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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光的晨曦 光的血裔 3155 2024-11-03 06:25
   金走在建筑的森林之间,这里是临安基地市的外城区,   如果说,处在内外城交界的临安基础高中所在地域像是和平年代,那么外城以及外城边缘的居住区,就像是香港那个时候的九龙城寨。   不算太高的楼层,内部胡同弯弯曲曲,迷迷绕绕,建筑里面一家家店面在五层以下密密麻麻的切割出一小块一小块,五层以上的居住区比店面更加拥挤,更加寸土寸金,除了顶楼房主的屋子可以占据一整层。   整个外城区,按照十二生肖,分为十二个区,当然,这是居民们私下分的,在官方上,外城区只有资格叫外城区。   十二个区有各自的太岁,也就是区主,手底下各管着整个区域的营收以及黑道势力。   临安基础高中,就贴着金所居住的戌狗区,在戌狗区里,犬主黄宇君就是天。天来了,也不能比黄宇君面子大。   走在熟悉的路上,金的心里忐忑不安,离目的地越近,反而心越平静。   他要去买子弹。   哪能买子弹?只要生活在戌狗区的人都知道,只有犬主黄宇君的店里才能买着。   戌狗区的人们都说,在这里的每一颗子弹,在哪就没有黄宇君不知道的。   而金要子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了一把枪,就应该要有子弹,这仿佛是天经地义的。   “轻嗅天下”这是金眼前的店的招牌。   这是黄宇君的店。   都说黄宇君是犬主,但他这人吧,不爱狗,为什么说他是犬主?不仅仅是因为他管的是戌狗区,更因为这人的手段嗅觉敏锐。   金小心翼翼的走进屋,暗暗打量展柜里面的子弹型号,他有一把枪,但不知道装什么型号的弹。   “这么年轻,小友,有什么需要?”   声音突然响起,金猛回头,四处张望,才发现在四层展柜后面的躺椅上,躺着一个相貌大约三十出头的青年人,剑眉星眸,五官英朗,仿佛是感觉到了金的视线,缓缓睁眼。   “哦哟,没想到来客这么年轻,年轻人,你有枪吗?”   “我……有一把枪。”   “那需要什么型号的子弹?”青年又把眼睛闭上了。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   青年懒懒起身,走至柜台前,一伸手。   “枪,拿来。”   金忙把背包里的枪翻出来,递了上去。   青年人翻手一拍金的手。   “自己的枪怎么能随便给别人?拿回去。”   金感觉脸颊微微有点热,有点想逃的感觉。   青年看了一眼,   “呦,电磁—轻型,枪还不错嘛。”   青年走到展柜旁,随手拿了几盒,在柜台上一拍。   “这有普通弹丸,开花弹,燃烧弹,还有尖头强穿透,暂时就这几样了,你要哪种?”   “都来一盒吧。”金看着弹药价格,有点两眼一黑。   青年放回多余的弹药,把弹药往前一推。   “谢谢……”金伸手去拿。   “慢着。”青年忽然又将弹药按住,金吓的手一停。   “弹药我给你准备好了,那么你该告诉我了,你这个年纪,是怎么拿到这把枪的?”   “我……”   “还是住在外城区的小孩。狗区帮派小孩都涂纹身在四肢上,你这么干净的四肢,哪来的枪呀?”   金疙疙瘩瘩,给青年人讲了一遍,下午学校里的惨事。   “给你枪的人长什么样?”   金又一五一十的复述了一遍。   “这样啊……最后一问,如果那时他给你的枪里有子弹,你杀他吗?”青年仿佛来了兴趣。   金心里忽然一阵烦躁。   “弹药给不给?不给拉倒!要是枪里有子弹,别说是他,在这儿我都敢一枪毙了你。黄宇君的银行,店员都像你这么烦吗?”   “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就叫黄宇君呀!”   “你是……”   金在今天又出了一身冷汗。   “承蒙各位兄友厚爱,戏称一声犬主。现在再说怎样?”   金努力想了一想,   “射他丫的。”   黄宇君翻了翻神通,开怀大笑,   “你开始有点懂了。弹药拿好把钱付了,走吧。”   黄宇君正往回走,忽然又回头,   “枪拿来,我帮你装弹装上。”   离家还有二三十米,金正处在于愉快的心情里,就在要跨进楼梯间时,他听到了楼上传来一阵阵“咕噜噜”的声音。心中忽然警笛长鸣。   他悄悄贴着墙,偷偷往上一瞥,忽然,一滴液体滴在他额头上,他伸手一摸,血红血红。   金的心脏猛跳,抬头看,那是一只跟恶魔一般的狗。   金发誓,他这辈子没见过比这只狗还大的狗,他在楼梯上低着头,躯干打底有一百五十厘米高。   仔细看,他正在一具尸体的胸膛里啃着什么。血流了一地,顺着楼梯缓缓滴下。   金正想看看尸体是谁,大狗猛一回头,黑暗里两只弹珠般的瞳孔,发出幽幽荧光,   金仿佛感觉到死神正在拍他的肩膀。   跑!!!   金猛地跑出了楼梯间,这绝对是他   自降生以来,跑的最快的一次。   左拐?右拐?   他已经想不明白了,只知道往前跑。   “奶奶的,是死胡同!”   金手忙脚乱的刹车,准备折身,然而大狗却已经挡住了来路。他在路口,反复来回走动,仿佛在欣赏金的绝望。   “电磁枪我还有电磁枪!”金忽然反应过来,从包里翻出枪来。   “保险,保险,他奶奶的,保险怎么开?”金彻底绝望,狠狠将枪摔在地下。   兽犬巨大的身形,来回缓慢前进,一点一点压迫金的生存空间。   它越近一点,死亡即将来临的绝望感就越发的疯狂,灼烧着金的神经。   金发誓他从来没有这辈子这么恨过,人生才刚刚展开,结果要被一条狗给终结了。   兽犬结束了,他凌迟般的调戏,向前猛窜,撕咬在他的身上。   金的拳头奋力打在兽犬的头上,他用尽了所有力气,但几乎无法对兽犬造成伤害,   濒死弥留之际,他的眼前无限画面闪过,有它16岁时搬家时,父母眼中的恨铁不成钢,有在上课睡着,被老师叫起时,同学们的幸灾乐祸与鄙夷,有暴徒头子轻而易举将他的生命轻描淡写的握在手里然后不屑一顾,有死神的虚影回荡在现在的空中。   我的人生怎么能就这么过?   难道我死里逃生了一次,就又要在绝望中死去吗?   天,给我一个机会吧,我想活。   哪怕是以后想起,他也觉得不可思议,竟然有一朵火花,会响应他的求生的意志。   兽犬身后,忽然,一个漩涡展开,一团耀眼的光球猛地出现,越过兽犬,直直的没入金的身体。   什么东西点燃了,带着浓浓的意念。意志在蔓延,如果有人在这里,它将清晰的感受到,少年那迫切的欲望,与火花的能量惺惺相惜。   兽犬几乎贴着少年,被引燃火花产生的火焰,直直吞噬,极力挣扎,但还是化作了一尊焦炭。   那是一个少年求生的意志,在时间与空间动荡之时,造成了一个奇迹,千年后的一颗火种,穿越到千年以前,变成了人类的第一缕光,这就是当时人类第一个亲历见证的神话,我们称它为“光的晨曦”。   ——《苏亚雷斯帝国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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