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金沙之城
“老公,既然这样,我们就外面玩几天,然后又回来住几天,来来回回多有意思呀!” 赫巴的老婆拉住赫巴的手,撒娇道。 赫巴本想多挑选几个老婆的,谁知买一注就中了大奖,于是就不选了,安心当一个专一的老好人。 “好好好!夫人说怎样就怎样!”赫巴疼爱道。 “啥?还来来回回?” 宋尘顿感无语。“你们以为,我是在旮瘩开出租车的,随叫随到啊!” “并肩王莫生气!” 赫巴挤眉弄眼,压低声音说道:“这不是为了哄老婆开心嘛!我们出去,等您再进来时,如果她想回来,我就和她回这里来厮守。” “夫君,我不出去了!就留在这里生孩子。不过,你可要常来看我们。” 玉臻女王的决定,让宋尘有点意外。 看来,不把摩乸国彻底变成摩娑国,她是不会安心离开的。 见玉臻女王留下,碧华公主也选择暂时留下,毕竟宋小石太小,将来还要当这里的国王。 为了让留下的人安心,宋尘特意将蒲一苇和萼儿也留在了这里。 主要是想让她们听听玉臻女王的往生咒,这对以后的修炼大有好处。 从城门出来,漫天的黄沙像闻到血气的蚊子,铺天盖地而来。 若是之前,还真有些危险,施展神通需要好几次,妍儿用符文辅助火种也不能持久。 现在不一样了!宋尘一催动,升级版的幽魄冰炎就形成火焰将他包裹,如同火神一般。 躲避不及的厉鬼瞬间化成青烟,其他的纷纷退开。 宋尘来到幻阵的边缘,“龙凝”一扫,很快找到了出口,距离进来时,移动了十约十丈。 …… 宋尘等人回到龙骨山,龙祯急忙迎了上来,原来,玉泉部出了两件大事。 首先是诺娜大妃与龙祯长老已经决定让扎木察的长子颉璠继承王位,弼尤一气之下,带着万余人叛逃了。 如果是在以前,弼尤反叛,一定会给玉泉部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但现在,他的反叛也只是疥癣之疾,而且,离开玉泉部这棵大树,几千上万人很容易被别人吞得渣都不剩。 颉璠今年十九岁,宋尘对他的印象还行,既不像他爹扎木察那么鲁莽冲动,也不像弼尤那样阴鸷自私。 看来,诺娜大妃还是有眼光的,由颉璠来继承王位,至少比弼尤强得多。 第二件大事,是北嵆皇朝已经派钦差大臣前来安抚玉泉部。 不过,让人费解的是,北嵆皇朝居然册封宋尘为北嵆右都尉,归右都尉王端木洪直接辖制。 玉泉王族,包括众高层都认为是天大的好事,因为右都尉是掌握军权的,有军权当然就属于实权派。 只有宋尘知道,此事并不简单,肯定与玉泉部破坏端木洪的南征行动有关。 “派人上奏北嵆皇朝,说本王接受册封,但一时半会儿无法赴任。” 宋尘把祭祀联盟拉来当挡箭牌。“本王应祭祀联盟之邀,要先去圣城。” …… 十几天后,宋尘和沉彦来到祭祀联盟的圣城。 圣城坐落在敇祁高原上,这里地形复杂,没有人带路的话,很难找到。 在宋尘的想象中,祭祀联盟可能就是某个城中的寺庙之类。 但真正踏足这里,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整个联盟就是一座大城,虽然没有帝都那么大,但繁华程度却有过之无不及。 城中建筑比屋连甍,毗连次接,街道宽阔平整,粗大的“胡杨”树矗立在两旁。 城中气候宜人,这在寒冷的北方尤为难得。 街道上人来人往,服饰千奇百怪,充满了异域风情。 更让宋尘好奇的,是这些人脸上的表情,个个都是满满的幸福感,仿佛这祭祀联盟的圣城,就是人间天堂。 “宋兄弟,祭祀联盟不像表面这么平静。我在这里身份特殊,陪在你身边多有不便,你自己随便逛逛,吃住只需出示星辰令即可。” 沉彦将一枚星辰令递给宋尘。“待我禀报葛礼大人后,自然会安排你们相见。” 宋尘毫不在意,独自游览,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的交通工具,是一种叫鹿马拉的车。 “鹿马”,顾名思义,既像鹿又像马。但并不是鹿和马杂交的品种,而是敇祁高原特有的物种。 鹿马比一般的骏马更高大健壮,头上一对鹿角闪闪发光,非常漂亮! “这位小哥,是第一次来我们金沙之城吧?” 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见宋尘东张西望,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遂上前打招呼。 “这里不是叫圣城吗?怎么叫金沙之城呢?” 宋尘不介意被别人当作土包子,貌似自己还真是土包子。 男人微微一笑。“没错!这里是祭祀联盟的所在地,不过却叫金沙之城,祭祀联盟只是创建者和管理者。” “我的确是第一次来这金沙之城,不知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可以介绍一下吗?” 宋尘没有发现对方有什么异常的意识波动。 “客人算是问对人了!我叫金顺,从我爷爷那一辈算起,在这金沙之城,已经住了快一百年了。” 金顺非常自豪地说道。“我可是金沙之城的原住民,这身份比南方各帝国的贵族,还要金贵呢! 我们金沙之城好玩好吃的多了去了!不过要看你的财力。” “这里是使用金银吗?” 宋尘问道。 虽然沉彦说过,一切开销出示星辰令就可以,但他还是想确认一下这里的货币。 “是的,金银是我们这里的货币,如果使用丹药和药材也是可以的,但需要‘灵药斋’鉴定和估价。” 金顺热情地说道。“现在正是午餐时间,不如我们先去金沙轩吃午饭?不用担心,这餐我请你。” “那就有劳金顺大哥了!” 宋尘没有客气,他对这金沙之城好感倍增。 若是前世去到一个陌生城市,别说碰到一个热心的当地人请你吃饭,不把你当成待宰的肥羊,就谢天谢地了。 金顺叫来一辆“出租车”,一辆由一匹鹿马拉的车。“带我们去金沙轩。” 驾车的是一位小伙子,虽然没有修为,但非常健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