叶大捕头看到我恢复得很快才对啊,不然岂不是消极怠工了吗?” “这哪是消极怠工啊?”林珑道,“正因为以后你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所以才警告你不要这样拼命……就算是我这样游手好闲的底层女孩都懂的道理,你居然会想不通。唉,你不听就算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边驿。边塞的边,驿站的驿。” “听起来就是个远离故乡的名字。”林珑边说着,边往远处走,“你再在这休息一个时辰吧,我先走了。” 边驿道:“等等,”他试图站起身,果然是失败了,惊得出了一身冷汗,又道,“我真的没事吗?” 林珑转过头,哂笑道:“你不是不怕受伤吗,现在又在担心什么?刚当上捕快就受伤的,整个汴京城数下来都没有几个。才一上任,就敢一个人冲在最前面的,也是不多见。你不会有事的,但以后会不会有事,我可不知道。” 边驿道:“姑娘,我还没付你钱呢。我……我月钱还没发,等我拿到了钱,就请你吃饭,好不好?你叫什么名字?” 林珑道:“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要知道名字也没用。真要远离故乡生活,你的脑子还得再好一点。” 然而边驿脑子没有那么好,也记不住林珑所说的话以及劝告。边驿没听她的,只是过了三天就重新又回去了,叶朗星惊诧地看着他,心想这个人难不成真是个打不死的,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能恢复得这么好。 所以边驿很快就又受伤了,在距离他第一次受伤三个月以后,他再一次光荣负伤,这一次是因为帮人挡了一刀,边驿一边按住自己的伤口一边说,没事,我上一次都恢复得那么好,说明我天赋异禀死不了呢,放心好了。 然后他的伤口化脓,此时林珑给的药已经吃完,他终于认识到痛。病急乱投医,他跌跌撞撞走到霜月街上,在卖大力丸的摊子前停下,那也是他唯一消费得起的一个医馆。他抬头,眼中噙着疼痛的眼泪,道:“你能救救我吗?我不是来抓小摊贩的。” 林惊蛰看着他,道:“你怎么伤成了这样还能在路上走的?跟我来。” 这一次是到了林惊蛰家里,林珑正在帮着熬药,一回头,诧异道:“怎么又是这个小捕快,他是不要命的吗?” 林惊蛰道:“你见过他吗?” 林珑点头,无奈道:“三个月前碰到的,我印象很深。之前他也是受了伤倒在地上,整个后背的骨头都受了重击,得亏年纪轻才扛下来,叫他休养还不乐意,真是个不怕死的笨蛋,我不想再见他第二次。” 边驿道:“我不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