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报告警官!这个人是连环案凶手!

第416章

   侦探群里,秦名否定了唐仁所说的,凶手的性别不同,导致了伤口的差异,详细解释道:   “从两名受害者的伤势,以及血迹从刀具上挥洒出的血溅形态来看,两个案件的凶手,力量上其实相差不大。   全都是普通女性的力量,当然,这一点并不能说明凶手肯定就是女性,只是唐仁的说法,肯定是不对的!   除此之外,综合两人的伤口判断,凶手使用的刀具,都是长三十厘米,宽三厘米左右的西瓜刀。   而在使用相同力量、相似刀具的前提下,大卫案的凶手,之所以造成了更严重的伤势、更深的刀口,是因为她更了解人体的构造。”   秦名在侦探群里上传了几张对比图,图中是两个案子里,班顿和大卫相同身体位置的伤口,还有解剖过程中的图片。   秦名:“大家可以对比一下这几张照片里的伤口位置!”   侦探们看着对比图,很快就发现了问题。   “咦,有意思!”   包黑炭:“两名死者胸部的伤口都有十多处,但班顿的伤口大部分都劈刺在肋骨上。   而大卫的刀伤,大部分都从肋骨间的肌肉和筋膜穿过。   所以相同的力量,自然是大卫的刀伤更深更宽!”   灰原哀:“不仅仅是这样!   班顿的刀伤,触及脏腑的并不多,死亡更多是失血过多导致的。   而大卫的伤不一样!   凶手的刀穿过他的肋间肌后,几乎全都准确的刺在了内脏上。   甚至,大卫背部的很多刀伤,都准确的从骨骼间穿过,刺中内脏。   这就导致法医解剖时,他的内脏几乎是破烂一团。”   狄大胖:“从对比照片来看,四肢和头颅的伤势也一样。   杀死大卫的凶手,总是能精准的避过骨骼,劈刺进关节、骨缝,还有藏在肌肉里的大血管。”   秦名:“没错!   从伤口来看,杀死大卫的凶手,肯定非常了解人体的解剖结构,很可能是医护人员,或有过类似培训。   而杀死班顿的凶手,更像是普通人,对人体一知半解,出手时,只是凭着感觉,胡乱出刀。   这应该就是宋老哥断定,两个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个人的原因。”   宋铁面:“没错!   你们那个时代不是有个说法吗,不要得罪医护人员!   因为他们可以在捅你几十刀,让你遭受巨大痛苦的情况下,依然只是‘轻伤’!   这话换个说法,依然成立——   精通人体解剖的人,知道你的身体哪里最致命。   如果有心杀死你,可以只出一刀,不用什么力量,就让你命丧黄泉,就算马上急救也没用!”   关洪峰:“所以,杀死班顿的,和杀死大卫的,确实不是一个人?   那这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连环杀人案了!   不是交换杀人,又不是连环杀人,那这案子……”   关洪峰想到了很多可能,比如团体杀人,比如模仿作案……   但问题是,这些可能现在都没有证据支撑。   “这案子,有些古怪啊!”   王庭补上了关洪峰没说完的话。   这也是侦探们共同的感受!   一开始接触班顿被杀案的时候,除了系统给了十天调查时间,让侦探们有些惊讶外,大家并没有多么在意。   毕竟,本案的死者只有一个,且受害者尸体完整。   这和之前大家侦破的,死者达到数十的连环变态杀人案,还有洛城湖底残牙案这样,只有受害者一颗牙齿作为线索的案件相比,似乎没有什么挑战性。   调查过程中,也确实如此。   很轻松就找到了符合大家推测的嫌疑人查莉。   但问题是,在将查莉和案件联系起来的过程中,非常不顺利。   大家的假设,全都没有得到验证。   而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和班顿被杀案类似,但凶手不是同一个人的案件。   这算是一个重大发现,但同时,也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王庭思索片刻,在侦探群里留言:   “既然现在没有思路,也许,我们可以先尝试将现在确定的、比较重要的线索,罗列出来!”   kiko:“好啊!”   秦名:“可以试试!”   关洪宇:“班顿和大卫被杀,有很强的联系,虽然凶手不是一个人,但可以合并调查,这算是现在确定的线索吧!”   思喏:“两个案件,都和家暴有关!”   方沐:“两名死者全都被过量伤害,但没有被折磨,而两名死者的共同点,目前只有家暴。   由此推断,凶手大概率是家暴受害者。”   姚学琛:“两名受害者的妻子,虽然被排除了杀害自己丈夫的可能,但由于都被长期家暴,因此很可能在自己丈夫的死亡过程中,推波助澜!”   ……   随着一条条信息被罗列出来,案情也越来越清晰。   大家不约而同,全都想到了一个可能——   也许有一个针对家暴者的作案团伙,团伙里的人,都是家暴受害者。   这是结合所有信息,得出的很合理的推测。   甚至都不需要多强的推理能力,只要看到这些信息,很自然就能得出这结论。   不过,虽然大家都认同这结论,但对于这个作案团伙的定性,却让侦探们产生了分歧。   有的侦探认为,这个团伙有固定的成员,杀人过程由团伙成员实施。   整体模式类似买凶杀人!   另一部分侦探则认为,团伙没有固定成员,负责杀人的,就是查莉这样的家暴受害者。   犯罪团伙以某种方式,接受查莉的杀人委托后,会派某一名家暴受害者,杀死委托人的丈夫。   而委托人需要在以后,杀死某个陌生家暴实施者。   说白了,就是团体交换杀人!   这两种模式,全都有利有弊,支持两种模式的侦探,全都有各自的理由,一时间争论不休。   最终,大家留言询问王庭:   “群主,你怎么看?”   “你支持哪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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