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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快穿]美人十二卷 八步莲心 2938 2024-05-05 11:37
   子心是个机灵的,很快就与别的丫头打成一片,用我给她的“交际费”为我打听清楚了这秦楚馆的客人,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我将其整理成册,然后思考每个人的可用之处。   最终,敲定在了两个人身上。   还好,天子脚下的汴梁,官府贵胄和能人异士本来就多。而秦楚馆,在李妈妈的打理下,又已是汴梁有名的青楼之一。   而我的加入,自然更是锦上添花,让秦楚馆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跟着武则天博弈天下过的我,自然懂得步步为营的道理。尤其,懂得人心。   这秦楚馆每天迎来送往的,也就是男人。男人的心,还是一个字,贱。   你越让他得不到,他就越觉得你高贵、值钱。   所以,刚开始,我只在帘子后弹曲,连面都不给人见。但,却让人造势,说秦楚馆的李师师天姿国色,是京城女子之最!   男人们来青楼本来就是寻美的,所以无数男子揣着银子要当我的裙下之臣,我却只微微一笑道谢,仍不现身。   最后,他们急得受不了了,我才说:“师师只愿伺候自己仰慕的人,不管是文采,还是武功,或是其他手艺,总需要有点能让师师我佩服的。”   此话一放,很多男人都欢快地展示自己的本事。   毕竟,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王,都觉得有些独特的本事。在佳人面前,尤其如是。   最后,我选中一个会蹴鞠的中年人,和一个武功最高的年轻人。   虽然是卖艺不卖身,但仍将他们伺候得很舒心。方法还是一样利用男人的心态,让他得不到,刚开始什么都得不到,后来稍微给的多一点、再多一点……   所以,他们二人由最开始只能在爱帘子后听到声音,到后来能隔着面纱看到我隐约的真容,且能看到我的身段,已经很满足了。更何况,这样的机会,还是他们在挫败那么多男人后得到的。   所以,想伺候顺他们,很简单。   当然,我来这里,并不是伺候男人的。   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汴梁城下了次大雨,电闪雷鸣。   而一块石碑,就在这次的雷电里,应声而倒。   那块石碑,可不是普通的石碑。而是宋徽宗为了羞辱元祐党人,将他们的名字刻于其上的石碑。   那,是所有元祐党人耻辱的见证。也代表了宋徽宗处罚他们的决心。   可那天晚上,上天打雷劈断了它。   于是,有大臣向宋徽宗建议:“天将雷电,劈断石碑,恐有所兆啊。”   这样的一句话,在朝堂上说出,如同一阵风,瞬间吹遍了整个朝堂。   试问,谁人不怕天威?   即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也怕自己失察引发天谴吧?   所以,宋徽宗思忖良久,终于决定:既然上天降雷劈断石碑,说明上天不欲将元祐党人赶尽杀绝,那就……罢了吧。   自此,李格非伯伯,官复原职!   见到榜文的那一刻,我笑了,笑得眼泪一直流。   清照,你终于不用再郁郁不乐了。你的心,活过来了么?你的笔,是否还在?   其实,上天怎么会刚巧将下这样的雷电?   那,不过是我让那武功高强的年轻人,趁天上打雷闪电时,用暗器击断了石碑而已。于是,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天雷,劈断了石碑。   而朝堂之上,之所有有人会说出那样的话,不过是因为——我接待的那位善蹴鞠的中年男子,姓高,名俅。   ☆、第56章 双鱼-李清照(四)   我不知道清照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随赵明诚回去的。因为,那时我还在跟秦楚馆的妈妈扯皮。我想走,她是不愿意的,却终究没有我的卖身契,拦不住,只好拖着找些其他接口拖延。而我,却并不懦弱,直接拿了行礼带着子心就走,不管她说再多花言巧语,我只不听。   最终,还是从秦楚馆出了来。   只是李府我只怕是不能去了,毕竟,这段时间李师师的名头响彻整个汴梁,想必李伯伯他们回京后自然也能听到些风声的,大约,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自甘堕落的吧?   与其见了尴尬,不如索性丢开,各自潇洒。   只是,仍有些放心不下清照。   便在赵府旁边租了个清雅小院住下,偶尔能打听些赵府的家长里短,甚至,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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