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齐头儿被枪打死的案件发生后,专案组的成员曾几次找到小陶子了解情况,保卫科范振歧科长问他:“老齐头儿到场院里都干什么了?他是怎么进来的?又往哪个方向去了后来又干了什么?”小陶子兄弟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他不会说谎话,就是违心的说谎话脸也会红。专案组曾经几次问他,他都胆却地说“我就看一个大黑影子,晃晃悠悠的就朝我过来了,我问他是谁,他也不回答,后来这个大黑影子,离我越来越近我以为是个大黑熊!我被吓得实在不行后来就开抢了!小陶子实在的、实事求是地讲着案件的经过。 我那时年龄也小,更不懂什么案子,法律。想问题也非常简单,小陶子为集体在场院里打更站岗,晚上来了不明情况的人,问他是谁还不吱声,走到跟前了,不开枪能行吗?我们看过去的战斗片时,哨兵发现情况问口令!对方如果不回答,哨兵都会说你再过来我就开枪了!那小陶子的情况和这不一样吗?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当然,我也很同情老齐头。他毕竟留下了一个老伴儿和五个子女。 同样的案子,如果现在看来,既然老齐头死了,已经死无对证。按照现在年轻人的头脑,都会说我看见人进来,问他是谁还不回答,而且要搬运集体的粮食,我大声喊并上前制止,他就向我扑了过来,我没有办法自卫开枪!那会是一种什么结果?那岂不是成了兵团的英雄!这样的情况,年轻的我是不会想到的,稚嫩实在的小陶子更不会想到。 换一种观点,拿枪为集体看护场院,问话对方不回答?黑乎乎的大东西像哨兵走来,还不应该开枪吗?如果小陶子有错误的话,按现在的法律顶多算个过失犯罪。这些我和小陶子哪懂啊! 情况弄清楚之后,兵团党委曾几次开会研究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党委成员提了很多处理意见,最后,鉴于案子的前后经过,初步达成的意见是:给小陶子记大过处分,开除团籍,在兵团内通报批评。让各级组织和大家吸取经验教训,以免此类的案件发生。至于老齐头,按工伤处理,兵团帮助老齐头家负担一部分善后处理的费用。并把这个初步意见,传达到了老齐头的老伴儿和几个孩子?后来老齐头家很多亲属在一起研究,也许他家有比较明白的人,答复的意见和要求有以下几条儿:一,负担善后处理的费用给的太少,(当时的情况是不足200元),二,给老齐头的两个将近18岁的儿子安排工作,算正式职工;三,因老齐头死了,家里主要经济来源没了,孩子人口又多,要求组织上每年给600斤粮食补助。 兵团党委根据这个反馈意见曾经两次开会研究,结果是:一善后处理的费用可适当增加;二孩子年满18岁可以参加工作分配劳动,但不能做为正式职工,因兵团这一级没有这个权利;三粮食是国家统购统销,上级安排的粮食上交任务很重,每年完成任务都有很多困难,所以提出600斤的粮食要求不能满足。我把这一情况通知到了老齐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