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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杀不死的自己

最强侠盗混都市 风中的阳光 7479 2024-04-18 15:57
  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句话,商御卿念叨了一个晚上,哪怕是睡着时,都不时的喃喃。  一个女人得有多么迷恋某个男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正常的女人要给男人生个孩子,应该是很简单的。  不简单的是那个‘也’字: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一般来说,当女人对男人说出这句话时,就代表着男人已经跟别的女人,有了小孩,她只是爱死了男人,才用这种方式来抒发深沉的爱意。  确实不错,陆宁已经让卡秋莎怀孕了,还是双胞胎。  从来都不甘落人后的商御卿,当然得超这个目标努力了。  于是在把陆宁狠狠扑倒在炕上后,就是各种玩——一直玩到天都蒙蒙亮了,才昏沉沉的睡去。  好吧,看在她盼子心切的份上,陆宁就原谅了她的疯狂,得费老大力气,才没有喊出那句‘小淫、妇’来。  为了帮她实现梦想,陆先生也奉献了好多,总算才让她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他以为,在他全力以赴后,接下来总算该休息了吧?  噩运还没有结束——就在他吸了颗烟,准备入睡时,房门开了:穿着一袭黑纱睡袍的卡秋莎,就像午夜逃出地狱的幽灵那样,赤着一双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要干啥?  玩车轮战?  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这儿还躺着个小泼妇呢!  好吧,就算无视了商御卿这大电灯泡,可你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这时候秀恩爱,可是对孕妇最危险的,懂不懂?  啥书?  我不认字!  你以为,你拿着一本某色狼著写的《孕期生活》,就能让我屈服在美色之下?  简直是开玩笑!  好吧,其实两口子之间,适当的开个小玩笑,偷偷摸摸的来点小情调,也不是不可以的,总之只要小心注意,应该还是能避免意外发生的。  唉,我屈服,可不是被美色击倒,而是实在受不了她怨妇般的跟我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这是咱们儿子出生、甚至好多年后,最后一次拥有我了,所以我必须听你的。  我听了你的,满足了你的愿望。  但你,在小泼妇醒来后,为什么不羞愧的掩面疾奔,而是跟她一起——优秀的男人,总是这样命苦,有时候会遭到两个以上的女人蹂躏,惨无人道,不顾羞耻。  整整一个晚上,外加一个早上啊。  要不是我身体素质足够强悍,估计这会儿早就回归天国了,又怎么可能在悠悠醒来后,靠在炕头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回想那一刻的春色疯狂?  傍晚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静静洒在白色的被单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泽,也让整个世界显得无比安宁。  没有一丝丝的动静,静到能听到阳光中灰尘在跳舞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两个女人交杂在一起的体香,随着微弱的气流缓缓飘浮,久久舍不得散去。  连她们的体香,都这样如此的留恋陆宁,更何况她们的人?  陆宁慢慢吐出一口青烟后,又幸福的叹了口气。  他知道,那两个女人之所以‘不顾羞耻’的一起侍奉他,就是希望他再回到莫斯科。  只要他肯回去,那么天天都能享受‘两女共侍一夫’的艳福,再也不用理睬那些烦心事,就这样醉生梦死的活到老。  曾经有那么一刻,陆宁也真得心动了,差点就答应猫儿般的低低叫着,求他别走的卡秋莎,跟她们回俄罗斯。  他还是忍住了。  因为卡秋莎曾经跟他说,他在华夏还有一个叫水暗影的妻子,有个叫林舞儿的兄弟,一朵跟他有着相当复杂关系的彼岸花,还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  除了她(它)们之外,还有很多以为他已经死了的人,都在渴望他能忽然出现。  有些男人,命中注定不该享受这种让人羡慕的稳定生活。  他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如果企图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就可能死的很惨。  为了让自己能长命百岁——咳,陆宁决定必须得回去。  卡秋莎,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除了宋楚词等几个人外,还有谁跟陆宁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她就不知道了。  更重要的是,卡秋莎竟然不知道陆宁的敌人是谁。  像陆宁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没有敌人呢?  哼哼,她肯定也对我隐瞒了很多,就是妄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回去后吃足苦头,觉得还是呆在她身边最好,然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求包养。  看着袅袅散去的青烟,陆宁笑了,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人生之所以有趣,那是因为明天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假如能提前知道一切,那多没意思啊?”  看在卡秋莎还有小泼妇都很爱自己的份上,陆宁给她们找了个她们隐瞒自己的充分理由后,心里就舒服了很多,扔掉烟头下炕,晃着膀子走进了浴室内。  浴室内花香扑鼻,大大的浴缸内,放满了水。  水面上,飘满了玫瑰花瓣,还有三只白色的小塑料鸭子,静静的飘浮在水面上。  陆宁走过去,扶着浴缸慢慢蹲了下来,才发现三只鸭子上,都写着一个人名。  左边的鸭子身上,用汉文写的是商御卿。  右边的,则是用俄文写着卡秋莎的全名。  被两只鸭子围在中间的那只上,则用两种文字,写着同一个男人名字。  那两个痴情的女人啊,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让陆宁触景生情,以后看到鸭子就能想到她们——真是没文化。  陆宁右手慢慢伸进了浴缸内,三只塑料鸭子就随着散开的玫瑰花瓣,慢慢的向缸沿漂荡了过去。  水温刚好。  那俩女人就像猜到陆宁会在这时候醒来那样,提前放满了热水,等他进来时,水温刚好。  两只写有女人名字的鸭子,漂呀漂的漂向前漂。  写有陆宁名字的那只,却向相反的方向漂——三只鸭子越飘越远,就像她们返回莫斯科,陆宁却要回华夏那样。  “浴缸就这么大,我们又能漂到哪儿去?”  陆宁右手从水下伸过去,用臂弯把两只鸭子逼回到‘自己’身边后,笑了下低头,就像一条没有骨头的蛇那样,缓缓钻进了水中。  在水下静静的憋了很久后,他才慢慢的浮了上来。  被温烫的水泡了那么久后,血液循环加快下让他的皮肤变红,可他的眼神却有了冷冰冰的厌恶之色。  那是因为他发现:就算他在水底躺上三天三夜,他也不会憋死。  他在水下时,竟然不需要呼吸,就像传说中的水鬼那样。  没有谁喜欢当水鬼的。  所以陆宁现在无比讨厌自己的这具躯体:明明是具没有任何活人特征的身体,为什么能让女人怀孕,会饿,会渴还会累?  他宁可当一个被人赶来赶去的叫花子,也不想变成当前这副鬼样子!  只是,他貌似无力改变,只能遵照老天爷的意思,恶心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为遭受许多未知的磨难。  或许,等老天爷啥时候玩够了,才会放过他,让他长松一口气的赶去地狱报到,永世不得超生吧?  陆宁觉得他真死了后,肯定会去地狱。  那儿,有天上人间地下,最美丽的彼岸花。  他低头,看向了自己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  依旧是开了一点点的样子,色泽妖艳,就像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女鬼,在狰狞的望着他笑,让他突地生起一股子没来由的愤怒,双手一按缸沿,起身迈腿走出了浴缸。  柜子上,放着一叠崭新的衣服,从头到脚。  衣服旁边,还放着一把长刀。  鲨鱼皮的刀鞘不见了,可能是被卡秋莎那孩子给带走了,算是留作分别后的纪念。  这样才能让静静的金色夕阳洒在上面,随着陆宁走动时的角度变幻,好像有条金龙在锋利的刀刃上,回旋翻转。  卡秋莎告诉过陆宁,这把刀有个名字叫昆仑。  是当世最锋利的七把刀之一,削铁如泥。  也确实削铁如泥,削人脑袋(那俩可怜的东洋孩子)时,更是不费吹灰之力。  陆宁觉得,依着这把刀的锋利,应该很轻松割开自己的皮肤,把左肩下那朵讨厌的彼岸花给捥出来。  他宁可受疼,哪怕是死去——只要能捥掉那朵破花就行。  刀锋一闪,带起一片金色流光时,陆宁已经狠狠削向自己左肩下。  那么锋利的锋刃,狠狠斩在了肩膀下,不该出现血花溅起的正常现象吗?  没有。  就像用木刀,斩在厚实的橡胶制品上那样,刺啦一声下滑,最多只留下一条淡淡的白印。  陆宁呆了下,再次举刀。  这次,他是用刀尖对准自己左肩,用了足足七分力气,腾地刺下。  这次,见血了。  但也仅仅是见到了鲜血的颜色,却没有鲜血淌出来。  “原来,我不是杀不死的,这就好。”  陆宁低头看着那个红点,喃喃说了句,随手把到扔在了地上。  木地板的质量肯定不咋样,要不然陆宁也会在随手抛出去后,刀尖就入木三分了。  “其实刀枪不入也不是啥坏事。最起码,混得实在走投无路时,也可以去街头上表演铁枪穿喉绝技。到时候,肯定会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唬的乖乖拿出银子来。”  想到可以籍此去骗人后,陆宁开心了起来,抬脚就踢向了长刀:“到时候,老子这样一脚踢去——啊!”  刚才,陆宁要想用陌刀捥去左肩下那朵破花时,可是用了足足七分力,才勉强见红的。  现在他心情大悦下,才不想寻死玩自残的,这一脚踢向长刀,纯粹就是兴趣所致,显摆一下罢了、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当他脚心刚碰到刀刃,就传来了剧痛。  刀枪不入的陆先生,脚心竟然被长刀割破,有鲜血顺着刀锋淌下。  “卧槽,这是咋回事?老子刀枪不入的超能力忽然间就消失了吗?”  脚底板无比疼痛的陆宁,抱着脚丫子刚坐下,眼前就攸地发黑,仰面摔倒在了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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