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捡了个妻主来种田
凑过去亲了亲小女儿的脸蛋,看着小女孩儿红透了的耳朵,苏柒若只觉得有趣极了。 这孩子平日里瞧着对什么都不敢兴趣的样子,没想到也会担心她的父后。 是个孝顺的。 “母皇答应你们,以后宫里只会有咱们一家人,不会再有旁人。” “只咱们五口人吗?” 小孩子因为紧张,连后宫里的三个老祖宗都给忘记了。 苏柒若为了安孩子们的心,极认真地点头道:“对,只咱们一家五口人。” “母皇,孩儿就知道您最好了。” 三个孩子扑向苏柒若,母子四人笑作一团。 门外的司千凌听着殿内的笑声,嘴角也不由得弯起。 他从来都没怀疑过阿若姐姐的真心,这世间,唯有她待他从不敷衍。 日光正好,顺着房檐落下,洒下一地金光。 孩子们的笑声久久在耳边回荡,好似又回到了他们的少年时光。 他的妻主温润如故,待他如故。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竹。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 《捡了个妻主来种田》——两口子,谁都不简单。 桃花镇,桃树村。 村尾山脚下有一座茅草屋,茅草屋里住了一对兄妹。 哥哥今年不过十四,妹妹也才刚满五岁。 兄妹二人是去年秋末搬来桃树村的,当时村长带着村子上的人去镇上交粮,碰上了下山打劫的贼匪,被那少年所救。 桃树村的村民都很感激少年,少年正巧无处可去,便带着妹妹定居在了桃树村。 因着这对兄妹对村里有恩,村里人都很感激他们,再加上少年功夫高强,倒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们。 要说那少年模样儿长得可真是一等一的好,唯一的遗憾就是黑,且右脸还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眉骨一直延至耳根。 仔细瞧着还有些瘆人。 兄妹二人靠打猎为生,平日里会拿猎物与村里人换些米菜,若是猎到大些的物件儿,便会背到桃花镇去卖些银钱,换些家里的用度。 这日司千凌又带着妹妹去了镇子上,小小的娃娃乖巧地跟在他身后。 “小晨,累了吗?” 司千晨摇了摇小脑袋,糯糯道:“不累。” “那你抓紧了哥哥,可千万莫要松开。” “哥哥放心,小晨会跟紧哥哥的。” 司千晨小手紧紧攥着司千凌的衣袖,因为小腿儿太短,走起路来不免显得有些着急。 司千凌肩上扛着一个麻袋,麻袋里装着一只野山羊,是他昨儿在山里猎到的。 家里正巧没白面了,他吃什么倒是无所谓,可小晨还太小,吃不得那糙米粗面。 想到自己的妹妹,司千凌忽然顿住脚步,朝身侧看去。 只见司千晨圆圆的小脸上因为出汗而滑出的一道又一道的白沟,惊得他赶忙放下肩上的猎物,蹲下身子在路边抹了把土,就往司千晨脸上擦。 司千晨昂着小脸闭着眼睛乖巧得任司千凌抹,甚至还伸出小手晃了晃:“哥哥,还有手手。” “小晨,你要切记,在任何人面前都不可露出真面目。” 他们的长相与村里孩子差太多了,长得好看些倒也无妨,可若过于白嫩,就容易遭人猜忌了。 好不容易才从那些人手里逃脱,在他们还没有能力报仇之前,便只能暂时住在这里,隐姓埋名。 虽辛苦些,却比过去朝不保夕的日子好了不知多少。 “哥哥的话小晨都记得的。” 看着妹妹乖巧懂事的模样,想到被人害死的母父,司千凌鼻头忽然有些发酸。 他也不过才十四岁,若不是遭逢巨变,这会儿他还是窝在父亲怀里撒娇的少年呢! 权势惑人心,果真不是好东西! “小晨乖,等你再大些,哥哥就带你回家。” 司千晨攥了攥小拳头,郑重道:“哥哥,小晨会好好吃饭,乖乖读书,刻苦练武,终有一天小晨也能保护哥哥的。” 她的命是哥哥护下来的,等她长大后,一定会替母亲和父亲报仇,让那些欺负过她哥哥的人血债血偿。 司千凌笑着揉了揉妹妹的小脑袋:“好,哥哥等着那一天。” 兄妹二人去熟悉的酒楼找了掌柜的卖了野山羊,拿了二两碎银便去了集市。 如今已入五月,天气渐热,他得给妹妹置办一套夏衫,再买些碎步回去,给她做双小布鞋。 村子里的孩子夏日里都着草鞋,可也不想那般委屈妹妹。 便是隐藏身份躲在山野,也不能让他的妹妹真的过得如野人一般。 在他能力范围内,在不引起外人的觊觎下,他想尽力给妹妹最好的。 又去买了五斤白面,两斤精米,手里便不剩下什么了。 卖糖葫芦的摊贩从身边走过,司千晨连看都未看一眼。 实则心里早就流起了口水,但她知道哥哥养她不容易,她不能什么都想要。 现在的她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高高在上的未来王者了,她只是一个住着茅草屋的逃荒者。 司千凌忽然叫住了那卖糖葫芦的,掏出五个铜板买了一串,然后递到司千晨面前。 司千晨皱着小眉头连连摆手:“哥哥,我不想吃,你快些退了吧!” 她一点儿都不想吃,不想吃。 司千凌笑着将糖葫芦塞到司千晨手里,吓唬她道:“已经买了的东西是不能退的,你若不吃,那便送给街角的乞丐吧!” 司千晨忙护住手里的糖葫芦,害怕哥哥真的会送给别人。 “那哥哥先吃。” 小家伙踮起脚举高了手递到司千凌唇边,固执地等他先咬一口。 司千凌咬下一颗山楂果,酸酸甜甜,这味道他都有近一年不曾吃过了。 甜,很甜。 见哥哥吃了,司千晨才欢喜地舔了一口上面的糖稀,然后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司千凌心口泛起阵阵的疼,天杀的老贼,他早晚有一日要回去报仇的。 若他的人全都死了,那他就等妹妹长大以后,回去与那些人同归于尽。 若他的人侥幸逃过一劫,那他自会让那些人瞧瞧,何为报应。 该属于他妹妹的东西,谁都夺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