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由四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其中血浆约占血液的55%,也就是水,糖,脂肪,蛋白质,钾盐和钙盐的混合物。 既然血液中含水,那么它就能解渴,这是个残酷的现实。 喝起来有些甜甜的、咸咸的血液,绝对是宋楚词当前的最爱。 很可惜,这个脑残女是绝不会喝她自己的血,所以她只能不断深情呼唤陆宁的名字,提醒他:其实,你身上还是带有能解渴的东西。 好吧,看在大家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活着离开这地方,多活一天实际上是在受罪的份上,陆宁觉得他该满足宋楚词的愿望。 不就是喝血吗? 哥们有。 反正现在舍不得给你喝,等死了后想喝也也放不出来了。 陆宁盯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缓缓伸手,从沙堆上拣起一块锋利的小石头时,喃喃说道:“其实,我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喝你的血,像卡秋莎那样――差不多就能活着走出去了。唉,很可惜啊,哥们是好人,做不来那种事。” “下辈子做个畜生,也不好人了。” 陆先生郑重发出这个誓言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动脉。 在阳光下,散发着生命光泽的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陆宁记得,在很久之前时,他的手腕也被人拿刀子划伤过,那鲜血哗哗的冒着,多带劲呀? 哪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不用力攥拳,它都懒的出来。 难道,它也渴了吗? 陆宁右手捏开宋楚词的嘴巴,左手横放在她嘴上,盯着鲜血一滴滴的落到她嘴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他觉得是在咽口水,实际上咽下的却是热气。 就像滴落在沙漠上那样,鲜血马上就被宋脑残给及时吸收……哪怕是陆先生眼前开始发黑,她还在喃喃的,呼唤着他的名字,要更多的水喝。 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下面还有个地方,能为你提供所需的水分,可惜啊――哥们实在无能为力了,你这辈子都没福气享受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正做着世间最伟大事儿的陆先生,心中升起了这个最无耻的念头。 陆先生是个纯洁的人,很为自己有这么肮脏的想法而感到羞愧,脸都有些烫。 本来就已经很热了,极度缺水,他的脸再发烫,当然受不了,昏过去就很自然了。 他在昏过去之前,好像看到宋楚词睁开了眼,茫然的看着他。 陆先生可不想听她说那声虚伪的谢谢,就笑了下,算是拒绝了。 宋楚词才没有要感谢他的意思,她只是在补充了一定的特殊水分后,被那种比蜥蜴肉要好喝许多倍的滋味,给幸福的醒了过来。 甜甜的,咸咸的,这就是传说中的甘露味道么? 只是,也太少了些。 渴望能品尝到更多甘露的宋楚词,睁开眼茫然的看着陆宁,僵化的思维,开始缓缓运转:果然是陆宁,脸色这么难看,好像死了那样。 幸好,这是在做梦,这家伙虽然可恶了点,但要比很多人都要强一些――宋楚词的意识,在略略清醒片刻后,无法支持她所需要的运行,再次模糊了起来:这个可怕的梦,为什么总是不醒来? 只要能醒来,哪怕是真被这家伙抱在怀里,也行啊。 宋楚词闭上眼时,忽然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谁在说话? 觉得自己在做梦的宋楚词,再次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男人,英俊的相貌,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可不是陆宁那家伙那种贼兮兮能比得。 既然这个英俊的男人,能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那么曾经看过他三四五六七八眼的宋楚词,当然能认出他是谁:燕随意。 在巴桑小镇看到过的那位帅哥。 嗯,也唯有他这么帅气的男人出现在我梦中,才是最正常的。 最好啊,他能抱着我――宋楚词潜意识内,花痴般的想到这儿时,燕随意果然弯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看了眼昏死过去的陆宁,燕随意只是抱歉的笑了笑,抱着宋楚词转身走向了自己的车子――燕先生是个典型的弱书生,能够抱起宋楚词,就已经是他最大的承受能力了,哪儿有力气再抱着陆宁? 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才是最浪漫,也最切实的不是? 燕随意嘴角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四驱车时,没有留意到他怀里的宋楚词,正眼神呆滞的盯着陆宁。 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细线,拴住了她的目光,使她必须看向陆宁。 好像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已经昏死过去的陆宁,也睁开了眼。 四目相对的瞬间,陆宁难看的脸上,竟然浮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微笑。 微笑静止,双目合上。 “陆――宁,一起走!” 当陆宁再次合上眼后,宋楚词脑海中忽然闪过了这个念头,使她要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把那个家伙从黄沙中拽出来,一起走。 他虽然很可恶,风度更是不及燕随意的百分之一,可宋楚词现在却蓦然觉得:那个家伙,总是能给她任何人都无法给她的安全感,就像刚才被他抱在怀里。 只是,她刚要做出要挣扎的动作,眼前就是一黑――梦,暂时停止了。 她太累了,需要休息。 做梦,其实也很累的,不是吗? 哪怕车子发动机响起的声音那么大,也无法把她再从梦乡中拽出来。 那讨厌的,扰人清梦的发动机声响,更无法让陆先生醒来,哪怕刚才他亲眼看到宋楚词被人抱走了。 抱走她的那个人是谁,陆宁没精神去看,正如那个人为什么不把他也救走,他没精神去理会那样。 做梦的人,总是不喜欢去考虑太多,只想就此一直在美梦中徘徊。 是的,就是美梦。 陆宁在做美梦,他梦到了毛驴,还有那个不男不女的林武。 特么的,林武总是不把宁哥的话当回事:他自己搞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倒罢了,怎么可以让陆先生的兄弟、驴哥也像叫花子、哦,不,是叫花狗那样狼狈? 宁哥发誓,等梦醒后,他肯定会采住这个娘炮的衣领子,大声质问这是咋回事? 幸亏毛驴还算懂事,知道替二哥辩护,还在扑过来后,讨好的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在宁哥脸上舔啊舔的。 滚球,哥们现在做梦呢! 扒拉我身子干啥,难道不知道埋在滚烫的沙子里,感觉很好? 还有就是,林二哥干啥要大声嚎哭,哭的好像个娘们那样,不知道泪水在沙漠中很珍贵,都快跟上毛驴的狗命了吗? 一点也不懂事,看看人家毛驴,虽说发疯般抛沙子的动作,很特么的狼狈没品位,可人家的叫声中,却带着看到亲爹――哦,又错了,是看到亲哥时的欢悦。 这才是兄弟相见时,该有的情调不是? 还哭,这个娘炮哭就哭吧,干啥把宁哥抱在怀里,快要勒死他似的,泪水更是噼里啪啦的往下砸,砸在宁哥脸上。 那么疼。 都快把宁哥的泪水给勾出来了。 唉,别哭了,哥们想喝水啊。 没有谁,来点奶水也行――林二哥,你有吗? 林二哥自然没有奶水,但他有清水,在沙漠中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清水――尽管只剩下最后小半瓶,这是兄弟三人能否走出沙漠的最大保障,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都灌进了陆宁的嘴里。 没有剩下一滴。 他也知道的,毛驴不会责怪他的。 因为如果毛驴是人的话,肯定连奶水也挤出来给宁哥解渴。 真特么的浪费啊,就不知道省着点喝吗,想把哥们撑死咋的? 看着眼睛红肿的林武,呆愣了足有一分钟后,陆先生才像终于不甘心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死人那样,嗓子里发出惬意的饱嗝声,缓缓闭上了眼睛,重新回到了他温馨的梦境中。 “陆宁!” 看到陆宁又闭上眼装死人后,林武慌了,用力晃动着他的身子,希望把他给晃醒来。 毛驴爪子也按在陆宁身上,锥锥的大声叫着,透着无尽的哀伤,就像这沙漠一样,没有边际。 别叫,更别晃了行不行? 哥们求求二位了,宁哥只想美美睡个觉罢了,又不是去死,有必要这么闹腾,非得睁开眼跟你们说一句没事才行? 真是的。 实在不好意思训斥兄弟的宁哥,只好睁开眼,看着林武笑了下,哑声说:“我――没事,别吵了,行不行?我想睡觉。” “啊……好,好,你尽管睡,只要不去死,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林武大喜,连忙点头保证自己肯定会言出必行。 唉,林二哥说话就是没水平啊,什么叫只要不去死啊――陆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真想潇洒的挥挥手,对他说:我欲醉眠君且去,等吾醒来再吹牛比。 不过还是太想睡觉了,还是积攒点力气睡觉吧。 于是,陆宁沉沉的睡了过去,嘴角带着兄弟守候在身边时才会有的笑容。 确定陆宁没有去死,而是真得睡着了后,林武才松了口气,看着依偎在他身边毛驴,轻声说:“毛驴,我敢打赌,当那个水水知道,我们能找到陆宁,都是靠着你的直觉,她肯定震惊傻了。” 毛驴无所谓的伸了下舌头:嗨,小事一桩,实在不值得一提,我们要低调,低调,免得别人知道哥们有这本事,以后再有傻瓜失陷在罗布泊内,去求驴哥我来搜救。 “好,我答应你要低调,不告诉那个水水好吧?” 林武可能看出驴哥想表达的意思,笑着做了个保证后,接着又开始犯愁,向沙漠远处眺望着:“毛驴,我们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呢?” 毛驴才不管那么多。 只要能跟大哥在一起,它就会变成一条笨狗,再也懒得动脑子。 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还是留给大哥去发愁吧。 看着大哥发愁,自己却在旁边自得其乐,是所有当小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