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就不放,我就不相信这水蛇还能把我吓死。 安静了一会后小鱼们又过来了,还好还好,水蛇比较少见,再没出现,药力终于慢慢地退去了。 当天空出现肚白的时候,我的手指终于动了一下,吓跑了正啄手指的小鱼,我终于能动了。 伸出手摸摸额头,因为流冷汗额头痒痒的,现在才能挠一挠。这样一摸,摸到了一些粘呼呼的东西,拿下来一看,是暗红色的,原来是昨天脸上溅到的血。 胃里又翻腾起来,我赶紧一头扎进水里,使劲地搓。不敢确定头发上是不是有血,我把头发解开也按在水里。确定身上一点异味都没有后,这才转过身上岸。 自大狂已经醒了,正半躺在岸边用胳膊支着身体看着我。要不是我与他打过交道此刻一定被他帅绝人寰的外表给骗了,不过他肯来救我,这点我真的感激他。不过昨天自己真是好混蛋,他要是到处去宣传我就没脸活了,听听,强奸未遂,多难听。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我一上岸就倒在了地上,实在是被泡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没理会我的挑衅,把手伸到嘴边打了个口哨,不一会,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的黑火回来了。白天看,黑火确实是一匹漂亮的马,全身的毛皮在初升的太阳下闪着光芒。他走过去,像情人一样摸着马头,轻声说话。 “我现在觉得,你的黑火确实是匹好马,你在和它说什么?”我从来不节约自己的赞美词,更何况是我喜欢的东西。 “你现在会看马了?”他扭过头来看我,脸上有了笑意。 “不是啊,我就是觉得它很帅。” “我在跟它说,我们立刻就要上路了。”见我门外汉的回答,他收起了笑意,丢下这句话,向山崖走去。 “你是不是要回洞,帮我把包袱拿下来呗。” 他没回答,向上飞去,也不知听到没有。 “嘿,小马儿,我可以摸摸你吗?”无聊中,我过去跟马儿聊天,那臭马竟然低头吃草不理我,真是有其主必有其马! “别碰它,踢断骨头我可不管,黑火可以踢跑5只狼。”沈冲下来了,将包袱扔给我,他将自己的几个包袱栓在马上。 我不好意思再缠着人家,恐怕这下得分道扬镳了。 “你去哪?”他竟然开口问我。 “除了太子的地盘都行,干脆去风业吧。”幸好我对付祁天不是很重要,这会人家八成会以为我已经在昨晚的变故中死翘翘或者吓跑了,反正决不会专程来找我的。可是无论如何,蛮州是回不去了,干脆去寒君管辖的地方逛逛。 “保重。”他翻身上马,望了我一眼,打马而去,又是我一个人了,我的鼻子有点酸。 将头发扎好,辨别了一下方位,走近路去风业得穿过一片西南原始森林,步行两个月。这是专门到东南风业城跑盐的行脚商们说的,我记得当时还特别在意地问了一下。走官道得路过云城。 思考了一下,我决定走近路去风业,现在我一点都不想和付祁天沾边了。食物问题应该不难,土家族可是大山里的民族,再怎么也不会饿死的,最多变成一个古代白毛女。 做好了决定,我抬脚走上新的征途。 走了没一会,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一匹黑马驮着一个黑衣人再次出现。 “你忘东西了吗?”待他跑到跟前我问。 “我也去风业。”他稳住马。 “哦。”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我说我也去风业。”他伸出手,探下身体。 他是要抱我上马吗? “别磨蹭。”他催促。 “我没钱雇你了。”我身上只有100多两银子了。 “我就知道回来拣你是个错误。”他愤愤地拍开我腰间的手,将我抱上了马。 “说真的,我没钱了。”上了马我赶紧解释。 “免费赠送。”他不耐烦地说着,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来包在我头上:“湿淋淋的,弄得大爷我难受。”说完再次开动他的环保干发机。 “你别老叫自己大爷,会老得很快的。”我太喜欢他帮我弄头发了,不过不喜欢他的口气,和我大差不多装什么啊。 “大爷喜欢。”他替我烘干了头发,将外衣扔到我手上:“披在身上,别弄让你的湿衣服碰到我。” 好象他每次替我烘头发我都能收获一件衣服呢,上次那件衣服扔干娘家了,恐怕会被做成侄儿的尿布,这点我可不敢告诉他。 “不冷。”我想把衣服还给他。 “马上风大,别罗嗦。”他拉马起程。 为了不让他叨咕那句“我就知道拣你回来是个错误”我乖乖地将衣服披好。 森林 马上了官道,一只雄鹰飞了下来,站在他的肩膀上:“这是信鹰吗?”我将身体斜成了180度,几乎贴在了马上。因为那鹰的嘴和爪子一点也没有《动物世界》上的可爱,锋利得发光,而且它还虎视耽耽地盯着我。看着他从鹰上摘下一个纸桶,我颤抖着问:“信鹰没危险吧?”。 他看完了信息,冲我诡异地一乐:“这不是信鹰,是专门吃小姑娘肉的鹰。” 我差点没从马上一下子栽下去,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沈冲啊,怎么忽然如此幼稚。 “好吧好吧,你快叫这吃小姑娘的鹰飞走吧。”我强忍住笑,总得要配合人家一些嘛。 他停止了诡异的笑,不甘地看了我一会,将鹰扔到天空。 “我们走官道吗?”我问。 “现在走官道,一会找路走森林。”他将纸揉得粉碎。 “为什么现在走官道?我听他们说翻过这片山进森林会更近。”我回忆着脑海里的地图。 他拍拍黑火“因为,我想让你看看,我黑火的实力。”说完策马狂奔。 “啊---,你这个马痴-----”我紧紧地抓住他搂在我腰间的手大声尖叫,笑话,在上下颠簸的100脉奔马上坐着,不会骑摩托车的我当然要叫。 在下午的时候,沈冲终于拉马进了森林。 西南的原始森林树木都很矮,树木之间到处都是枯枝,向阳的坡上树木长得高一点,可以供人骑马通行,背阳的坡我们就只好下马走了。两个人同骑一匹马倒是很浪漫,可惜我们同马异梦,并不多话。他考虑他的大事,我思考我的生计问题。他大多数时候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他那高速运转的大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一般不太敢主动招惹他,毕竟我在现代是有点守旧的守法公民,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人,我还是有点害怕的,这人不好惹啊。至于其他我倒不担心,虽然我们的世界里没几个男人是好东西,但这个相识不久的男人却让我相信,男人也有极少数不好色的角色。原来信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至少我对他是,很奇怪的感觉。 “沈冲,我们去弄点食物好不好。”火堆边,我愁眉苦脸地拿着他给我的肉干哀求。这几天一直吃他的肉干,肉干味道真不错,可惜胃弱的我吃了不消化,肚子抽抽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