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古浪岛暂时回不去,那就去丹华岛转转吧,云天早就听王富贵说起过,丹华岛是流云海第一大岛,岛上的丹华城也是流云海第一大城。 盘踞此岛的弘光门,自然也是流云海第一大门派,掌门叶青云已经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要知道,在整个流云海,元婴上人也只有寥寥数人而已。 叶青云以一手“青云剑法”名扬流云海,门下弟子上万人,真可谓是声势浩大,山门鼎盛。 叶青云也因此位列角星海五绝之一。 据说弘光门练剑之时,光影闪烁,照亮整座丹华城,金戈鸣动,宛如千军万马席卷而来。 如此盛况,自当前往一观。 而且要寻到炼制“辅神丹”的灵草,以及提升筑基速度的灵药,在丹华城希望也会大些。 事不宜迟,云天当即拿出玉佩,心意转动,通过虚空之门传送回了那座岛上。 洞府今犹在,佳人无踪影。 云天没有过多伤感,放出仙灵飞舟,向西疾驰而去。 由于虚空之门只能将他传送到他去过的地方,因此他只能传送回岛上,再按照荷叶所说的路线,向西走上两千里,登上另一座岛,然后再转乘海船前往丹华岛。 云天站在仙灵飞舟上,双手背在身后,任由海风吹拂过脸颊。 头顶蓝天白云,脚下碧波荡漾,令人心旷神怡。 点点白帆从远处驶过,看到站在仙灵飞舟上飞驰的云天,船夫们都驻足在甲板上,一脸的羡慕之情。 这里相较于古浪城,已是偏远海域,因此平时见到的修士甚少,船夫们都颇为稀奇。 目光尽头渐渐出现一座小岛,岛屿的面积不大,建筑也十分老旧,都是些用岩石垒起来的民房。 近海区域有几艘小船,船夫们立在船头,将渔网抛入水中,不时收获几条海鱼。 云天在码头上落了下来,这处码头极为冷清,只有几十艘航船,余下的都是家户用的小船,看起来有些残破不堪。 见是仙师来到,有好事者急忙去请了族长过来,不多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赶了过来。 “仙师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老人的白发在海风中颤抖着,虽然身子有些消瘦,但精神看起来还算矍铄。 “老人家,仙师之名愧不敢当,你叫我公子便行。” 云天客气的说道。 “是是,敢问公子驾临敝岛,有何贵干啊?” “我是过路的,请问老人家,这里有去往丹华岛的海船吗?” “确有一班去往丹华岛的海船,每次都会在这里停靠拉人,但公子来的不巧,今天的那班海船已经过去了,公子只能等明天那班了。” “海船过去多长时间了?” “大约有两个多时辰了。” 云天还想驾着仙灵飞舟追上去,但一听已经过去两个时辰了,茫茫大海之中,哪里还能找得到,当即便放弃了这想法。 “看来只有等明天那班了,请问老人家,岛上可有客栈?” “公子见谅,本岛地小民寡,方圆不过数十里,人口不过数千人,哪里有什么客栈呢,公子如不嫌弃,可到老朽家中暂住一宿,明日再启程。” 云天看了看天色已晚,眼下也没有其他办法,他也懒得再去山上开个洞府,干脆就借宿一晚了事。 “如此,麻烦老人家了。” 当下便跟随老人来到了家中,路上的农夫和渔民见了他纷纷见礼,以示尊重。 路旁的小孩子在光着屁股玩耍,倒也快活的很。 来到客厅,老人唤孙女献上了一杯茶。 “老人家,这岛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这岛名叫丰宁岛,此山名叫浪浪山,小镇名叫安居镇,镇上居民都是一族之人,姓老,我便是族长。” 云天第一次听说“老”这个姓,不禁有些好奇。 “老人家,你们本来便姓“老”吗?” “不瞒公子,我们祖上本姓“少”,居住在丹华岛上,也曾富贵荣华过,后来家道中落,加之丹华岛遭遇战乱,便在数百年前举家迁徙到了这座岛上。” “这里当时还是一座孤岛,杂草丛生,遍地蛇鼠,没有人烟,祖先也是位修士,到岛上查看之后发现灵气极其稀薄,当即便决定定居于此。” “哦?这是为何?定居之地不应该选在灵气浓郁之处吗?” 云天对此颇为不解,这位前辈既然也是位修士,怎么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公子有所不知,越是灵气浓郁的岛,便越是有人争夺,日子永远也过不安宁,反倒是这些灵气稀薄的岛屿,没有人看得上,日子还过得安生些呢。” “譬如山上的那些大树,凡是长得又直又高的,免不了被人锯倒,用作房梁和桅杆,而那些又低又矮,弯弯曲曲不成材的,反倒无人问津,可以免去刀斧之灾,长长久久的存活下去。” 云天听闻此话,觉得确有几分道理。 “老人家,事情也不一定都是这样的,或许那些又直又高的树,愿意做栋梁和桅杆,为人们遮风挡雨,在海中破浪而行,也算是不枉此生呢。” 老人闻言笑了笑,继续缓缓说道。 “似公子这般的青年才俊,自然应该闯荡天下,大展宏图,可是大多数世人并没有公子这般的本事,放他们去外界闯荡,无非是给别人当牛做马罢了,哪里有公子所说的逍遥自在呢。” “这倒也是。” 云天闻言点了点头。 “所以我们那位先祖,便离开丹华岛,离开了流云海第一大岛,来到这浪浪山定居下来。” “数百年间,我们在此地繁衍生息,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种地、采果、打渔,倒也是悠闲自在。” “没有人来找你们的麻烦吗?” “不瞒公子,这里地处偏远,又灵气稀薄,土地也不肥沃,岛上居民亦不富裕,即便是土匪海盗,也看不上我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数百年间,还没有遭过什么大灾呢。” “那想来也没有什么门派或官府来管理你们了?” “那是自然,我们族人自给自足,本就用不着官府来管,我们既不纳税,也不缴粮,这样的日子多舒坦呢。” “那你们就没想过到外面去闯荡闯荡,说不定会过得更好呢。” “公子说笑了,那都是些骗人的鬼话,之前镇中也有些年轻人,想要走出浪浪山,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可在外面闯荡了之后才发现,外边的世界还不如浪浪山呢,每天当牛做马,累得要死,到头来日子也没有好过多少,还不如待在浪浪山悠闲自在,快快活活的过这一生呢。” 正说话间,老人的大儿子回来了,一手拿着竹竿,一手掂着几条海鱼,开开心心的从海边垂钓归来。 虽然肤色黝黑了些,但笑容却十分真诚,气色非常好。 “把鱼都收拾了,晚上招待客人。” 老人吩咐道,大儿子听话的去了。 云天一时间有些恍惚,分不清究竟哪些才是对的,哪些才是错的。 在地渊星,仙宗提倡锐意进取,积极有为,但在这里,老人所主张的生活,却是无为而治,恬淡自然。 思忖了良久,云天依然没有答案,于是向老人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孩子,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你生活的那个地方,整体环境是好的,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越努力越幸福,那么,在那样的地方生活,努力当然是对的。” “但是,并非所有地方都是那样的,在有些地方,整体环境是差的,努力并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相反,只会得到很多的痛苦,那么,在这样的地方生活,躺平也许是更好的,能够减轻你的痛苦。” “在我们这里,浪浪山或许才是最好的归宿。” 老人的话很有道理,云天陷入到深深的沉思当中。 晚上,餐桌上有一条海鱼,还有一盘兔肉,外加两碟素菜,虽然做法十分简单,但云天却吃的津津有味,仿佛山珍海味一般。 第二日,云天乘船离开了浪浪山,前往丹华岛。 临行前,云天曾为老人撇下五十两黄金,但却被老人拒绝了。 老人说,岛上的居民都很穷,但却穷的自在,有钱固然是好事,但也会招致许多麻烦,他已经习惯了过穷日子,不想这些钱打扰宁静的生活。 云天只好又将黄金收了回来。 站在海船的船头,看着身旁满脸向往的年轻人,云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们都是去丹华城的吗?” “是的,我们要去丹华城实现我们的梦想。” “我要拜入弘光门,成为青云居士的真传弟子,将来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会手艺,到了丹华城可以先做学徒,将来自己开一间铺子。” “我有的是力气,到了丹华城可以先赶兽车,等我攒够了钱,就可以买一辆自己的车。” 年轻人的眼中光芒四射,对丹华城充满了幻想。 “祝你们都心想事成。” 云天没什么好说的,只有送上他的祝福。 海船劈波斩浪,在海兽的驱动下昼夜不停,十天过后,流云海第一大城——丹华城,便出现在众人眼前。 正对海湾的地方,矗立着一座巨大的石刻雕塑,仿佛是巨人在招手。 海船从巨人雕像下驶过,船上的年轻人也兴奋地脱下帽子,朝着巨人奋力挥手。 驶过巨型石像,丹华城映入眼帘。 “好气派!”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云天,也不得不称赞丹华城的雄伟。 沿着山坡修建的巨石建筑鳞次栉比,每一根石柱都要五六人合抱才行,屋顶上雕刻着飞禽走兽,一个个栩栩如生。 笔直的中心大街足足有两百丈宽,路上的行人和兽车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顺着中心大街往上看去,坡度逐渐变得陡峭,沿山坡而建的建筑却更加豪华,更加雄伟。 乳白色的大理石屋檐顶上,垂下赤红色和湛蓝色条幅,上面绘制着精美符纹,迎着山风轻轻舞动。 无数条运河间杂在雄伟的建筑中,波光闪闪,水上甚是繁忙,看来这丹华城还是一座水城呢。 中心大街从海边一直延伸到半山腰,足足有数十里长。 在中心大街的尽头,半山腰上有一片雄伟至极的建筑群,黑石地板,白色石墙,青玉屋顶,屋檐四周悬挂着金色风铃,看起来庄严肃穆,瑰丽华美,足足延伸了一里多地。 两侧立着两根巨大的盘龙石柱,足足有一百丈高,用灵石堆砌而成,上面用纯金镶嵌着两行大字,金光灿灿,熠熠生辉。 “日出流云霞似火,弘光一现天下明。” 不用问,那里一定是弘光门的山堂了,也就是青云居士的洞府所在地。 整片建筑群背靠朝霞山,面朝流云海,实在是气派非凡。 大船刚一靠岸,就有一大堆小船围了上来,有卖东西的,有开客栈的,还有做导游的。 云天从一众导游中挑了个看起来还算实诚的,让他带着自己游览丹华城。 “公子可真是识货啊,这么多人偏偏挑中了我这艘船,我可是出了名的快呀。” 此人一开口,立刻就让云天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既已选定,也就不好再更改了,他掏出一两黄金放在了这人手中。 这名精瘦男子接到黄金兴奋不已,急忙放进口中咬了咬,确认是真金无疑,这才开开心心的收入囊中。 “公子要去何处游览?” “就顺着运河往里走吧,边走边看。” “好嘞,公子坐稳了,小的要出发了。” 说罢双手提缰,船头的海兽向前猛然一窜,小船风驰电掣般飞驰起来。 “嘿,你还真是快呀。” “那是自然,公子坐稳了,我再快一些。” 精瘦汉子猛然一抽鞭子,海兽发狂似的向前飞驰起来。 路边的店铺栉次鳞比,两旁的行人忙忙碌碌,好一派繁荣景象。 小船掠过一片广场,十分宽阔,上面乌压压挤满了人,看起来甚是热闹。 “停一下,我上去看看热闹。” “好嘞!” 精瘦汉子将船往旁边一靠,云天踩着石阶走上了岸。 入目所及,硕大的广场上用木栅栏围了数百个区,每个区里都站着上百号精壮汉子,赤裸上身,手脚还带有铁链,锦衣华服的贵人们在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劳驾,请问这是在干什么?是在审讯犯人吗?” 云天问身旁一位衣服光鲜亮丽的商人。 “公子不是本地人吧?” “实不相瞒,在下初到宝地,一时好奇凑过来看看热闹。” 那名商人见云天仪表堂堂,衣着贵气,猜想必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因此十分客气。 “公子有所不知,这便是我丹华岛的奴隶市场,也是流云海最大的奴隶市场。” 商人指着场中赤裸上身的精壮汉子,得意洋洋的说。 “啊?可这块牌匾上写的,明明不是“奴隶市场”啊?” 云天惊讶的用手指着头顶的一块匾额,漆黑的木板上镌刻着四个鎏金大字。 “人才广场。” “哦,公子是说这个匾额啊,这是因为大家觉得“奴隶市场”过于直白,不够文雅,有损形象,因此改名叫“人才广场”了。” 富商指着匾额,耐心地向云天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 云天违心的点了点头,看来这丹华城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既要贩卖奴隶赚钱,又要维护自身的伟光正形象,实在是有些无耻可笑。 “这些奴隶都是从哪里来的?” 云天指了指那些精壮汉子,此时他们正排队走上拍卖台,遵照奴隶主的命令,张开嘴巴,动动双手,转了一圈,以表示自己的健康。 “大多数都是从战败的岛屿抓来的,还有的是从角星海以外的地方运来的,其中以西南方向的“景星海”最多,听说那里正在打仗,所以抓了很多奴隶贩卖过来。” 锦衣商人耐心的向云天解释道。 在地渊星,奴隶买卖早已被禁绝,所有的工作都是按月支付工资,没想到在天元星这边,还能够买断工龄。 此时台上的拍卖已经开始,奴隶主用皮鞭指了指最右边的一个奴隶,那个奴隶人高马大,十分健壮,看起来魁梧有力。 “像这样的好货色,干起活来肯定麻利,买回去一定亏不了,起拍价十两黄金!” “我出十五两!” 下面当即便有人加价五两黄金。 “我出十六两!” 另一名买主不甘示弱。 “我出十八两!” 第一名买主再次加价。 “十九两!” “二十两!这个好牲口我要定了!” 旁边的买主交头接耳合计了一下,觉得二十两实在是太贵了,再往上加价一点都不划算,于是都摇摇头,表示不再竞争。 “二十两一次!二十两两次!二十两三次!成交。” 随着奴隶主的鞭子一挥,空中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表示对这名奴隶的拍卖尘埃落定,他已由第一位买主竞得。 “二十两金子,这也太便宜了吧,这个奴隶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至少还能工作三四十年。” 云天对身旁的锦衣商人说道,那锦衣商人闻言却摇了摇头,继续向云天解释。 “看来公子没买过奴隶,对这里面的门道有所不知。” “不瞒你说,我确实没买过奴隶。” 云天坦诚以告。 “像这种奴隶,最多也就用到四十五岁,也就不能再用了。” “这是为何?” 云天颇有不解。 “公子有所不知,这二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正是奴隶的黄金年龄,体格健壮力气大,做起工来麻利的很,一旦过了四十五岁,手脚便没有那么利索了。” “而且由于常年辛苦劳作,所积累的内伤开始渐渐发作,腰酸背痛,四肢乏力,干活的效率低了许多,少不得还要给他看病买药,那便更不划算了。” “这就好比是一根甘蔗,只有中间是甜的,两头都是酸的,要把两头砍掉,只吃中间,这就叫做“中间红利”。” “我们使用奴隶,从来都只吃中间这部分,两头是丢掉不要的。” “可是所有人都是从娃娃长大的,也都会老去,不可能只有青壮年这段时光啊。” 云天看着那位锦衣商人,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公子所言极是,所以我们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孩子交给他的父母去养,我们是不会管的,等到养大了,能够干活了,就让他出来工作,为我们赚钱,我们吃这段“中间红利”。” “等到他老了之后,我们再把他踢回穷乡僻壤,听天由命,慢慢等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榨取“中间红利”。” 锦衣商人得意洋洋的说,很为自己的这套理论而自豪。 “可这些人也太惨了吧,年轻的时候出工出力,干最苦最累的活,老了之后还没人管,只能自食其力,坐着等死。” “公子不能这么说,能坐着等死已经是幸运的了,算是遇到大发善心的买主了,也只有我们这些正道之人,才肯给那些老奴隶坐着等死的机会,其他的那些买主,还要转手把他们卖掉赚钱呢。” 云天闻言大惊失色,工作了一辈子,已经皮干肉瘦的奴隶,居然还能再转手卖钱,他可真是大开眼界了。 看着云天惊讶的样子,锦衣商人不厌其烦的给云天讲了起来。 “公子可知,魔道剑修用什么东西来祭炼“剑煞”?” “听说过,好像是用人头来祭炼。” “这就是了,那些过了四十五岁,已经不堪劳作的老奴隶,卖给魔道剑修做祭炼“剑煞”的原材料,依然能卖上五两金子呢!” 云天听完目瞪口呆,打死他也想不到,可以把一个人的价值发挥到如此地步。 “不仅如此,公子可知,那些奴隶被砍下人头,做了祭炼“剑煞”的原材料之后,尸首依然可以卖钱。” “啊?!” 云天已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魔道剑修可以将那些尸首,转手卖给魔道法修,抽取他们的灵魂祭炼“万魂幡”,每个冤魂可以卖上三两金子呢!” 云天已经完全被震惊了,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还不止呢,在魔道法修抽取“冤魂”祭炼“万魂幡”之后,还能将尸体再次转卖,卖给那些炼制魔丹的门派,用“尸气”来炼制魔丹,每具尸体还能再卖一两金子。” 云天此时已经麻木了,完全被天元星的残忍所惊呆。 “到这里还没完,这些尸体被汲取了“尸气”之后,还有一个去处,他们会被卖给“赶尸门”,用来炼制“尸鞘”,还能卖三两银子呢。” 云天呆愣在原地,无话可说,过了半晌,才缓过劲来。 这些人可真行,阎王爷都没这么狠! 云天后背突然惊出一身冷汗,他十分庆幸,乾阳国是在乾元改制之后,才步入了修仙时代,那时仙宗已经建立起新的文明制度,然后才一步步发展到今天,成为了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 如果在乾元改制之前,修仙的大门就贸然打开,云天不敢想象,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那时,乾阳国的朝廷里到处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口口声声为了民众,但实际上压榨起民众来,丝毫都不会留情。 据说在那个时代,每天要工作九个小时,每个月只有四天休息,遇到节假日还要调休,生怕民众多休息一天。 赋税是一天比一天重,福利一天比一天少,加税时一吨一吨的加,发福利时一克一克的数,生怕给民众多发了一克。 而且朝廷还惯于创造新词汇,编织新口号,制造新矛盾,妄图在精神上奴役民众,让民众当牛做马的同时,还要高呼感恩,还要帮权贵抵御外敌。 如果在那个时候,修仙之门打开,权贵们肯定开心的要死,他们终于可以为所欲为,毫无顾忌了。 而且能够长生不死,永永远远的凌驾于民众之上,子子孙孙永享富贵。 普通民众莫说修仙了,哪怕闻上一口天地灵气,都是诛九族的罪过。 那今日的乾阳国,只怕到处都是万魂幡了。 而云天和他的那些亲朋好友、一众同学们,不知道会在哪个姓氏的万魂幡下哀嚎呢。 还好,还好,云天庆幸,乾阳国在那些年里,修仙大门未曾打开,权贵们也不能长生,不能永生永世欺压民众。 而且在那些年里,乾阳国也没有取得太多的科技进步,否则那些进步,无一例外都会成为压榨民众的手段呢。 据说那些从海外舶回的新技术,都无一例外成了奴役民众的帮凶。 望着眼前的“人才广场”,云天心有余悸,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公子,公子!” 锦衣商人见云天半晌不说话,赶忙叫了叫他。 “哦,没事,有点走神。” “在下要去竞标了,公子可要一同前去?” “不了,不了,你去吧,我再转着看看。” “那我便去了,再见。” 锦衣商人礼貌地朝云天一拱手,然后踏步去往台前,准备挑选中意的奴隶了。 云台看着他稳健的步伐,昂扬的身躯,似乎他并不觉得这些事有什么不妥,也许是这天元星历来如此,奴隶主和奴隶都早已习惯了吧。 做奴隶主的,知道历朝历代从来都是如此,因此并不觉得可耻。 大多数奴隶的梦想,也并不是废除奴隶制,而是成为奴隶主。 吃得苦中苦,去做人上人。 如果没当上奴隶主,只会怪自己命不好,并不觉得奴隶制有什么不妥。 若是奴隶翻身做了奴隶主,只怕比现在的奴隶主还要狠毒。 所有民族的苦难,都是他们咎由自取。 也许是因为天元星这片土地背弃了天帝,因此也被天帝所弃绝,故而不把他们当人看吧。 否则这里的人,何至于活的如同刍狗一般? 云天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人才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