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穿越远古后成了野人娘子

第2944章 正在等待

   萧瑟看着众人露出期许的面容,郑重道:“现在准备火把。”   “等到族长他们回来,所有人上船,再火烧森林。”   二十米不到的安全地带,点篝火烧烧蚂蚁还可以。   这若是放火烧森林,她们人类站在这里,不被烟呛死,也得被火烫死。   萧瑟曾经看这一个新闻,说是一艘船着火了,船里面的门被锁上打不开。   直到火扑灭后才把门打开。   里面的人都躺在地上,像睡着一般。   等救援人员去搬动那些人时,那些人身上的皮肉一层一层的掉。   原来里面的人都被蒸熟了,一动就掉皮肉。   萧瑟可不想被蒸熟,才让大家先上船,离森林远点,再火烧森林。   简单又郑重的话,长生等人都听懂了。   有了指示,接下来要做就简单的很。   阿日阿藏等人小队长,都前去点名找勇士,依着长生的分配,去扎火把。   萧瑟则由阿妖阿喜她们扶到安全地带。   阿妖看向高大的船,提议:“阿瑟,要不然你先到船上去?”   萧瑟想到等下烧森林时,她还是要上船的,就点头应了:“行。”   总是要上船的,现在就上船吧,免得大家担心她。   阿妖和阿喜扶着萧瑟往船上走,阿由扛着萧瑟的躺椅到船上。   虽然有族人下船,但所有人的住所都还是先前安排好的,没有乱来。   阿由把躺椅放好,让萧瑟躺着,可不要伤上加伤。   受伤了什么时候最痛?   其实受伤就那一会,扯裂开才最疼,真真是又受一遍当初的痛。   萧瑟可不想再经历那种,乖乖躺在躺椅上,从栏杆缝隙中,正好能看到长生他们的动作。   在恐狼们的保护下,阿日阿藏他们进到森林里,捡来树枝。   阿巧得到消息后,把囤好的用不到的兽皮搬给长生。   现在没有石油,难免要难烧一点,所以火把要多做点。   用兽皮裹树枝……一个个火把做好。   熬出来的油舍不得放,白酒也舍不得放,就只能这样。   放火烧树是最简单的,哪怕没有辅助,也一定能成功。   火把装在背篓里,一个个背篓装的满满的。   做好一切之后,长生安排众人上船。   上船后,大家都舍不得走,都站在甲板上看。   萧瑟看着定这一幕时想,也幸好这船大,不然大家都站船的一边,船真的很容易翻。   掉水里也是一场受罪。   阿喜弄来了一碗热腾腾的肉沫汤给萧瑟,吃了身子都暖和很多。   暖和的萧瑟现在就想泡一个舒服的热水澡。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这个时候不是享受的时候,等享受时,怎么享受都可以。   天上的月光一点点移动,星星依然亮晶晶。   七彩光幕变化的只剩下紫色和红色,让这个夜晚充满神秘色彩。   远处天边突然出现两个小光亮,正慢慢的往这边移动。   小光亮越来越亮时,打了个哈欠的萧瑟,迷糊的眼睛突然亮了:“是阿茶和小龙鸟!”   阿妖也看到了:“是啊,是阿达他们回来了。”   阿茶和小龙鸟是去接族长的,现在接到了,自然要往回走。   她们看到了,长生等人也看到了。   一直的等待,在这一刻都很有色彩。   其他族人们看到后,都由坐改成站,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小声欢喜议论。   “是阿茶和小龙鸟!”   “嗯,还有阿骨和龙鸟甲。”   “她们回来了!这是接到族长他们了是吧?”   “这还需要问,当然是了。”   “族长他们要回来了,真好。”   “马上就要烧森林了?”   “刚才开会的意思是这样。”   “阿瑟这样说,定有她的道理。”   “我知道,我就是确认一下。”   “你们说,这么大的森林要怎么烧?从咱们这里开始烧吗?”   “不知道。”   他们是有点想法,但他们的想法和阿瑟的想法比起来,算不得什么。   所以他们只需要听,照做,就行。   别问太多,问了也不懂。   “咻!”   小龙鸟的鸣叫声,远远的传来,微弱的传入族人耳里。   萧瑟看着天边的小光亮,眉眼含笑:“小龙鸟的声音真尖锐,这么远我们都能听到,它真的好厉害!”   “可不是吗。”阿妖笑盈盈的夸奖小龙鸟,“它的声音一直都很有穿透力。”   要不然也不会让小龙鸟做传话的那个人。   因为离的远,它也能听到龙鸟的声音。   也能听到人类说话的声音。   虽然夜间看不太清楚,但如果让它飞,它还是可以飞的。   这不,今天晚上它就做的很棒。   把阿茶带出去,又把阿茶带回来。   其实,小龙鸟除了爱吃爱睡有点懒,它能有什么毛病。   人还有一大堆毛病呢,你一个人类和一只鸟,你计较倒是显的你废物。   小光亮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躺在躺椅里的萧瑟,都能看到小龙鸟挥翅膀的帅气模样,高扬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看清了小龙鸟模样的族人们,也开始沸腾:“小龙鸟回来了!”   “是啊,族长回来了。”   小龙鸟回来,就代表族长他们回来了。   森林里依然是黑暗的,也依然有野兽。   人类有火把,有夜明珠照路,还有恐狼剑齿虎,野兽还真不敢过来。   别忘了天上还有龙鸟,天生的血脉压制,更让野兽不敢乱来。   没有野兽拦路,又有红布条记路,夜风他们一路狂奔,比来的时候节省很多时间。   夜风最担心的就是遇到食人蚁球。   好在,带路的恐狼们,没有发出惊吼叫声,也没有哪个勇士被吃或掉队。   这一路也算无惊无险,畅通的让他都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   以往他们夜里出行,那是小心又小心。   最后还是有族人会被野兽给咬走。   现在,他们有火把,有夜明珠,有陪伴他们的恐狼和小龙鸟,就没有一只野兽敢出来拦路。   更不会把他们的族人给拖走。   想想以前的狼狈,担忧,害怕。   再想想现在舒适,安全,温暖。   真的是天差地别。   他认定了这块地方,想在这里建部落。   既然认定了,那就抢。   如果你认定了却要换地方,就算以后那块地方建起来的部落,比这里建的部落还要好,你心中都会有遗憾,都会有悔。   会时常想,如果如果如果……会怎么样?   没有如果,只有你敢不敢。   夜风双眸凌厉,直视前方。   他就一直都敢。   就像见到阿瑟第一眼,他心里就叫嚣着‘扛走她’这话。   然后他就把阿瑟给扛回了部落。   不然,他得后悔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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