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魂穿后,我在诸天的那些年

第411章 逛街

   不是因为他们怜香惜玉,而是因为不敢。   紫苏的凶名,他们可是太了解了,不了解的也没关系,看着地上躺着的一具具尸体,也就能明白了。   “你们这些废物,她如今是半残之躯,还不快出手杀人。”   见自己的手下皆是怂包,领头之人气得怒骂催促道。   可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敢第一个出手,他们就一领死工资的,犯不着那般拼命。   他们怂了紫苏却是不怂。   “敬酒老娘不吃,罚酒,老娘更不吃!”   一声大喝,紫苏将自身气息提升至最巅峰,一剑劈出。   滚滚剑威席卷,杀向那些个拦路之人。   啊!   惨叫声顿起,一剑落下数人重伤,跌落虚空,包围圈瞬间被撕开一个口子,紫苏瞬间闪过,跳出包围圈,回头又是恐怖的数剑劈出。   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连成一片,那叫一个悦耳。   除了领头之人,其他人全部受创,有那么两个修为弱点的,直接就被送去了阎王那里。   “愣着做甚。”   领头之人对着这帮废物大骂道:“还不快追,这么多人都能让她杀出重围,你们是废物吗!”   被骂了一通的众天藏境修士这才缓过神来,纷纷压住伤势,向着紫苏逃去的方向追去。   不过追么,也不是拼命追,都是拿死工资的,没必要那么认真。   拿出平日里的九成,甚至八成的速度去追,刚刚好。   “你们这帮废物!”   领头之人再次破口大骂,一帮子人,连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追不上。   然并卵,没啥屌用,该慢还是慢,理由也是异常的清新脱俗,我们身受重伤,速度提不上去。   大周神朝帝都的皇宫之中。   事情谈妥,婚约定下,签字按手印,散会。   梦仙并未出宫,是被洛书胤留下了。   当然,要是梦仙不愿意,一百个洛书胤都未必留得下她。   “诗梦道友,不知你的一身修为,有多高。”   洛书胤留下梦仙的目的,也很简单,那便是论道。   几百年了,他的修为自从达到那个高度,便在无法寸进,一直以为,此界的法则便只允许修到这个层次,却不料今日碰上了个修为更高之人,自然是要好好论道一番。   “不好说,不过打你,轻轻松松。”   梦仙一语轻盈,却是将洛书胤给噎住,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等逆天之言论。   不过他并未有不满,因为,他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位诗梦道友,有这个实力。   小别胜新欢,聂远与洛之雪先是甜蜜了好一会,才一同出了出了皇宫,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去何方呢?   去的自然是大周神朝第一富甲,秦府,先前秦寿给发来信息,说是东西凑齐了,过来取货。   本来想着是不带洛之雪的,毕竟交易的玩意是违禁品,洛之雪还是皇族身份,可转念又一想,皇族怎么了,这特么是自己的媳妇,还能把自己给告密了?   于是乎,两人便一路出了皇宫,朝着帝都之中除了皇宫外最豪华的府邸走去。   “聂远,既然诗梦前辈那般强了,你为何还要拜入天玄剑宗呢,跟着前辈她,不应该修行更快吗?”   路上,洛之雪疑惑问道。   有着以为破天境强者当师傅,干嘛还要舍近求远,拜入剑宗,让一个地藏境巅峰的修士教自己呢。   “这可就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了。”   聂远扯了扯嗓子,瞎说道:“简单概括,就是这娘们基本不咋管我,为了能活得长久,才拜入了剑宗。”   说谎又不要交税,随便说,他总不能实话实说,这娘们平时一点战力都没有,只有特殊情况才有战力,也就是借尸还魂的时候。   “原来如此。”   洛之雪若有所思道。   要去秦府,需要经过一条街道,俗称,商业街。   开店的,摆摊的,谈恋爱的吹牛逼的样样不缺,充满市井气息。   洛之雪身为长公主,自幼在皇宫之中长大,自然是没来过此地,与聂远初入此处,心中却是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感觉好生的稀奇。   身为小情侣,逛街自然是要牵手的。   家长都见过了,自然就没必要隐藏,聂远伸手握住洛之雪的芊芊玉手,拉着她在街道之上闲逛。   反正去秦府也不急,陪自家媳妇好好逛逛。   “聂远,你……”   见聂远在大庭广众之下拉住自己的手,洛之雪俊美的脸庞上顿时闪过一丝绯红。   “怎么了?”聂远回眸望去。   “没……没事。”   洛之雪咬了咬唇,开口道。   发烧了?   见自己媳妇有些奇怪,脸还有点红,聂远心中猜想。   不过想了想,都修士了,还发个毛的烧,于是乎,我们的聂大少凑近了几分,低声问道:“是不是来了?”   “什么来了?”   洛之雪眼中闪出几丝疑惑。   “就你家亲戚呀,是不是你家亲戚来了。”   见洛之雪没听懂,聂远解释道。   “亲戚?”   洛之雪更加疑惑了,看着聂远问道:“什么亲戚来了?”   见洛之雪还未听懂,聂远又往洛之雪耳边凑了凑,为其一通解释。   听着听着,洛之雪的脸刷的一下通红,一脸羞容地说道:“没……没有,别问了,走你的。”   说着,还用手掐了一把聂远的胳膊。   “疼……疼疼。”   聂远忙喊疼,眼中却满含温情,别说,媳妇害羞的时候,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小情侣打闹了片刻后,便悠哉游哉地逛着街。   聂远拉着洛之雪的玉手,在街道上闲逛,左瞅瞅,右看看,洛之雪则在聂远身侧跟着,脸上的羞红还未消散。   突然,聂远好似看到了什么,拉着洛之雪便朝前面的摊铺走去。   前方,是个卖女子饰品的摊铺,不能说应有尽有,那也是种类繁多。   聂远一眼便看中了其中一支最耀眼的簪子,拿在手中端量了片刻。   “这个簪子,虽不如宫中那些饰品庄贵华丽,却也有着一种不一样的好看。”   洛之雪看着聂远手中的簪子,说道。   “我也是这么觉得。”   还不等洛之雪反应过来,聂远已将发簪轻轻插入她的发间。   还别说,美人配啥都好看。   发簪与洛之雪的三千青丝相映成趣,更显得她容颜如画,清雅动人。   聂远眼中闪过满意之色,自家媳妇,就是好看,怎么都看不够。   “这位郎君好眼力,此发簪乃是此处最珍贵的一支,仿佛就是为这位姑娘量身定制的一般……”   摊主乃是一位妇人,此时,走在聂远与洛之雪面前,不是夸聂远好眼光,就是夸洛之雪生的俊美,偶尔也夸一夸她的簪子,都是商家的一些惯用伎俩。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