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理由, 这是在凡金丑看到林家乐像条死狗一样被抬上来,而且弄醒后的第一件事就蹦起来大叫有鬼的情况下,做出了最后妥协。三个理由,只要半僵能说出三条让他感到满意的理由,他就先放过半僵,暂时同意半僵他们三个继续做他们要做的事情,结果,万卷和叶明还真生拉硬拽给他扯出三条理由出来。 第一,自己的错误自己承担,既然棺材钉和佛珠是半僵搞丢的,自然要他半僵自己找回来;第二,他们刚刚做成林家的一笔业务,可现在业务质量出现问题,也就是他们的售后服务还没能完全搞定;第三,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半僵在外面已经有了人了,凡金丑这个当长辈的怎么着也不该让人家小姑娘守活寡吧。 也许是因为办公室的事情打击太大,也许是因为第三条理由而感到欣喜,总之在听完万卷和叶明的信口胡诌后,凡金丑的脸色终于不再那么难看了。又讲了一堆道理,又说了一番经验,感觉没什么可再交代之后,他终于两手一挥,像轰苍蝇一样,把他们四个人给轰了出去。 这件事终于是完了,而人也终于是走了。看着因为腿麻,而不得不靠彼此搀扶才能走出事务所大门的几个人,站在三楼窗口的凡金丑终于笑出了声。半僵的外边也会人?开什么玩笑,难道他这个当师叔的还不知道凡半僵是个什么性子嘛。找到女朋友,要真是那样到好了,也省下他再回山里和那个抱着几条破规矩就是死活不松口的老东西斗嘴了。 没错,林家乐是让自己设计的办公室给吓晕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那又怎么样,难道在江湖上摸爬打滚这么多年的他仅仅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放弃自己原先的目的?如果这么做也太小看我凡金丑了,想跟我玩,你们这三个小兔崽子还嫩了一点。 “叮铃……” 窗前,凡金丑还站在那里,透过窗户看着越走越远的半僵,而在他身后的门上,一窜挂着的水晶风铃却在房门并没有被人打开的情况下,自顾自的晃动了起来。铃声很清脆,但随着它的响起,刚刚还很温暖的房间却骤然冰凉了一大截,就连香炉上方的不停舞动着的青烟,也因此而凝滞了许多。一道稀疏的身影如同被风吹来一般,静静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但凡金丑却依旧看着半僵的背影,连头都没有回,尽管半僵他们已经走进了那片工地,马上就要走出他的视线。 “说说吧,”像他一样,淡淡的身影也看下方的半僵,直到他们消失不见,这才转过了头,看向了一边的不知该说是得意还是失落的凡金丑:“这么就让他们走了,为什么?” “没什么。” “什么没什么,之前你不是还想把他们分开嘛,怎么现在又转性子了?”尽管凡金丑回答的语气很淡,极力想回避,但一边的身影还是没有就此放过他:“我看是你今天把自己老脸给丢大发了吧。” “这么说,你来就是为了看我笑话的?你个老东西,”狠狠的瞥了一眼偷笑的鬼叔,凡金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现在呐,不再是咱们当初那个时候啦,什么两肋插刀,现在的朋友不在背后捅你两刀就算很不错了。那俩小崽子,混蛋是混蛋了一点,但在做朋友这一点上还是很够意思的,两个钟头,竟然一直跪着,难得啊!” “那你就不怕他们把你那宝贝侄子带坏?” “怕,怎么不怕,可我又能怎么样呢,儿大不由爹呀,反正他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靠我扶持一辈子,只要不再出什么大事,就由他去吧,”说着话,凡金丑看向了已经坐在他老板椅上的鬼叔:“再说不是还有你帮我盯着嘛,对了,下次钱四那个老王八要是再找他们的麻烦,你就别藏着了,好好的给我收拾他。” “那可不行,钱四那鬼东西人品不怎么样,但手上的功夫可不打折,万一我……” “哪有那么多万一,你后边不是还有我吗。喂,你还坐在这干嘛,还不走?” “去哪?” “去哪?当然是去开车啦,这么晚了你让他们出去上哪找车去,快点!”连催带轰的,凡金丑把正想坐下休息一下的鬼叔赶了出去,你都死鬼一条了还有什么好休息的。顺手他还拿起一沓现金给塞了过去:“就说你借他们的,要是还的完了你就向他们算利息。行了行了,赶紧走吧你!” 又是推又是搡的,鬼叔终于带着那沓钱推门离开了。而凡金丑刚刚也没有说错,时候确实不早了,与宋警官僵持了一中午,和凡金丑又耽搁了一下午,当鬼叔开着那辆红色出租车再次把他们送回师大门口时,并州市的天色已经擦了黑。 “来,为了半僵外面有了的那个人,咱们走一个。” 随着万卷扯开大嘴这么一招呼,四瓶刚刚打开的二锅头立刻接二连三的磕在了一起,一饮而尽当然是不行的,但以他们酒量,这么一口走个一二两是没有问题的。而直到他们三人都放下瓶子,万卷才注意到身边竟然一直有一位在那浑水摸鱼。 “你TM怎么还在吃,这酒到底还喝不喝啊?那个,老板,再来四十窜羊肉,其他的看着上!” 钱这种东西还真是属王八蛋的,要是兜里有几张,还不觉着什么,可要是没了,那就不是光着急的就能解决的问题里。半僵他们也是这样,自从“经济危机”开始,他们已经有近半个月没有这么爽快的大吃大喝过了。虽然现在花的还是从鬼叔那借来的钱,但他们却一点都不担心,只要把压在刘胜男那的钱取回来,别说算那么一点利息,就是利滚利的高利贷他们也能还得起。 当然,就算是手里有钱也不能乱花,艰苦朴素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们还是不敢忘的,所以也没按林家乐的提议进什么大酒店,就随便在校门外的小吃巷里找了一家相熟的烧烤馆子。说起来,这家馆子对他们来说还是有一定纪念意义的,毕竟他们三人的第一次聚餐——刚吃完就和搏击社那帮人动手打起来的那一趟,就是在这里干起来的。所以他们这次回来也算是故地重游了,可虽然故地,但兴致却已经没了,至少半僵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给读者的话: 问:半僵是否应当就此终结,请各位还在看的书友给我一个答案,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