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浪漫青春 千金矜傲,桀骜疯批为她折腰

第32章 传闻·你就是那个打架斗殴的头儿

   临近夜色,老宅里灯光酒盏。    四楼房间里,她脱下衣裙,两眼愣愣地看着镜子里锁骨处若隐若现地疤痕。    她用手轻轻抹过去,擦不掉,这大概就是小时候家长烫的。    宁依裴锁骨上淡褐色的疤痕是妈妈烫伤的。    如果不是她的出生,妈妈应该会少许多烦心事,妈妈将人生许多失败全部归到她头上。    宁依裴选了件开叉到臀部的黑裙子,红色玫瑰凋谢的口红色号抹在嘴唇。    她身体轻薄,背骨裹上黑色蕾丝贴身,看起来是将熟未熟的果实,悬挂在头顶。眼神无光,冷漠。    搭配师很诧异,但未多言,只是将清洗好的蒂芙尼项链戴在她脖颈上,那条项链闪着火彩,散着浓浓的血腥味。    “客人到齐了吗?”    “到齐了,都在楼下等你呢。”    宁依裴在搭配师和管家的搀扶下,缓缓走到客厅。走路姿态漫不经心,疑似左腿受伤,微微偏跛,举手投足都肉眼可见的冷淡,除了和客户握手的时候,看起来像年轻人,很谦虚。    “哎呦,这宁家的小孩子,越长越漂亮啦,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谢谢干妈。”    “谢什么啊,在干妈这,你永远都是小孩子,说说看,想要什么礼物?”    “想要干妈永永远远身体健康。”    宁依裴三言两语就将几位老太太逗乐,而她还未注意,在角落里,沈欲在看着她。    他穿着简单的白鞋,手上缠着绑带,在一众客人里,数他最显眼,黄色的皮肤,修长的腿,靠着栏杆上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单纯,特别是他有些犹豫迟疑的时候,有些不通世事的单纯。    他记得,宁依裴从来不穿暴露的裙子。    虽然这身衣服,看起来不算特别暴露,但以她的打扮,很少见到她穿开叉的裙子。    就算是给她补课的时候,她也穿白色的裙子或长裤。    晚餐时候,宁依裴看向了沈欲,随后眼神示意,用手轻轻在旁边拉开位置。    沈欲上前,这次算是看懂了她的潜台词。    宁依裴觉得他蛮有长进的,虽然不懂汉族文化,但现在也是能多多少少明白一些。    他的手缠着绑带,下部分还渗着血丝,他的下颚微微偏头可以看见,泛青的位置。    宁依裴刚刚想要说什么,就看见简瀛拿着电子烟走了过来,并顺理成章坐到沈欲的旁边。    她欲言又止,索性也开始按照惯例,先给客人们敬酒,念祝福词,切蛋糕,一套流程下来也是繁琐。    而旁边的沈欲余光没有离开她。    但又总是被旁边的简瀛打断。    简瀛爱缠着他询问一些藏族的习俗以及故事,他也不藏着掖着,有啥说啥。    他觉得,简家这两兄妹简直是两个性格,简瀛很热情,很适合做朋友。    “简瀛,你认为宁依裴是个什么样的人?”    简瀛转动着手里的杯子,随便咽下去口酒,挨着他的耳朵说。    “你喜欢她?”    沈欲忽然耳朵红了,也不知是害羞什么?是因为谁害羞,或者是她在耳边说话的声音太调情了?    总之,他有些紧张,也咽了口酒,高浓度的酱香白酒,后劲很大。    简瀛怕他酒量不行,特地提醒一句。    “这酒度数高,好下口,你慢慢喝,不然容易晕过去。你和宁依裴不配。宁依裴是一个没有青春的人,而你不一样,你就算再困难,也还有一份赤子之心,一份坚持。而她没有,她的性子惹人厌。你多接触,就知道了。”    简瀛的这番话,绝不是空穴来风,她说得都是肺腑之言。    宁依裴的事情,她或多或少能知道些。    简瀛将高脚杯放在桌子上,她用舌头抵着下颚,在沈欲耳边,耳鬓厮磨。    “那些男人一个个为了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其实都是为了尝个鲜,为了她富豪千金的身份,高岭之花的征服欲罢了。宁依裴的家庭关系很乱的,家里面的八卦拉出来,都能震碎三观。你少接触,她爹妈不是吃素的,心狠手辣的人。”    沈欲听完这席话后,只是微微靠着椅子上,眼神意味不明地望着不远处敬酒的宁依裴。    不知为何,他非但不想远离,反而很心疼她。    他这些天接触到了她的母亲,虽然很严肃,但也没有威胁或者欺辱他,甚至还为奶奶交医药费,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或许,他们对宁依裴的要求过于严格,疏于照顾,才导致了她渴望挣脱束缚。    沈欲此时并不能切身体会到,她的痛苦。    他只是心疼。    不管别人说什么,他心疼她。    简瀛倒是饶有趣味地评价一句。    “宁依裴愿意靠近你,就是因为,你和那些男人不一样。你并不贪图她的身份以及钱财,你的喜欢很纯粹。但不要被她耍了,她什么都知道,却只愿意和你当普通朋友。”    她字字诛心。    沈欲无法否认。    的确如此。    可他又心里安慰到,宁依裴曾说过,是唯一的朋友。    为什么他们只能做朋友?不能做男女朋友?    沈欲想想又哑然失笑。    可今天,她并没有为他讲话,也没有阻止简文瑾。反而不允许他出手伤了简文瑾。    沈欲觉得心口难受,像揪住最脆弱的地方,一点点看着它别扭发狂,而无能为力。    “其实我是感激宁依裴的。”    简瀛嗤之以鼻,她也很喜欢沈欲的纯粹,但又不得不讥讽一句。    “感激?呵,希望到以后,你还能感激她。”    简瀛实在难以想象,这样桀骜不驯的少年,为何喜欢可以这样纯粹。    她没有见过,像沈欲这种风格的,不是未见风吹日晒的白皮肤,而是很自然的黄色,但五官却像松柏般力挺,笑起来特别温柔,不笑的时候很有杀伤力。    口音不标准,说话又挺真诚。    “听说你最近给宁依裴补课?可以也给我补课吗?我成绩也不好。”    “不行,我没时间,我还要兼职。”    “兼职还钱?”    他点点头。    简瀛更有好感了,他不仅仅长相好,成绩还不错,还不是攀龙附凤之辈,也肯吃苦工作。    “你找别人补课吧,我成绩一般的,只是和你们比起来,稍微显得好很多。”    他这么一讲。    简瀛愣着看他好多秒,还挺谦虚。    “怪不得我那些姐们,老是嚷嚷着,别的学校里的少数民族特长生多好。我当时还纳闷了,一些穷混混,有什么好的。今天我才知道,果然异域风情就是不一样。”    沈欲被她讲得愣了几秒,将左腿架在右腿上,冷冷地回复。    “别污蔑少数民族。这少数民族特长生里面,只有我挺混的,外面的同学老是叫我沈哥,大概是因为,我不务正业,打架斗殴。”    简瀛不可置信。    我去!    沈哥就是沈欲!    “你……真是那个传闻中,天天去派出所,不着调,打架贼狠,但巨帅的沈哥?”    简瀛不敢相信,刚刚被他哥打成狗的人,竟然是混混头儿——当年,以一打七,七位进医院,毫发无损的沈哥。    她反手就拿手机,拍了他一张照片。    闪光灯闪到了他,沈欲忽然有些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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