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梅娘子一说起张秀才,都要气笑了,“我让人将他打了一顿丢到大街上,娘子不必将他太过放在心上。” 张秀才这个人,怎么说呢,是多年考不中举人的秀才,为了科举,家里都被他拖垮,日子过得穷巴巴的,今年也快三十岁了,还一心想科举。 也不知道他从何处得知了梅娘子,以为她是这春风揽月斋的主人,竟然敢上门来提亲,还一副‘我能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的嘴脸,可把人恶心坏了。 想吃软饭还想硬吃,甚至还想人家跪着将他捧成祖宗,这是什么绝世极品,真的是丢尽了读书人的脸。 提亲被拒之后,他还到处散播流言,说是梅娘子贪恋权贵,瞧不起他这些清贵的读书人,是有眼无珠,是自甘堕落。 他一面纠缠梅娘子,又一面说着梅娘子的坏话,仿佛极为不屑,将人视为草芥一般,觉得自己能踩上一脚便是对梅娘子的青睐了。 梅娘子因为他,对这世间的男子更为厌恶,昔日只觉得男子皆是负心薄幸、背信弃义之辈,如今更是觉得这世间的男子都是带毒的,恶心得人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程娇知晓此事的时候,便想叫人去将这张秀才打一顿,好叫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然而梅娘子却拒绝了,表示她自己会处理。 她在这春风揽月斋抛头露面的,生得好看又会打扮,看上她的男子也不少,有人瞧中了她的容貌,有人瞧上了她的钱财,想聘她为妻纳她为妾皆有之。 甚至还有女子因为嫉妒,找她麻烦在这里闹事。 这些皆是她自己应付的。 “打得好。”程娇一听她让人将张秀才打了,顿时就觉得万分解气,“这等人就该打得他半身不遂,免得他敢如此放肆不要脸。” 梅娘子呷了一口茶水,笑笑道:“我这里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寡妇,寡妇颇有家财且风流,最喜欢的便是那些有些风骨(酸腐)的读书人了。” “张秀才虽然年纪大了一些,比不得年轻的郎君令人喜爱,可能考上秀才,也算是有两分才气,我便向这位客人推举了张秀才。” 程娇眉头都挑高了,瞪着一双眼睛听她继续说。 梅娘子继续道:“寡妇爱才,秀才贪财,如此我也算是牵得一好姻缘,使得有缘人终成眷属。” 神他妈的有缘人终成眷属。 程娇心中真真是直呼好家伙。 梅娘子说的那个寡妇程娇也知晓,姓金,在长安城风流韵事里头时常有她的一席之地。 据闻她老子是以前招安的土匪头子,一身匪气,人生得三五大粗,但是有些本事,做生意赚得好些钱银。 金娘子自己大字不识,但偏爱有才学的男子,她的第一任夫君就是个小白脸,实在是受不了她,没几年郁郁而终了。 金娘子死了夫君,成了寡妇,而后好些年都在换夫君,或许她觉得像是第一任夫君那样的小白脸实在是禁不住折腾,故而就喜欢这种分明很想要,却表现出一股子不屑的男子。 而且对付男子的手段颇为...那叫什么,特别能折腾,这些男子越表现得有骨气,她就越能折腾。 张秀才落到她这样的人手上,这结果...啧啧啧。 想想就觉得酸爽。 程娇笑着与她碰杯:“以茶代酒,敬梅娘子。” 好女子就该这样保护自己,是这样没错。 梅娘子与和喝了这一杯茶,又道:“以茶代酒算什么,六娘子若是不弃,我这院中也有不少好酒,当是与六娘子共饮。” “别了。”程娇连连拒绝,“昨日中秋,已然是饮了不少,今日不好再饮,过来这边看看,趁着还有时间,我还要去一趟别处,明日便不必出来了。” 梅娘子也不勉强:“既如此,那便改日了。” 梅娘子同她说了说最近铺子里的事情,又带着她去前面的铺子走一走,程娇也正好挑一些要用的东西。 只是两人刚刚到铺面走了几步,便见一绿衣红裙的女子和一个宝蓝色长袍的男子站在首饰柜台那里看首饰。 那小娘子靠在男子身边小鸟依人,面上满是娇羞的笑意的笑意,语气仿佛是渗了蜜一般:“元郎君,要给我买哪一个啊?” 那元郎君立刻就道:“只要宝绿喜欢,便是将这些全数买下来,我都是愿意的。” “元郎,你待我可真好。” “我不待你好还待谁好啊?” 两人一阵腻腻歪歪浓情蜜意,而程娇却顿住了脚步,眨了眨眼,看了看跟在后面的铃铛铃镜,见她们也瞪大眼睛看着,一副惊呆了的样子。 然后三人面面相觑。 那小鸟依人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来过临安侯府的杨宝绿。 而且杨家不是想将她嫁给梁平远做继室吗,怎的和一个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腻腻歪歪? 程娇想了想,决定不去打扰人家恩爱,然而她刚想往后退去,杨宝绿突然转过头来,看到了她,然后手一抖,手里的金簪啪的一下掉落,脸色也陡然一白。 “程、程程......”杨宝绿见过程家几个小娘子一面,虽然还记得程娇这张脸,但具体排行第几却是忘了的。 那位元郎君见此转头看来,见到了程娇与梅娘子忽然眼睛一亮,面上顿时扬起了风流倜傥的笑容,而后一揖:“二位娘子有礼,不知二位可是与杨娘子相识,若是相识,今日在此相逢也是缘分。” “不相识!”杨宝绿听了这个立刻摇头,“元郎,我不认得她们。” “啊?不认得。”元郎君微微诧异,而后又是一笑,那笑容之中颇有几分轻佻风流。 “原是在下误会了,二位娘子莫怪,不过先前不相识,这会儿相识也不迟,鄙人姓元,家中排行第十,乃是东都元家人,二位称我一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