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谍战:红色特工,开局除奸

第204章 杨怼怼看他不顺眼,嘴下从不留情

   宪兵司令部    松本靠坐在太师椅上,双手交叠在腹上,拇指对着拇指轻轻的点着,一边听着池田从医院打探回来的消息。    “将军阁下,从时间上来看,易桑和江舟的死并无关联。”池田说完,为自已的报告做了最后总结。    虽然经过询问,确实有一段时间没人看到易桑,他那针掉的也有些可疑,可江舟的死亡时间,刚好是护士给他拔针的时候,所以,他也算是有人证的。    就算他会飞,也不可能在几秒钟时间内返回。    另外,他也不认为易桑有这个本事,毕竟他在警校的档案上记录的很清楚,他因为身体的原因,只有文化课学的比较好,尤其是分析推理,其他的,仅是勉强及格,怎么有能力杀死江舟?    要知道,江舟本身就是南城机关的特务,论身手可比易天行高多了,不被反杀都算不错了。    松本不置可否。    江舟不过是南城机关的钱袋子,死就死了。    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让池田去查易天行,可不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原因。    他不过是听说他因为喝酒进了医院,才让池田去看看的。    至于江舟的事,纯粹是巧合。    刚好池田报告上来,他就让他去看易天行,让他误会了。    不过,查仔细些也没有什么,让他们自已觉得易天行没有问题不是更好吗?    这种事,他乐见其成。    如果不是时间有限,他也不会这么着急了。    “池田,我的调令快到了,年底恐怕就会调到前线,你是要跟我去前线,还是留在上海?”松本缓缓问道。    池田瞬间纠结。    刚来上海的时候,他一直想上前线,因为那样军功积累会比较快,升职的速度自然也快,可在上海生活了几个月之后,他突然发现,升职也并非只有积累军功一条路!    在这里,同样可以积累军功,而且金钱可以缩短时间的差距,并不会比前线慢,重要的是,这里比前线安全!    “将军,我想留下。”池田咬牙道:“我哥哥已经在前线,池田家总要有个人赡养父母。”    松本点了点头:“那你就跟着渡边好好干,他是我带上来的,你跟着他不会吃亏。”    “哈依!”池田应了一声,见松本闭上双目,便退了出去,关上门。    松本重新睁开双眼,摸了摸衣兜,掏出怀表,眼里露出哀伤。    哥哥是好哥哥,因为他的付出,他才能上名校,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他也是个尽职的间谍,潜伏在华国那么多年,竟然没有告诉孩子他的身份!    根据资料,他最后一次传回来消息,是在31年,后来再没有传递过情报,而根据调查易天行的结果,他父亲死于那场轰炸,时间也算是对的上,要不然也不会几年没有传递过消息。    没想到,他竟然死在自已传出的情报上,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他不能让哥哥唯一的骨血这么不明不白的把自已当成支那人!    想到易天行的赚钱能力,松本嘴角露出笑容,家族非常需要他这样的人才!    ¥¥¥    易天行打完针,拿了药,眼角扫到杨怼怼的身影,立即鼠窜离开。    “哎?”杨秋盈瞪着跑的飞快的身影,美目露出惊愕之色。    跑的这么快干嘛?    她又不会吃人!    气哼哼的瞪了他一眼,跺了下脚,返回科室。    易天行跑到门口才松口气。    他能和姚定方打嘴仗斗个三百回合,却不敢和杨秋盈斗嘴。    杨怼怼看他不顺眼,嘴下从不留情,他又不好意思回嘴,只能先溜为敬!    自已人嘛,没啥好吵的,对方也是聪明人,言多必失啊!    易天行在路口随手买了一张报纸,招了一辆黄包车:“城西仁益商行。”    “好嘞,您坐好啰。”车夫拉起车子跑起来。    易天行展开报纸看了起来。    “咦?!”易天行看到报纸上的内容,惊讶于老方的速度。    他竟然连夜干掉了江舟!    报纸上有一张江舟死亡的照片,是被匕首割破了喉咙。    报道还说,死者家中财物损失不少,初步判定为入室抢劫。    江舟一死,那公司里面的怀表丢失就不会有人知道了!    再看了一眼江舟死亡的时间,他嘴角微翘。    那时候,他还在打针,差不多是在他拔针的时候,那他那点小插曲不足为虑。    妥了!    他一身轻松的下车,在商行消磨了一天之后,再次坐上黄包车回家。    “老板。”黑狼边跑边道:“山城那边又有回复了,让你和接头的人见面,接受任务。”    这么快?!    易天行无语。    以前把他当弃子一样丢在一边,姚定方一死,就急上了。    咋滴,上海站的特务死光了?    “见不了。”易天行用报纸挡住自已的嘴:“我身后有尾巴。”    “要我帮您甩掉吗?”    甩掉尾巴?    不不不,那怎么行?    甩掉尾巴,就说明他发现有人跟踪,他不能表现的这么厉害,在这方面,越平庸越好,才能出其不意。    “不必,你就和上面说,我正在计划潜伏到敌人内部,这是敌人在审核的关键时期,一动不如一静。”    “明白。”黑狼没有再说什么,埋头拉车,把人送到菜场,收了钱就离开了。    易天行漫步在菜场,转了一圈,在看到出口处的乞丐后,默默的返身继去买了一条大头鱼才回家。    一鱼二吃!    鱼头带着老大一块鱼肉做成了剁椒鱼头,身体和尾巴部分红烧,再炒了一大盆的醋溜白菜。    红烧鱼吃了,醋溜白菜吃一半,剩下的放在厨房盖好,收拾了厨余垃圾出来。    盯梢的特务见状,立刻远远的退开,等他回家才靠了回来。    他不知道,在他离开的时候,正有人从另一方向翻进了易天行的家。    “你小子,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老方斯哈的吃着剁椒鱼头,红光满面。    唉,在贫民窟,就是想吃也不敢弄,每天只能吃窝窝头就着辣椒酱,已经算是奢侈的了。    易天行咧了咧嘴:“我和爹也爱吃,姆妈每个月都会做上一回。”    吃多了,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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