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轮回两次了,她都在享福,突然来到这个年代,换谁都会别扭不适应。 七零年代的时间线,这一点已经让苏还丹难受了,结果原身还是个已婚的,而这门婚姻更是一场意外之后,彼此妥协的婚姻,婆婆不喜,丈夫厌恶,结婚两年了,原身跟丈夫就见过两次,都是原身丈夫的爷爷过生日的时候,在大院见一面,其余时候,两人一个在部队不回来,一个在肉联厂混日子,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原身结婚两年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 啧啧,这种遭遇苏还丹还真是第一次遇上,可太有意思了。 原身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每次提起,婆家都不答应,说离婚影响不好。 什么影响不好? 原身是烈士遗孤,高中毕业后,能去肉联厂上班,那是政府给的指标,跟婆家没关系。 离婚也不影响原身的工作,为什么不能离婚? 到底对谁的影响不好? 对原身丈夫的影响不好呗。 一开始两人为啥结婚的? 原身高中刚毕业那会儿,一开始不是肉联厂的职工,她最开始是在一招待所当临时工,打扫卫生那种。 原身丈夫呢? 探亲假从部队回来,跟几个发小聚餐,喝多了,谁也没回去大院,恰好餐馆附近就是原身上班的招待所,一起来这边儿住宿。 而原身丈夫许是认错人了,那真是一看见原身就抱着不撒手,非说要结婚的话,当众又是抱又是亲的,原身挣脱不开啊,旁边还有原身的发小们在起混。 这事儿,多少人看见了? 又是白天发生的事儿,那影响的确不好。 七零年代嘛,原身的名声不说全毁了也差不多。 而原身丈夫也怕这事儿被部队定性为作风问题,就找人说亲来了。 找的谁呢? 原身居住的那片儿社区的街道办主任。 这位街道办徐主任是这么跟原身说:“人家知道错了,所以愿意负责,结婚对你俩都是好事儿,你自己寻思寻思,是不是这个道理?另一说,你又被抱又被亲的,多少人看见了?咱们这边儿的街溜子之前就老喜欢围着你们这些未婚的大姑娘转,你要是不结婚,你觉得这些街溜子会不会对你更不尊重?你家里就你一个人。” 尤其最后一句,徐主任可是刻意提了又提。 十八岁的姑娘能不害怕吗? 是,那个年代,这种问题是能引起一连串的坏影响,原身就被徐主任这些话给吓唬住了。 所以没以流氓罪把人告上法庭,反而结婚了。 十八岁的年纪,想不了这么透彻,轻易被人吓唬住了,做了结婚这种选择,对当时的情况来说,也不算是错的。 那个年代,这种事儿,大半人都是选择结婚处理。 可结婚的日子,原身是期待过的,总觉得肯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的人,应该也坏不到哪里去。 的确,如她所想,人家一家子都不是坏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儿,不能说是坏人,可这不代表会伤害人的就只有坏人啊。 冷暴力,是原身婚后一直以来的遭遇。 结婚当天,丈夫是办完酒席就去部队了,一年也就他爷爷生日的时候才回来。 大院,原身没搬进去住,婆婆说了:“你在厂子里上班,也挺忙的,住在这边儿太远了,不方便。” 是,住过去太远了不方便,每周叫你儿媳妇儿去家里大扫除,你怎么不说你儿媳妇儿干完活儿后,大晚上骑自行车回家也不安全的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