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半月的支教结束,叶菲黑了不少,笑容却比往常更有力量,她对孟依依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老往这个地方跑,原来我还以为你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有陶渊明诗中所描写的那份悠远而幽静,我现在才知道,悠然见南山的另一面是,孤独寂寞,落后,还有贫穷。” “如果是丁颖来这里,肯定会一边嫌弃,一边咋咋呼呼地教那些孩子画画。” 这句话说完,两个人一同沉默,支教这个经历,并没有让叶菲更加开心,只是让叶菲学会了把悲伤埋藏在心底,有些人她留不住,只有把这个人小心的放在心脏的某一处,永远永远不会忘。 回归正常的生活,叶菲依旧忙碌,失去了友情,爱情似乎是她唯一可以坚持的东西,尽管她和秦颂谈过,可是秦颂并没有回美国。 在开学前夕,叶菲陪秦颂参加了一个宴会,是一个较好的世交的孙子举行的满月酒,这些年叶菲自己有钱了,再加上和秦颂好了,吃过的酒席见过的所谓的贵人也不少,至少以前在省电视新闻里那些露过脸的政客都见过真人版,开始的时候可能会惊讶,到后来也就麻木了,渐渐的明白,秦颂家到底钟鼎鸣学到了什么地步。 一个小小的婴儿所得到的那些礼物,在外人看来绝对是价值连城,可是叶菲已经渐渐习惯,他们看重的不是婴儿,而是是婴儿背后所代表的权利。满月酒,生日宴,绝对是他们光明正大送礼的最佳时候。 叶菲跟在秦颂的旁边,学着笑靥如花,学着和那些或高贵或有教养或平易近人的小姐夫人们周旋,谈笑风生。 如今的她跟世家小姐没有什么区别,虽然那些知晓她背景的人,明里暗地的嘲讽他,或者对她翻白眼,他都不在乎,秦家的人没有说什么,其他人又敢说什么呢? 这是叶菲和秦颂在一起认识的第五个年头,两个人的脚步似乎越来越一致,步伐越来越协调,所处的高度也在一点点拉近。 秦颂的手机通讯录里,她的名字存的是老婆,而秦颂在她的手机里边存的是老公公。 按照这样的节奏下去他们一定会结婚,到时候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祝福满满。 有一次叶菲做梦,甚至梦到了她和秦颂结婚的场面,她穿法国手工定制的高级婚纱,而秦颂却穿连帽的卫衣,休闲裤,运动鞋,所有的嘉宾都是都冲他们笑,可是说出的话却是:你们不配。 后来发生了叶菲并不知道,因为她被人用一杯酒从头浇到尾,婚纱湿了,她也醒了。 余蕙兰曾小心翼翼的试探过叶菲,秦家那边到底是怎么想的? 叶菲趴在床上讲电话,“你女儿现在这么优秀,还这么有钱,人家怎么可能不愿意,我们现在还小,学业还没有完成,等再过几年,秦颂一定会八抬大轿把我娶回家的。” 这一年多,秦家那里并没有反对的声音再出来,秦颂的妈妈有时候会给叶菲打电话两个人说一些关于文学心理方面的知识,有时候也会相约一起逛街,虽然次数很少,可是叶菲感觉不错,这就是和婆婆在一起的感觉啊。还幸好她的婆婆是一个知识分子,要不然婚后陷入柴米油盐中,还有恶婆婆在一旁刁难,她一定会崩溃的。 至于秦老爷子,自从秦颂挨了一顿打之后变了不少,简而言之,就是不再逼秦颂做任何事情,每天就是和老友喝茶下棋,没事遛遛鸟,俨然一个退休老头子的作风。 那个时候叶菲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信心,重活一世的她总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就会有办法得到想要的一切,那个时候秦颂或许是如此想的,他们两个人手拉手对前路心心满满,从来没有纠结过一些隐藏在背后的细节。 回到学校后,两个人边学习边过日子,有些稀里糊涂的可是很甜蜜,两个人几乎天天都在一块儿也不觉得腻。秦颂在外边租了房子,叶菲也跟着搬了出去,一是为了能和秦颂长时间在一起,二是因为她的研究生宿舍的舍友,研究生宿舍是两人一间,她的那个舍友对他很不友好,叶菲懒得在处理人际关系,索性直接收拾行李搬了出来。 至于她和那个舍友的关系为什么会交恶,叶菲也有些莫名其妙,后来她自我反省,想着是不是因为在搬宿舍的时候,她看到另一面床铺上肮脏的破旧的褥说了一句“这些是上一届学姐留下来的吗?这么破,我帮你一块儿搬到垃圾桶扔了吧。” 那个留着长发戴着眼镜的秀气女孩愣了一下,然后开始痛心疾首的数落了叶菲的纨绔作风,几分钟叶菲才明白那套被褥是她从初中一直用到大学的,中间还加上高中的一年复读,也就是说这套被褥整整陪了她十年的时间。 叶菲无意亵渎,只能连声说抱歉,但是两人却为此结下了梁子,叶菲有一次出去忘带了钥匙,打电话给舍友,舍友推三阻四,说自己没有时间,最早也要晚上才能回去。 叶菲只能去找宿管阿姨,宿管阿姨那里定然是没有好脸色,一直数落她一个小姑娘这么年轻记性却这么差,幸好我晚吃饭了一会儿,要不然你去哪拿钥匙。 叶菲带着委屈向秦颂说了这件事,秦颂当即表示,你和我一块儿出去住吧。 叶菲郁闷:“就算出去住也有忘带钥匙的时候。” “到时候我安个指纹锁吧,国外现在非常流行这个。” 叶菲被指纹锁震惊了,有钱人的世界就是超前啊,不过想到自己忘带钥匙的这个陋习,就此妥协,好吧,那就安吧。 只是在安的时候碰到了问题,公寓那边不同意更换他们的锁,更别提指纹锁了,秦颂一怒之下借了叶明辉的房子来住,说是借,不久后叶菲才知道了那个房子根本就是他买的。 终于如愿安上了指纹锁,虽然叶菲未被那个价格小小心疼了一下,可是一想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忘带钥匙,觉得这个钱花的还是挺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