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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一个月给我多少银子?” “十两,兴盛祥的银票,如何?”(兴盛祥是晋商开在山海关的钱庄) 听到周宁愿意开十两月资请自己做随从,刘铁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 他当了十几年兵,无论是做亲兵还是“夜不收”,从未拿过五两银子以上的饷银,而且还都干得是提着脑袋玩命的活计。 若是给文官做跟班,肯定不用上阵杀敌,也不需要出城刺探情报,几乎没有生命危险,每月还能挣十两银子,比做游击将军还舒服。 他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有这种好事,赶忙问道:“周…呃不,大人,你没骗俺吧?” 周宁失笑道:“哟呵,你这河南话说得不错呀。” “嗨,跟客军学的。大人,你真的愿意花十两银子顾我当随从?”刘铁连大气都不敢出,深怕听岔了答案。 “嗯,每月十两,月初就发钱,怎么样?” 既然是请保镖,待遇就一定得好,先给钱再做事,突出一个讲良心。 明军拖欠饷银是常有的事,刘铁都已经习惯了,如今听到可以先拿银子,差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不成遇到了傻子? 他一把抓住周宁的手,神情严肃的说道:“成交,你可不能抵赖,咱们这就算说好了。” “当然,不过我们得先立好规矩。” “行啊,大人请讲。” 周宁想了想道:“朝廷给我的任务是监督修建防御工事,所以我出城监工的时候,你得保护我的安全,发现危险你得先告诉我,遇到危险你负责殿后,但凡有一次没做到,我就不会再雇用你了,明白吗?” 刘铁拧着眉,不住的点头,他感觉这比做亲兵安全多了,发现危险直接带上周宁跑便是,还不会被当作逃兵,没啥可担心的。 “另外我有两个贴身丫鬟,我不在的时候你就听她们的,还要保护她俩的安全,知道吗?” “嗯嗯嗯,行,还有吗?大人。” 周宁沉吟片刻道:“刚才你说抛石头是你的绝活,二十丈内百发百中,能练给我看看吗?” “成啊,大人瞧好咯。”刘铁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一张穿了绳子的皮革,皮革和手掌差不多大小,绳子像是用牛筋做的,大约二尺来长,看起来非常结实。 只见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子,用皮革包裹起来,右手甩着绳子旋转,左手指着十丈开外的木桩,道:“就打那根桩子。” 话音刚落,石子从飞舞的皮革中窜出,但听一声闷响,石子砸中了木桩中央,几块木屑飞溅而出。 周宁几步跑到木桩跟前,一边凝视着镶嵌进木头里的石子,一边伸手捏了捏木桩,心中不免感到一阵惊骇: 这木头的硬度肯定胜过皮甲,一击既能穿进木桩,那打穿军士的轻甲肯定没问题,这威力不比小口径手枪差呀。 接下来刘铁又演示了三次,四颗石子的命中位置只在毫厘之间,等于是说二十丈距离内,他想要打人脑袋就绝不会打中脖子,这一手的确能被称为绝活。 虽然抛石子的射程没法与弓弩相比,但石子到处都能捡到,不愁找不到弹药;而且皮革往兜里一揣就藏起来了,不像弓弩背在身上那么显眼,那把刘铁带在身边不就相当于带了个持枪保镖吗? 十两银子一个月的保护费花得不冤。 不过周宁的表情还是依旧平静,继续淡淡的问道:“老刘,你还有什么拿手的本事没?” “我除了打猎就只会打仗,打仗用得上的本事,我多少都会一点儿。” “比如呢?” “比如找水源、认方向、修马蹄、配火药……” “啥?你还会配火药?”周宁被吓了一跳,身为穿越者,他自个儿都还没弄明白火药该怎么做,没想到一个大字不识的兵油子居然会穿越者的必备技能,这不是在倒反天罡吗? 刘铁嘿嘿一笑道:“打了十几年仗,怎么能不会配火药呢,我还去炸过鞑子的营帐咧。” “你杀过多少鞑子?” “不知道,怎么也得有十多个吧,不过我就割到过三个首级,有两个还没拿到赏钱。” 周宁好奇道:“为什么没拿到?” “还能为啥,上官说打了败仗就没赏银。”刘铁若无其事的笑了笑,神色颇为淡然,但眼底却略过了一丝哀伤。 他想起自己在铁岭之战前曾拿到过唯一一次首级赏银,有二十五两,那是他这辈子最有钱的几天。(本来该是五十两,监军吃了二十两,游击将军又克扣了五两。) 他花了十八两银子,从战俘里买来一个生女真姑娘做老婆。那个姑娘长得不好看,皮肤跟他一样黑,身子也很瘦弱,连胸脯都是瘪瘪的。 可他开心得不得了,因为这是属于他的女人,他想亲就亲、想抱就抱,姑娘永远都不会拒绝。 他用二两银子办了一桌酒席,请营里最好的兄弟来喝了一顿,就算把婚事给办了,然后将剩下的五两银子全给了新婚妻子,并嘱咐对方攒起来,以后好拿来买地,接着便随军出发阻击建奴。 仗打败了,敌人杀进内城,他没有第一时间逃走,而是扮成流民跑回家。 他本以为自己的妻子会说女真话,不至于被敌人蹂躏,如果妻子劝他留下来,那他就不当明军了。 谁曾想当他来到家门口只看到一片狼籍,屋里的东西散落一地,而妻子也赤身裸体的躺在血泊中。 他的女人死了,什么盼头都没了,一颗心顿时变成空荡荡的,仿佛一切都在坍塌。 一天后他离开了铁岭,跟着一支败退的明军逃到了沈阳,军头问他所属于哪支部队,他面无表情的答道:“夜不收。” “夜不收”是所有明军中生存几率最低的兵种,他们几乎只出现在敌人的后方,每次出征前都要与家人交待后事。 刘铁没有家人,可以轻松的面对死亡,他之所以选择加入“夜不收”就是为了给妻子报仇,亲眼看到明军踏破建奴,收复铁岭。 他一次又一次的出生入死,独自偷袭敌人的游骑,单枪匹马去炸毁敌人的营帐,将历经千辛万苦收集到的情报带回大营。 可惜明军一败再败,一个小小的“夜不收”又如何能挽回战场的颓势,他离自己的家越来越远,终于失去了回望的勇气。 他感觉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心气神都瘫软下来,他并非畏惧死亡,只是被打服了,也丧失了斗志。 活着,像狗一样的活着,哪怕没有希望也要活下去。他撑着一口气等待奇迹出现,这便是他坚持到今天的全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