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西有大秦,如日方升

第921章 因时置宜

   “这件事情之前朕已经与父皇商议过了,父皇确实是不愿意楚馆继续存在。   楚国遗留下来的娱乐场所,父皇也更倾向于只保留秦楼。   只是,朕认为,有些事情终归是要因时制宜,而不应该只是片面的去看待某一件事情。   楚馆的存在,确实是存在很大的弊端,但同样的,其稳定地方治安,提升国库收益等等方面,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好处。   对比,朕与户部也早已经拟定出了一些对秦楼楚馆等等娱乐场所的限制。   一是限定这些场所的消费人群,二是对从事这些行业的女子予以一定的国家保护。   限制任何形式的强制,强迫行为。保障服务者的收益等等…”   秦阳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虽然声音平静,但是他的面色依旧有些不自然。   秦昭尚且与秦寿的想法相同,更何况是身为儿子的秦阳。   只是当初楚国初定,许多事情也不能够全部由他这个君王来一言而决。   贸然以“我是为了你们好”为由来改变她人的命运,也同样是一件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毕竟,在楚国覆灭之后,楚馆之中近九成的女子都没有出路,不知该如何谋生。   当秦国官吏提出可以为她们安排亲事,包办婚姻之后,又有九成的女子不愿意嫁人,想要继续留在楚馆之中。   也正是因为这些人自己的意志,方才让他那个倔强的父皇妥协。   秦昭常年坐镇楚地,本该更加了解这些事情。   但是他却并没有关注到这些,这让他的心底顿生自责。   他人在楚地,却只关注到了楚地的驻军,而没有关注到楚地百姓的生活。   他在自责的同时,也暗自发誓重回楚地之后,一定要亲自去看看这些秦楼楚馆,是否做到了父王所承诺的这些。   随后他又突然间回过神来,紧接着开口问道:“秦楼楚馆跟新婚夫妇数量减少有什么关系吗?”   户部尚书闻言之后有些尴尬,但是紧接着还是继续开口说道:“这秦楼楚馆之中,多有一些寻花问柳之人。   这些人有的是未婚青年,尝到乐趣之后,自然是不愿意专情于一人。更加不愿意受到婚姻的束缚。   而有的人则是有妇之夫,他们在外面风流快活,家里的人自然是不乐意,所以,经常会因此闹出一些夫妻和离之事…”   听到他这么说了之后,秦昭终于反应过来。   想了想之后还是觉得秦楼楚馆之事要等到他更加了解之后才能做出评判。   他也没有再纠结于此时,紧接着将心思放到了第二条上面。   于是他再次开口问道:“那么,户部明知道天价聘礼与奢靡之风已经在动摇国本,为何还要隐瞒不报?”   户部尚书闻言之后一阵为难,但是紧接着他还是继续开口说道:“非是臣知情不报,而是确实没有想到解决的办法!”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石存孝突然间开口问道:“难道就不能够限制聘礼的规格吗?”   他话音落下之时,秦昭的双眸顿时一亮,随即将目光看向石存孝,眸光中多了些许赞许之色。   “聪明呀,小子——”   就在秦昭的心底暗自赞叹之时,户部尚书却是摇头说道:“我秦国的嫁娶之事向来是你情我愿。   就算是官府设订了聘礼的上限,难道还不许人家娶亲之人多给吗?   只要有人愿意多给,那么所谓的限制就不过是空谈而已!   毕竟,聘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代表着迎娶之人的诚意!   同样的,嫁女一方的嫁妆同样也会影响到婚嫁之事,难道也要一并限制吗?”   秦昭闻言之后也是陷入了沉默之中。   确实是如同户部尚书所说的那般,如果嫁娶双方自愿,就算是官府也没有权利干涉。   但是,一旦存在天价聘礼,便总归会有人眼红。   或是想要借机赚一笔丰厚的聘礼,或是想要借机赚一笔丰厚的嫁妆等等,另外,就算是不为利益所驱动,也会因为颜面而与别人攀比,最终总归会影响到秦国的婚嫁。   “利益与颜面!”   说到底,只要绕不开这两件事情,天价聘礼之事便难以解决。   就在这个时候,秦昭却是突然间开口说道:“颜面的问题解决不了,毕竟就算是咱们皇家以身作则,也依旧会有人乐意花钱挣这个颜面。   但是,颜面的问题解决不了,却可以想办法来对付那些想要谋利的人。   儿臣有几个想法,不知是否可行,还请父皇与尚书参详一二。”   秦阳顿时将目光看向秦昭,随后笑着说道:“户部都想不明白的事情,吾儿有什么好计策?恩,吾儿尽管道来。”   秦阳当即开口说道:“要整治秦国的天价聘礼,主要的原因是避免天价聘礼对于我们秦国的人口造成影响。   既然如此,不如直接釜底抽薪,在子嗣上面做文章。   首先是奖励生育,官方向每一对生育子女的夫妻提供生育奖励。   其次是惩不孝,规定法定的生育年龄为二十岁,在超过这个年龄之后没有子嗣视为不孝,每年对此进行罚款。”   户部尚书闻言之后面色骤变,随后急忙摆手道:“不妥,不妥!二十岁,许多尚未从咸阳学宫之中毕业的学子都已经超过二十岁了。   还有一些本身患有疾病,更是难以生育…这,恐怕是不行…”   秦昭对此似乎早有预料,紧接着开口说道:“所以,除了基础的奖罚之外,还要有一些补充的条例。   例如,男女满二十岁,已经婚配,未曾生育罚一银。未曾婚配,则罚两银。   若是夫妻在三十岁之后尚且无子,愿意收养亦或者是过继子嗣者,则返还之前缴纳的罚金。   若是不愿意收养子嗣,则继续缴纳罚金。   若是年满五十,且依旧没有子嗣,则将其缴纳的罚金当作养老金,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返还。   如此一来,既可以逼迫那些为了钱财与颜面不愿意婚配的人家尽早成婚。   也可以为那些真正有困难,不能够生育,不愿意婚配的男女给予一定的晚年保障。   不知父皇与尚书大人以为如何?   (ps:这也是询问读者老爷们的意见,如果有更好的主意可以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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