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抗战:拉人入坑,征服年代

第39章 原身的身份与经历,乱抓人

   看手?    难不成他们有发现?    李二心中不由一沉,要是被发现的话,他只能逃离这里,毕竟孙司令势力庞大,手下炮灰多不胜数。    正面硬刚,李二知道自已势单力薄。    但跑路?    李二就不虚谁。    空间一躲,谁都找不到。    只是他想在这里发展,建设自已的势力,有一天携带大军征战。    灭尽日军。    洗刷原身的耻辱,也是洗刷他的耻辱。    不然等身份曝光一天,全国人民都要痛骂他是汉奸,人人都想杀他,到时候顶着这张脸,在华夏可没有他生存之地。    不过?    想到自已昨晚上做的周密,就连鞋子都穿大好几号的,还套上了布袋,也戴着头罩手套,李二就不相信,他们能查出来是自已干的。    将右手伸过去,李二淡淡一笑,“兄弟,我这手,是摸女人的,不摸男人。”    刀疤男打起精神来,往李二手掌上仔细看,五指第一个关节位置,没有老茧,要是经常练枪的话,这位置会磨起来厚厚老茧。    “别废话,我在为三爷办事,走吧。”    刀疤男摆了摆手,盯着李二身后一名年轻男子,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就他了。    “手。”    刀疤冲那男子吆喝了声。    李二往前走了几步,转身看着。    他手上没有老茧,是因为……    原身作为学霸,能靠自已的能力考进黄埔学校,靠的是笔杆子和脑子,并不是靠打枪。    进入军事学院后,原身也不喜欢打枪。    原身是个狡猾多端的人,知道枪法再好都没有卵用,做不了军官,顶多就是一个卖命的,所以他动的是脑子,学指挥作战能力以及军事知识。    不过,有副好身体才是本钱,所以原身喜欢锻炼身体,想要强大体魄,也经常练拳。    每一次练拳,或者需要手去抓单杠等训练,原身都会戴上手套。    锻炼好以后,他还会弄药来擦手,用这种方式保养手。    所以他手上没有一点点老茧。    尤其保养这张帅气的脸,原身可没少花费大价钱,什么新产品从国外进货过来,只要是对皮肤有用的,他都买买买。    李二刚穿越过来夺舍原身的时候,发现原身帅就算了,皮肤还光滑水嫩,真是震惊了他,这皮肤和那些美女一比,也不遑多让。    原身还是个爱臭美的男人,怪不得他妈的身为团长,居然向小鬼子投降,连战死勇气都没有。    投降就算了,关键是,还高呼鬼子帝国万岁,呼吁所有华夏军人向小鬼子投降,这简直丢尽了华夏男儿的脸。    想想原身做的这些事,李二都恨的咬牙。    原身能当上校长的王牌军队:德系师第三师一团:团长的职位,李二读取原身的记忆后,知道并不是原身靠关系。    而是靠纸上谈兵。    原身出生在西南,父亲清朝官员,在西南做知府大人,五十岁那一年娶了十三房姨太太,生了原身。    老来再添一子,那知府大人对原身是疼爱有加。    从小就请很多先生教他做官之道、为人之道、孙子兵法、三字经、驾驭之术、吹捧上级之术等。    还找武教头教他练武,只求遇见危险的时候他能自保。    也是希望原身能文武双全,智慧与勇气同存。    在原身十几岁的时候,他爹就托朋友将原身送往南京上学,还派四五个靠谱的丫鬟和仆人去照顾他。    原身学习一直名列前茅,逢人说人话,吹嘘拍马直接无敌了。    他还在南京广交朋友,认识不少军二代和军一代,高中毕业以后就报考黄埔学校,还真考上了。    各类兵法书籍,他背的滚瓜烂熟。    以及对这个时代的军事知识,他更是句句点出要点,对英文、日语、德语、俄语这几门外语,他也是学的很好。    所以靠军事知识和各种知识,他上黄埔学校压根不是问题。    进入黄埔学校,他纸上谈兵更无敌。    管理士兵的方式也不比任何人差。    就是他运气不好,遇见了淞沪战役,小鬼子的强大已经不是他能匹敌的,所以,被包围的时候,他发挥了他爹从小就交给他的另一项本事。    “儿啊,假如遇见了危险,打不过,跑不掉,就求饶,像条狗一样趴在地上摇头摆尾向对方求饶,如果对方不放过,就说你家财万贯,到时候爹拿钱来救你,再派兵剿灭他们。”    所以,团参谋宁死不降,死了。    原身举手投降,活下来了。    彻底成为小鬼子的走狗,对小鬼子摇头摆尾的……    原身能死在水坑边,被李二夺舍了这副身躯,这对他来说,也算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只不过是灵魂消失了。    但身躯还在。    想到这,李二心中有些感慨,原身要是宁死不降的话,他真的非常优秀,至少他那些本领,已经很出众了。    “大哥,怎么了?我……我没有犯罪。”    那高瘦男子一脸恐慌,一看眼前这刀疤穿的衣服,他就认出来是麻三的手下,在县城相当于是便装军阀。    连县城警察都不敢轻易得罪他们。    他没权没势,怎能不畏惧刀疤这些人!!    “你他妈的别废话,手伸出来。”    刀疤冷哼了声,他一看这男子面色蜡黄,营养不良,穿着破烂,就知道不像刚才的那人不好惹。    刀疤刚才都不敢骂李二,甚至开口都把麻三搬出来。    因为李二那身皮衣、马靴、皮裤,一看就价格昂贵,并且他见李二皮肤白白的,保养的非常好,这种人,他知道不能轻易招惹。    一旦招惹到了,这种人随便扔几十个大洋出去,就能找来亡命之徒。    自已什么时候死,怎么死,都不知道。    男子颤巍巍伸出手,手上布满老茧。    刀疤眉头一皱,“另外一只手。”    男子伸出另外一只手,同样布满老茧。    “你这老茧是玩枪的。”刀疤冷笑了声。    “爷,我不会玩枪,我……我是干苦力活的,手上老茧握锄头把弄出来的。”    “带走。”    刀疤不烦说了声,上面交代任务,他到现在还没弄个人过去交差,所以他才不管老茧怎么来的,只要有老茧的高个子男就抓。    两名黑衣服小弟就冲过来,一把抓住男子。    用手铐将他给铐起来。    男子被吓的要哭了,直接往地上跪,哀求到:“爷,我妈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背她进城来看病,求你别抓我,我什么都没有做。”    “你怎么证明你什么都没做,去你妈的就你话多。”刀疤破口大骂着,一脚将男子踹翻在地。    李二看到这一幕,眼神杀意闪出,这就是乱世,普通人不如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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