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除害
“你之前不是说放弃了吗?” 侧身依靠着门框,林恒伸手指向殷莉莉的电脑屏幕发问。 虽然上面的那些洋文他不认识几个,但他记得那个“双角狮鹫头”的紫黑色标志,那是斯特拉顿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 这是一家实力颇为雄厚的跨国巨企,经营项目涉及数十个高新科技产业,其亚洲区的分部就位于洋城这边。上一世还参与过洋城避难所的部分建造工程,因此该公司也获得了“洋城人民的老朋友”这一荣誉称号。 末世降临后,斯特拉顿的亚洲分部成员没有像其他外企一样撤离,而是继续留在洋城,因此与国外的总部完全失去联系,在事实上自立门户。 至少在洋城地区,斯特拉顿的名声一直都很好,而且他们和避难所高层走的很近,先后在多次危急事件中,为官方提供过技术协助。 直到后来的“西樵路事件”发生,擅自调查该事件的殷莉莉发现,事件的背后疑似有斯特拉顿的影子。他们就算不是幕后黑手,也绝对脱不了干系。 所谓“西樵路事件”,指的是末世第九年,洋城七号官方避难所的二十五万居民,在一夜之间集体离奇死亡。 洋城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有“末日信徒”搞恐袭,他们先是瘫痪了七号避难所的主电力系统,导致各处的封闭门无法打开,然后又将工业区产生的有毒废气接入避难所的通风管道,这才酿成了这次巨大的惨剧。 然而当时的林恒和殷莉莉都觉得这事十分蹊跷,避难所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过完全断电的可能,就算住电梯不能用,封闭门打不开,也有一些紧急逃生通道可用。 这些通道的闸门,被设计成在断电后能手段打开。 整整二十五万人,一个都没逃出来,这属实是不太正常。 而另一个疑点,则是避难所官方的态度很奇怪,事件并没有经过充分调查就草草的盖棺定论,关键是还不让下面的人继续调查,明显是想掩盖什么。 殷莉莉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因为就在事发的前一天,她所在的外勤行动处接到来自七号避难所的报告,说他们在地下管道区域发现疑似“异构体”的活动痕迹,担心有怪物渗透进来做巢,因此请求总部这边派一支资深的“狩猎小队”过来协助清理。 当时林恒的小队刚经历过大暴乱,原先的老队员死伤惨重,新编成的队伍尚在磨合期,还不具备处理高危任务的能力,殷莉莉便派出了另一支资深小队前去增援,结果整队人全军覆没,死的是不明不白。 殷莉莉觉得对不起这些部下,她想找到被隐藏的真相,于是瞒着林恒在暗中展开调查,最后引来了幕后黑手的暗杀。 而她当时追查的线索,就断在斯特拉顿这里。 林恒觉得,以自己对殷莉莉的了解,这姑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执拗,不是那种会轻易放弃的人。 即便重生一次,也不会因为区区死亡威胁就畏惧不前。 但问题是,他们重生回到了西樵路事件发生的十二年前,现在的斯特拉顿洋城分部,跟后来的那些都未必是同一批人,调查也就无从谈起。 相较之下,还是林恒准备干的事,比较符合实际。 他打算把自己知道的那几个末日教的头子都找出来,提前做了他们,为人民除掉这几个祸害! 上一世的时候,这群狗日的末日崇拜者可谓坏事做尽,他们认为太阳异变是上天对人类降下的神罚,人类应当主动接受“圣光”的审判,以此来净化自身的罪孽。 说白了,就是主动晒太阳找死! 这帮脑子不太正常的魔怔人,如果只是自己想死,那倒还好说,反正避难所大多人满为患,他们能给腾地方,倒也称得上是舍己为人。 但偏偏他们当中那些带头的“祭司”认为,他们作为真正理解了末世真谛的“觉醒者”,不能光顾着自己超脱,有义务遵从神明的旨意,去帮助那些躲在避难所里,妄图躲避审判的“无知愚民”。 只要他们“帮助”的愚民够多,完成神明对全体人类的终极审判,那么在世界重启后的新纪元,他们都能投胎转世成“高贵的存在”。 就是这么一套粗陋的教义,却能忽悠的大把人入教,跟着一起疯魔。 很难说到底是教义的煽动性大,还是末世的环境把人都给逼疯了。 林恒的心里清楚,单纯只干掉几个带头的祭司,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末日崇拜的出现。 那些信徒在本质上也是一群在末世陷入绝望的可怜人,需要一点心灵上的寄托,但欺骗并煽动他们的那些祭司,是毫无疑问的罪大恶极。 哪怕只是出于个人恩怨,林恒也不打算放过这些畜生,他要给死于大暴乱期间的无辜民众和他的十一名队员报仇! 所以在避难所这边的准备工作做的大体完成后,林恒便拜托殷莉莉帮他弄到了这几个人的当前信息。 知道林恒过来是要什么的,殷莉莉起身从一旁的架子上取出一个文件夹递到他的面前。但林恒刚要伸手去接,却见对方又把文件收了回去,然后语气郑重的问道。 “最后再问一遍,你真的确定要这么干吗?” “我很确定,我就是要这么干。” “可你当初不是说,好不容易重活一世,这次想稍微自私一点,让自己过的轻松些吗?” “不冲突啊!我就是为了能让自己过的轻松些,才要先把这些会在末世害大家都轻松不起来的家伙提前解决掉,这叫防患于未然。” “那你准备怎么解决他们?总不能直接提枪上门吧?” “别把我想成是不动脑的莽夫,赛里斯不是米粒坚,真搞出枪击案来,怕是隔天就能上达天听。我打算给这几个家伙制造一点小意外,赛里斯每年都有六七万人死于车祸,多了他们几个,应该不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