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天帝轮回:系统是个破碗

第114章 玉碗盛来琥珀光

   这“醉卧沙”看起来,倒还清澈透明,酒花也很丰富。   三人喝了一杯,酒很烈,如同刀子刮喉一般。   少年脸更红了,就要用元气去压制酒劲。   宋尘摇了摇头,觉得这什么“醉卧沙”,除了性烈,没有任何独特之处,既无醇香,更没有回味。   用这样的酒来配“星光灿烂”,简直就是上身穿西装,下面来条三角裤,忒煞风景。   其实,是宋尘想多了,在北方大草原,酿酒的工艺也就这个水平,除了性烈,真没什么特色。   就像前世,老毛子的伏什么加,闻起来还有点香味,可喝到嘴里,就跟烧红的铁钎一样,除了烧嘴就是辣喉。   喝这“醉卧沙”,也就剩下喝醉了卧在泥沙上睡觉,这一点点意境了。   还不如喝各部民众酿制的马奶酒,至少口感比这个酒强。   “尝尝我的‘百花灵液’吧!配这样的美食,我这酒更合适。”   宋尘说道。   他用摩娑国的百种奇花酿制了很多神酒,放在“钟灵毓秀”中窖藏,现在已经有两年多,勉强可以算陈酿了。   倒不是他想显摆,而是这“醉卧沙”,实在是喝球不成。   见宋尘像变戏法一样,弄出一坛酒来,少年还没什么,只是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眼。   金顺却惊愕得说不出话来,空间锦袋,在哪里都是非常罕见的宝贝。   他能看出宋尘和那少年都是天金境的武修,不过,在金沙之城,天金境还真不算稀罕。   但有空间锦袋就不一样了,很多凝元境高人都没有。   微带琥珀色的酒液倒出,立马醇香四溢,不仅金顺贪婪地吸了吸鼻子,还把周围用餐客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宋尘吟诵了一首诗仙李白的诗,然后将三人的酒杯斟满。“金大哥,小兄弟,来,我们再喝一个。”   这一杯喝下,两人的表情精彩了。   金顺不用说,一脸的陶醉,就连那不爱说话的神秘少年,都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这百花灵液,居然能增长修为和精神力!”   人的精神力是很奇特的,但凡精神力增长,就会有好心情,觉得世界都变美好了,何况百花灵液还有浓浓的醇香和甘冽的口感。   这一杯酒下肚,无形中拉近了三个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我说宋兄弟,你这酒是从哪里弄来的?比我当年在大顺帝国的帝都喝过的‘纸醉金迷’,还要强上百倍!   要知道,那‘纸醉金迷’可是被誉为大顺帝国的国酒,一两黄金一斤呀!”   金顺惊叹道。   那少年虽没说话,但也一脸期盼地看着宋尘。看来,他也十分好奇这百花灵液的出处。   宋尘没有立即回答,这一杯百花灵液饮下,他自己都觉得从里爽到外。   享受完这股舒爽劲,正要和金顺胡吹海侃几句,忽然听到一个女人软糯香甜的声音。   “几位,刚才你们喝的是什么酒啊?”   这时,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带着一股香风,来到他们这一桌旁。   开口说话的,正是此女。   宋尘转头看向她,面容姣好,体态雍容,看上去很年轻,三十岁左右的样子。   那婀娜的身姿,成熟的风韵,犹如一颗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恨不得立即咬上一口。   “哟!这不是秦老板吗?”   金顺兴奋地站了起来,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这秦老板是他心目中的女神。“这是我兄弟,姓宋。酒是他带来的,叫…叫…叫什么来的?”   “百花灵液!”   英俊少年说道。   刚才听宋尘一说酒名,他就记住了。   “百花灵液?好美的名字!”   少妇赞道。“能请奴家喝一杯吗?”   说罢,也不等宋尘发话,就毫不客气地在他旁边坐下。   金顺用近乎哀求的眼光看着宋尘,毕竟他做不了主。   宋尘微微一笑,给少妇斟满了一杯。“美酒佳人,这是绝配呀!美女肯赏光,那是宋某的荣幸,也是这美酒的造化。”   “小兄弟真会说话!奴家要是不喝,这美酒岂不是要埋怨奴家?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少妇对宋尘的恭维毫不介意,端起酒杯就饮了一口。   和金顺他们一样,美酒入口,少妇俏脸上的表情顿时丰富起来。   “刚才听金兄赞美,还以为是夸大其词,没想到这酒确实是酒中极品!说是仙酿也不为过。”少妇大加赞赏。   她就坐在宋尘身旁,身上那股奇特的芳香,萦绕在他的鼻腔中,非常好闻。   这种芳香不是来自什么香料,更不是脂粉,而是某些特殊体质,长期受天地灵气滋养,自然形成的,闻之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所以,看似她没有元气外放,像个普通人,但宋尘却知道,她是个凝元境强者!   “不知宋兄弟是来金沙之城游玩呢,还是打算在这里长住呀?”   少妇没有继续纠结酒的话题,转而开始摸宋尘的底。   宋尘知道,祭祀联盟现在的形势错综复杂,这姓秦的少妇,说不定就是封号铜爵,或者圣使。   不知她与大哥葛礼是不是同一个阵营的?   不过,宋尘并不在意,是朋友如何?是对手又如何?他随口说道:“我是来闯灵峰塔的。”   少妇闻言,只是微微一愣,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宋尘却发现,对面那英俊少年的意识波动很厉害。“难道,他才是来闯灵峰塔的?”   宋尘曾听葛礼说起过灵峰塔,后来又听覃长老提过。   原本只是随口一说,但现在却来了兴趣。   “原来宋兄弟不是在此长住呀!”   少妇一脸的惋惜。“奴家还想约你入我这金沙轩的股呢。”   刚才金顺叫她“秦老板”,宋尘没有太在意,现在才知道,原来她就是这金沙轩的老板,或者老板娘。   “秦老板是看上了我的酒吧?不过,我的酒可不是用来卖钱的,只有朋友才能喝到。”   宋尘笑道。   “唉!不瞒宋兄弟,其实奴家一喝这酒,就无法自拔了!你让奴家以后还怎么喝得下那‘醉卧沙’呀!”   少妇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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