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行逃走的尸体
先不说这几个问题,单说刚才读到的文字,也就是小刑警陈培的笔录。这份笔录,无论是时间线索,还是事件前后逻辑,都清晰得很。谁要是说录这份笔录的陈培精神失常了,我看说这话的人才tm精神失常呢。 如果说陈培被认定为精神失常,多半是因为他讲的事情太过离奇。特别是在那个大反封建迷信的年代,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简直就是禁忌。这个小刑警陈培,年纪太轻,少不更事,竟然实话实说,被认定为精神失常。但在我看来,这份笔录的可信度,比珠穆朗玛峰还高。 有个问题是:笔录里说,小刑警陈培和老李赶到林家宅三十七号时,遇到五个不认识的联防队员。说他们之间不认识,是因为陈培说他们“来不及互相介绍”……而乐水大伯在这个标题下写“多一个人,房檐上有钩索痕迹”,难道是说,他当时就在门口站着,看到进去的是七个人,出来的还是七个?但是,明明有一个联防队员失踪了不是吗? 多了的那一个,必定就是房子里种种异象的制造者。他穿着黑色衣服,藏在二楼,模仿了小孩的声音,把人吸引上去,然后用了某种手段,弄昏了跟着陈培上楼的那个联防队员,把他从窗户里塞出去,挂在房檐的钩索上。因为二楼没有灯,陈培并没有看见这个一身黑衣的家伙。 接着,趁房间里的人们分头找暗格的时候,这个家伙绕到房后,把钩索降下来。此时,站在二楼窗户边的陈培看到一个一闪而过的红影子,其实就是降下去的联防队员手臂上的红袖章。那个年代的联防队员,穿的是深色的衣服,在夜色里只有红袖章最显眼。 那个家伙换上联防队员的衣服时,陈培正在一楼大厅里和大家说着刚才的可怕经历。于是,被吓坏了的六个人一起逃出林家宅的大门,而那个家伙也趁着乱,挤在人群里混了出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个神秘的家伙,之所以要换衣服逃出来,原因不外乎一个:中国人哪,实在是太爱看热闹了,屁大个事都会马上涌过来一群人围观(但是真正出手救人的却没几个)。林家宅三十七号出了这种诡异事,警察进去之后,别说门口了,我想整栋房子都会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各种路人围个水泄不通,换了你是那个神秘人,你敢大摇大摆逃出去么? 而他之所以没有打晕陈培换上公安制服,主要的原因是,在1953年到1959年之间,警察穿的是公安部新设计的“55式制服”,以草绿色和白色为主,象征着“公正清廉”。白色在黑夜中过于显眼,当然不是个首选的冒充对象。 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临场应变能力之高、身手之快、时点把握之准,如果说他是达度拉组织的一员,我绝不怀疑。再加上会模仿小孩声音这一条,很有可能就是袭击过我的那个青面小胡子。 还有一个疑点,这种人要入室杀人,怎么会从大门进去?但是大门确实开着,而二楼餐桌上又有一条刚砍下来的女人手臂……看来,撕破封条、打开大门的人,应该就是这个女人。只是,她是逃走的,就不得而知了。 再往下看,笔记中“许皮匠”的标题下面,写着一行小字:“刘志明的化名”。 刘志明?这个名字相当耳熟,好像方言老大爷提起过。哦,对了!这个人就是林家宅三十七号的主人叶先国的师傅,一个骊山道士。 骊山道士?我马上想到了秦始皇陵墓,也是在骊山。而陈子奇别墅下面的密室里,那张地图上,骊山位置也有一个标记图钉。 刘志明为什么在林家宅案件事发两年后的1958年,化名成许皮匠,来找叶先国?难道他不知道叶先国已经失踪了么?没错,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不知道叶先国失踪,找不到人,所以才向街坊邻居打听,以至于暴露了自己,被抓进了局子。 而最后一个标题,也是字数最多的一个标题“妻女、腐烂、手势、消失”下面,小一号字体写着:“此事大致了结。血掩盖未死事实,躲避杀手。惟死尸不腐、尚能重生一事,令人费解。” 我恍然大悟。原来大伯已经解开了林家宅三十七事件的秘密。男主人叶先国和陈子奇一样,都是预知到有杀手要来杀他全家,所以事先打电话给警察,并伪造了全家死光的假象,想要逃过追杀。真正的杀手,那个青面小胡子,来到他家时,遇到了一个不知为何破门而入的女人,两人争斗时,女人被砍断手臂。小胡子则接着联防队员衣服作为掩护,也逃离了现场。两年后,叶先国的师傅刘志明化名许皮匠来寻叶先国,却被当做现行反革命抓了起来,叶先国也在不久之后锒铛入狱,这个事件便无人再知晓。再过半年,宅子地下的藏尸大缸出土,叶先国的妻子儿女死而未腐,复又重生,这个事件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伯说这个事件“大致了结”,是因为这里面还有两个疑点。第一,那个被砍断手臂的女人,是什么人?第二,是谁救活了如尸体般沉眠的叶先国的妻子儿女? 另外,还有一点。如果叶先国不是达度拉组织的人,他的妻子儿女是被他亲手下药装缸入土,那么,为什么妻子儿女在出土时,手势是呈三环嵌套形状的? (很多朋友问,什么叫三个人的手势拉成三环嵌套的形状?我特意做了个图,放在下面。这样应该就明白了吧。手机看文的朋友,可以在电脑上浏览该图片;看盗版的朋友请到磨铁浏览图片。) 这些,我也想不出答案。只有翻过一页,继续向下看去。 据笔记记载,叶先国的妻子儿女三人确认死亡后,被送到了殡仪馆,准备隔日火化。大伯听闻三人死得蹊跷,便带着方言和一个懂得开锁之人,夜闯殡仪馆,要探个究竟。 看到这里,我不禁一阵激动。这位大伯可真是和我一个心性。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哪怕是阴曹地府,也敢闯上一闯。 那时候的殡仪馆可没有现在的条件,特别是无人认领或者没有亲属凭吊的尸体,直接就被随意丢进地下室里,到第二天就拉出去烧掉。也许你会奇怪,为什么这三个人死后数年,尸体不腐,却没有被“专家”、“科学家”拉去做实验搞研究?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那个时候,官员们面临着土葬改火葬的压力,要尽一切办法提高火葬人数,作为政绩的一部分。 要知道,在“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土葬改为火葬经历了多大的困难。1956年4月27日,毛、朱、刘、周、邓等151名高级官员联合签名,以个人名义倡导火葬,但是到了时隔两年后的1958年,也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这三具无人认领的尸体,正是官员们用来充火葬人数的绝佳机会。 正因为事态紧急,大伯才会选择当夜就闯入殡仪馆。当然,他也只是想研究一下那三具不腐奇尸,可不敢像我偷走萧璐琪一样,把它们带走。如果隔天发现尸体不翼而飞,指望着政绩的官员还不要急得跳脚、满城搜捕盗贼?那真是给自己添了老大麻烦。 找到停尸的房间之后,细心的大伯还问开锁的人:这铁锁有没有人动过?开锁的人是个资深专家,他说这种老式的铁锁只要被强行打开过,一定会留下痕迹,逃不过他的眼睛,但是他看不到任何痕迹,说明从来没有人破门而入过。 待到三人开了锁进去一看,三具尸体早已不翼而飞。非但如此,地上竟还有大片血迹,仔细查看这储尸间,也只有几个小气窗与外界流通空气,然而气窗大小,仅有手臂粗细。别说小孩钻不过,用笔记上的原话来说就是:“狗亦难行,惟鼠可过”。 从这些情况来看,唯一的可能,就是三具尸体突然复活,自己打开了门逃走。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我望着大伯写下的那个问号,心想:这并非不可能。只是写这些文字时,大伯还不知道假死药的存在,更不知道,有一种东西能让死尸暂时活动起来。 没错,那就是像墨墨这样的灵猫的某种特殊气味。 说到猫,它的特性之一,就是它能用胡子测量鼠洞宽度,钻进洞里抓老鼠。所以,一个只有老鼠能钻的洞,猫,说不定也能过。 只要把灵猫的卵巢囊肿掏出来,像铃铛一样,系在另一只猫的脖子上,由它带进去。中了假死药的三具尸体便会苏醒过来,然后用一个空筒插进气窗,对着里面大声喊话,念出口诀和命令,尸体就自己开门逃走,顺便放走了那只猫,根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