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她也不是热络的那种人。 她是淡淡的,犹如君子之交。 麦小麦对郑秀媛在这方面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麦,你也坐下来,我们婆媳三个聊聊。” 郑秀媛笑着把她拉坐在身边。 “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 麦小麦出声问。 “聊旗袍。” 郑秀媛笑着说,“你没看到我今天和妈穿的差不多是同色系的旗袍吗?” 麦小麦这才注意到。 她们两人穿的都是墨底红梅的旗袍,不过,款式不一样。 郑秀媛比较珠圆玉润,气质娴静,是最适宜穿旗袍的。 每次看见她穿旗袍,麦小麦就觉得那是一幅婉约的山水画。 庄静美现在干瘦苍老,穿着旗袍,还是另外有一番风味的。 “小麦,你的身材最好了,穿旗袍最合适了。” 郑秀媛拉着她的手说,“你就是不爱打扮,每天穿着只图舒服。” “妈,我们出身不一样呀。你们都是大家小姐出身的,我是普通老百姓出身的,更何况,我喜欢走路快一点,穿旗袍实在麻烦,也没有这个气质呢。” 麦小麦急忙的说。 当然,她也穿过旗袍,那就是在结婚那天,还有第一次去乔家的时候。 漂亮是漂亮,她就不习惯。 无论乔楚天给她买多少衣服,她都是挑最舒服自在的休闲服或者是运动服来穿。 “别忘了,你现在也是展家大小姐了。” 郑秀媛温柔滴笑着说,“这出身比我们更加厉害呢。” “这些都是虚的,大小姐气质是要从小培养的。” 麦小麦想了想,“不过呢,等我把娃生完后,我也考虑有空穿穿旗袍,看看能不能提升一下自己的格调。” “哈哈——” 郑秀媛大笑了起来。 当然,她的大笑,都只是比微笑稍微夸张一点而已,并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子,笑得前俯后仰的。 “妈,你知道我为什么很喜欢小麦呀,她说话特有趣,每次和她说话,我都感觉自己的心情变得特别的愉悦。” 郑秀媛对庄静美夸赞麦小麦。 “妈,那是因为你是个有趣的人,我才能有趣呢。” 麦小麦叫嚷说。 “总之,你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郑秀媛拍了拍她的手背说。 “你也是个讨人喜欢的婆婆。” 麦小麦由衷的说。 华夏自古婆媳难相处,无论是豪门还是贫门。 麦小麦真的很庆幸自己能有郑秀媛这样子的婆婆呢。 她对自己永远都是温柔对待,从来不会故意挑剔什么的,只会对她百般的爱护。 “看来,我这个老太婆不受欢迎了。” 庄静美在一旁故意的说。 “妈——” “奶奶——” 麦小麦和郑秀媛同时出声,“你是最受欢迎的老太婆了。” “嗯哼?” 庄静美在一旁装着吃醋冷哼着说,“你们在说谎。” “奶奶,我们可不敢在你面前说话,你可是懂鉴定的。” 麦小麦坐到她的身边,搂着她那瘦弱的肩膀说。 “我可以鉴定死人,但是,不能鉴定人心。” 庄静美说完,又想到了乔峰的所作所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