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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你就是我的国王

最强侠盗混都市 风中的阳光 7358 2024-04-18 15:57
  “没、没!你没说错,跟现实发生的一模一样,所以我才以为你恢复了记忆。”  卡秋莎慌忙摇头,又极快的点头时,内心深处的惧意,却更加强烈: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恢复了记忆,会不会因为我撒谎骗他,就生气不要我了?  看出她神色很不对劲后,陆宁也没多想,只是问:“那你知道,我离开南韩后,又去了哪儿?”  就像陆宁当初欺骗秦小冰那样,一旦撒谎,就得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  幸亏现在卡秋莎最近总是看书,所以才能找到合理的谎话来圆谎:“我满世界的找你,找了你整整三年,最后才知道你在离开南韩后,跑去法国外籍军团,当了一名职业佣兵。你还能记起职业佣兵吗?”  “这个我倒是记得。法国的外籍军团,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职业佣兵了。”  陆宁想了想,低头看向了旁边那把长刀,才说:“看来,我在当佣兵的那几年内,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变厉害了。”  “你本来就很厉害的,现在只是更厉害而已,要不然当初你也不敢冒死跳海救我了啦。”  卡秋莎咯咯娇笑了一声时,最后一丝因欺骗而产生的惶恐,愧疚,都烟消云散了。  只有更加坚决的信心:以后,绝不能让他随意接触那些打打杀杀的底层人,任何陌生人,都别想轻易接近他。  我必须得像爷爷改造我那样,去改造他,让他变成一个彻底地绅士――不,是变成国王,西伯集团的国王,和他的王后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到白头。  当某个人一旦为欺骗找到了合适理由,那么接下来无论再撒多大的谎,都不会再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尤其是关系到真挚的爱情时。  其实,真正的爱情,不就是由谎言铸成的吗?  比方,深爱着妻子的你,在她指着一个比她漂亮一百倍的女人问你,她们俩人谁更漂亮一些时,你肯定会不屑的撇着嘴说:她能有你一半的漂亮,就已经是她的造化了。  当太阳慢慢沉下西边的海水中后,呈现出墨蓝色的夜空内,有无数璀璨的星星,在天上不停的眨着眼睛,轻风也变得亮了起来。  只穿着一身白纱长裙的卡秋莎,感到有些冷,却又舍不得离开陆宁的怀抱,只是蜷缩了下身子,又往他怀里钻了下。  “回屋?”  回头看了眼已经亮起灯光,有好多身穿统一制服的漂亮女孩子忙碌的别墅内,陆宁轻声问道。  “不想。只想就这样一辈子被你抱在怀中,再也不分离。”  卡秋莎摇了摇头,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你找了我那么多年,才好不容易找到我,我是不会再离开你的了。”  陆宁把她从自己怀里推开,一双眼睛在星空下,看上去比星星还要亮,甚至有微弱的荧光闪烁。  “你、你的眼睛怎么了?”  看着他的眼睛,卡秋莎愣住了。  “没怎么。”  陆宁抬手,揉了揉眼睛,又眨巴了几下,才不解的问道:“咋,我的眼睛有问题?”  “没什么。”  卡秋莎摇了摇头,指着那把刀岔开了话题,低声说:“陆宁,我不想你以后再碰到它――它,可能只会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带来危险。”  任何酷爱耍刀弄枪的人,遭遇危险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倍:就会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不惹点事出来,仿佛这辈子就白活了那样。  “好啊,既然你不喜欢它,那么就把它扔掉好了。”  陆宁说着,抄起那把长刀,抬手就扔了出去。  刀在星空下飞行时,脱离了刀鞘。  森寒的冷芒一闪而逝后,长刀已经被扔在了十数米外的地上。  陆宁醒来后拿起这把刀时,就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见面亲热的握手:无论分离多久,那种感觉都不会失去。  可现在就因为卡秋莎说不喜欢他再碰这把刀,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刀抛弃了。  一把刀而已――无论这把刀能给他带来何种的感觉,都比不上女孩儿对他的痴情。  真正有责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得做出正确的选择。  卡秋莎盯着远处那把长刀,嘴唇动了好几下,欲言又止。  陆宁问:“咋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扔了也好,就代表着你彻底跟以前那种不安定的生活,说再见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国王,永远都是。”  卡秋莎再回过头来看着陆宁时的双眸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那这个呢,也扔掉吧。”  陆宁抬起了右手时,两个小银铃发出了轻微的铃铃声响。  为了痴情的女孩子,他都把最男人的长刀毫不犹豫的抛弃,更何况这个只适合女孩子佩戴的小脚链?  “不、不,脚链你不能扔。”  卡秋莎摇了摇头。  “为啥?”  陆宁有些不解,看着脚链皱眉说:“这脚链,对我有特殊的意义?”  “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说:“或许,他是你的某个亲人,给你留下的。我早就找人仔细看过它了,他们告诉我说,这个脚链你已经佩戴了至少二十年了。我只是帮你清洗了一下,连红绳都是原来的那根呢。”  这次,卡秋莎倒是没撒谎。  陆宁昏睡不醒装死时,她确实找相关方面的权威人士,研究过他身边的长刀,脚链。  那把刀,堪称当世的神兵利器,要比那些被奉为世界名刀的刀,不知道犀利多少倍,但具体是由什么材质锻造的,又是用什么技术才锻造而成的,这得需要用激光在刀上打眼。  卡秋莎不想陆宁的任何东西,都受到任何的认为破坏,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相比起材质特殊的长刀来说,脚链要好鉴定太多了:根据脚链红绳的磨损程度,至少也得被佩戴二十年了。  红绳,只是用红色细丝绸编制而成。  倒是那两个小银铃,年代倒是很久远,仅凭上面两个华夏古代神兽的雕刻手法,就能推算出至少得有一千年三百年的历史了,足可以追溯到华夏大唐盛世那会儿。  虽说没有哪一位专家,能说出小银铃上干嘛要雕刻两个华夏远古传说中的神兽,但大家都觉得这个并不重要,可能只起到‘护身符’的效果吧。  两个小银铃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红绳却只佩戴了二十多年,那么摆明了这是陆宁祖上传下来的。  甚至,卡秋莎都能想象出,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唯一遗物。  所以呢,卡秋莎喜欢陆宁抛弃代表杀戮的长刀,却不希望他把母亲的遗物也扔掉。  尽管这串脚链很诡异,曾经在那么一刻,对陆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哦,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继续佩戴这个脚链?”  陆宁轻晃着脚链,问道。  “嗯,这是你佩戴二十多年的东西呢。”  卡秋莎轻轻点头。  陆宁有些犹豫:“我一个大男人家的,戴着这玩意,会不会被人笑话?”  “谁敢笑话你,我就让谁再也没有机会笑。”  卡秋莎说着,微微昂起下巴,高贵且又不可侵犯的女皇气势,攸地迸发了出来。  就连陆宁都无法抵抗――把脚链递给了她:“那好吧,你帮我系上。”  卡秋莎很喜欢为陆宁做事,任何事。  纤手灵巧的跳动了几下,小银铃戴在了陆宁的左脚脚腕上。  陆宁晃了晃左脚,倾听了脚链发出轻微悦耳的铃铃声后,问:“接下来,我还要再在做什么?”  “接下来――”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陆宁有些纳闷的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女孩子在沉默片刻,没有等到她所期盼的那一幕出现后,才轻声说:“接下来,就该我抱着你回屋,晚餐后――当你的新娘了啦。”  陆宁虽然失忆了,不过男人的本能还在:女孩子有时候,就爱说反话,明明想让男人抱着她,却偏偏说她要抱男人。  那样,男人岂不是很没面子?  陆宁可以想不起他自己是谁,但绝不愿意没面子――右手揽住卡秋莎的小蛮腰,左手抄在她双膝弯处,从沙滩床上下了地。  刚下地,身子就猛地一个踉跄。  吓得被他抱在怀里的卡秋莎一声轻呼,赶紧抬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陆宁昏睡那么久,醒来后只觉得精力无比的充沛,别说是抱一个女孩子了,就算让他去抱十个――估计他也能抱起来的。  不过他毕竟躺了太久,两条腿子虽说没有失去人类直立行走的本能,但却需要一点时间,来习惯心脏抬高时所受的地心引力影响,所以身子踉跄着要摔倒,也是很正常的。  可不敢摔到怀里的女孩子,那样会被人骂无能的。  右脚迅速斜跨一步,身子微微后仰,陆宁即将摔倒的身子停住,就在卡秋莎那双痴情的双眸凝视下,慢慢站稳了。  “今晚,真要当我的新娘?”  陆宁看着怀里的女孩子,轻声问。  “今晚,你是我的国王。”  卡秋莎轻声回答:“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一秒钟都不愿意再等下去――除非,你不想要我。”  “不会有人骂我吧?”  陆宁抬头,看向了藏在夜色中的那些保镖,有些担心的说:“你也说了,其实你家人,是不喜欢我一个穷小子,来迎娶你的。”  “他们要是敢骂你,我就跟你私奔。”  卡秋莎咯的一声轻笑,喃喃地说:“跟你私奔,肯定很浪漫。爷爷、******他们肯定很头疼。”  “好像有人曾经告诉过我说,让老人头疼是要遭雷劈的。”  陆宁深深吸了口气,站直了身子,抱着身材火爆的女孩子,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别墅。  他每走一步,左脚脚腕上的小银铃,就会发出铃铃的轻响,能顺着夜色传出老远,最后消失在无垠的星空下。  别墅的客厅正中间的那张长条餐桌上,摆满了用银盘盛着的各种美味佳肴。  餐桌两侧,分列站了两队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孩子,足足二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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