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郡,水云乡。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沿河一带,鱼市颇为热闹。 马车缓缓停住,李小二下车牵马,朝着当地衙门而去。 沈仪站在两排鱼筐中间,呼吸着腥湿的味道,旁边皆是挽着裤腿的渔民,谈笑如常,眼里完全没有几个镇魔司校尉的存在。 不知是不是错觉,偶尔有人随意瞥来,眼里隐隐藏着敌意。 “这种地方是这样的,也省了乔装打扮的功夫。”刘修杰笑了笑,才道:“别的地方遇到妖魔,第一反应就是找衙门,而这里的人绝对是去拜河神。” “拜神?”沈仪莫名想起六里庙村那破旧残缺的神像。 李慕瑾打着哈欠,戏谑道:“不想上朝廷悬妖榜的妖魔,又不愿躲在深山里,自然要给自己取个名号。” “四百年前,水云乡还是个渔村的时候,就靠着河神吃饭。” 刘修杰有些无奈:“六月一小祭,三年一大祭,早已成了习俗,小祭献上牲畜鱼米,大祭献上童男童女,从未断绝过。” 闻言,沈仪略微攥掌,轻声道:“没人管?” 虽神情平静,但心底却是下意识涌起一丝不适。 “怎么管,你敢出言不逊,这群百姓明天就敢举着鱼叉夜袭青州城,你能把他们全杀了?” 刘修杰耸耸肩:“也只能在他们大祭的时候,派几个校尉过来帮忙看着,算是震慑下那河神,让它知道镇魔司还在盯着它,别太放肆。” “就这,还被他们防贼似的防着。” 在李新翰的带领下,一行人离开鱼市,很快来到了河边村落。 这般偏僻之地,却比刚才的城里还要热闹,昂贵的绸缎被裁剪成一段一段的挂在杆子上,竹子编制的河神像挂满了家家户户的房檐,偶尔还能听见鞭炮声,好似过年一般。 几人刚刚走近。 一个穿白褂子的老头便拄着拐杖站在村口,皮笑肉不笑的看来:“几位大人是来观祭的?” “负责大祭的村长,他说话,就连水云乡衙门都得慎重几分。”马涛低声介绍。 李新翰朝村里逡巡一圈,缓缓收回眸光:“先前镇魔司来的几人,现在何处?” 闻言,村长愕然回头:“今年观祭的不是您几位么,我还寻思怎么来迟了这么久。” 见他这副反应,李慕瑾眸中泛过冷意。 她迈步前行,笑道:“我提醒你一下,伱们爱拜什么东西都行,但对镇魔司校尉动手,你应该知道是什么结果。” “您说笑了。” 村长低头拄拐,陪笑道:“我们哪有那个胆子,更何况,难不成靠几柄破鱼叉么。” 李慕瑾并未回应,只是静静走进了村子。 两侧手握鱼叉的青壮盯着她丰韵的身子,神情冷淡,舔了舔嘴唇。 “……” 沈仪漠然将眼前的一幕收入眼底。 实在难以将这群人和柏云县郊外那群满脸麻木的村民划上等号。 在六里庙村时,那些人毫无希望,卑微的抱着身躯瑟瑟发抖,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 而在此地,这群普通人却可以毫无掩饰的对镇魔司的差人流露出贪婪的目光。 如此荒唐的反差,竟是来源于“神”给他们的底气。 让沈仪一时间都有些心绪动摇。 莫非对百姓而言,妖魔更胜于镇魔司? …… 河神庙,坐落于村子最中间。 宽敞的屋子内,中间伫立着一座鎏金雕像,约莫三四十岁的妇人模样,面容慈祥,身披水浪长裙,双掌捧于心口。 左右分别是扎了羊角揪的童男童女,一人拎鱼篮,一人举花篮,笑容憨态可掬。 “这雕像不对。” 马涛摇摇头,在其余人的注视下,他伸手冷笑道:“三年送一对,四百年,怎么才两个童子,应该一直排到村外面去了。” 李新翰收回目光:“你当外面那群人都是傻子,真相信是把儿女送给河神当童子,他们心里比你明白的多,有利可图罢了。” 李慕瑾盘膝而坐,闭眼假寐。 很快,小二从衙门回来,脸色难看:“没有消息,都说没见到过,腰牌也不是他们送到临江郡的,难不成那几个校尉真是半路被妖魔截了?” “临江郡的人说,天一亮,腰牌就放在衙门口,总不至于是妖魔挑衅送去的。”李新翰紧皱眉头。 李慕瑾睁开眼,看了看沉默立于雕像前的沈仪,轻声道:“阳春江太过汹涌,若是你能在下面,将鱼群聚到一起,渔网丢下去便是满载而归,他们也会敬你如神。” “有的事情,实在不好多管。” 她敏锐捕捉到了青年看似漠然的外表下,那一缕淡淡的不满。 只是有些好奇,对方不是在穷苦堆里长大的么,应早见惯了才是,怎会对这种事情感到不适应。 时间快速流逝。 已至黄昏。 众人都是陷入沉默,按照惯例,镇魔司过来观祭,河神都会现身相见。 直到现在,对方竟是毫无踪影。 “该不会是被别的妖魔镇杀了。”李新翰抬眸。 一般来说,每头妖魔的领地意识都极强,有河神在此,只要它不想上悬妖榜,就不敢轻易作祟,同时还能对路过的妖魔造成震慑。 “如果是这样,那它应该也走了。”李慕瑾笑了笑:“否则我们还能好好呆在这里?” 根据记载,三百年前,河神便是玉液境初期的妖魔,如今过去这么久,即便妖魔的修炼速度远远慢于武夫,至少也该是玉液境后期了吧。 更何况还是水中妖魔,阳春江如此广阔,对方往江里一钻,哪怕是境界高于它的,也拿它没什么办法。 “诸位大人。” 村长拄拐来到门口:“近日都在准备大祭,实在腾不出空房,要不您几位各自挑合眼的屋子,将就休息?” 刘修杰翻翻白眼。 也就是在这种地方,才敢让镇魔司的人去和别人挤着睡。 好在几人都不太看重这些旁支末节,皆是起身朝外走去,两两一组进了村民的屋子。 李小二乃是李新翰从小到大的伴身小厮,刘马二人则是配合多年的弟兄。 李慕瑾也被一位妇人迎了进去,同时招招手:“出门在外,不拘小节,快过来。” “我随便逛逛。” 沈仪刻意落于最后,缓步于村中走过。 他并不是很累,仅是心里有些淡淡燥意。 说有多愤怒也不至于,毕竟只是耳畔轻描淡写的三言两语,前世更恶心的故事他都听够了。 大荒之年还有易子而食的传闻,在这种妖魔乱世,活命都困难,对普通人的道德要求过高,只不过自寻烦恼罢了。 就在这时,一道细微的争执声传了过来。 “你他妈往哪儿摸呢,再敢伸爪子,老娘宰了你!” 沈仪抬眸,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