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十一月二十三日。阴天。 赤鬼国东北地区河杨省,距离江河市不远的明江(盘龙河)边。 岸边的孩子正在愉快地玩耍。 一个黄皮肤小孩抱着球狂奔,结果脚一滑,摔倒了,人没事,球却是滚出了“赛场”,掉进了明江里。 那小孩有些怕水,不敢下手,想用手勾,手又不够长,畏畏缩缩的,像一只怕生的小狗。 李伯端手拄拐杖从场边经过。 他现在的形象并不好:佝偻着身子,吃力地背着脏兮兮的背包,头发乱糟糟,下半身穿着破旧的老人穿的裤子,上半身是一件(偷来的)格子衫,赤脚而行,拐杖是从树上扯下的。 “嘿!”那小孩向他挥手道,“能不能把你的棍子给我用一下,叔叔?” 回头的小孩看到李伯端,还把他的年龄认错了。 “得!”他看这水不深,更谈不上湍急,他对那小孩大声喊道,“我还是下去给你捞上来吧。这拐杖不一定够长。” 他话刚说完,就丢下拐杖和背包,带着脏兮兮的衣服下河捞球。 到底是修士,哪怕法力低微,不谙水性,还是轻松地把球扔了回去。 那小孩看到,顿时喜笑颜开,乐呵呵地捡起球,跑去和其他小孩玩球了。 李伯端没有上岸,而是游到小孩们看不到的地方,认认真真地洗起澡来。 过了好久,方才洗干净。 这时他才想起,自己忘了拐杖和背包。 当他回到原地,原地只剩下小孩们画的白线,东西已经不见了。 是那些小孩? 靠!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偷窃,何等的恶习! 虽然自己也干过就是了。 凭借对自己法宝的感应,他很快找到了那些小孩。 当他找到他们时,有几个小孩正在争抢他的拐杖,叠在一起,扭作一团;背包是打开的,露出里面的铝锅,打火机和其他工具。 刚一碰面,就听到他们异口同声地喊道:“你好,叔叔!”他们的声音悦耳动听,带着笑容。 李伯端很恼火,他们笑的越开心,他就越是愤怒。 “道歉!”他顶愤怒地喝道。 他指着正拿着他拐杖的小孩。 “抱歉,叔叔!”那小孩顶愧疚地说,“我不该拿您的东西。” 哎——! 原谅他们吧。 李伯端仔细检查,背包里的东西一个没动。这些小孩看来也不喜欢“野炊工具”。 “算了,我原谅你了。”他笑道。 不知为何,他想跟着这些小孩走。可能是人天生就喜欢聚集吧。 “对了,叔叔,你要不要去我家吃饭呀?” 路上,那个拿着他拐杖的小孩没来由地问。 “嗯。”他略加思索,便答应了。 走了好久,其他小孩都不见了的时候,才看到远处有一户人家。 “爸妈,你们看我给你们带回来了个啥?” 那小孩开心地笑了。 屋里也传来两道欣喜的笑声。 …… 饭菜做的不错:米饭很软、很香,肉也炖得很烂。 他自从上次在那户老人家吃过一顿后,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这般像样的饭了。 只是…… 这肉是从他身上割下来的呀! 李伯端被像狗一样锁在门口,整个人灰头土脸,无精打采。 他记得那天,他俩进了院门,那小孩对他说:“叔叔,你帮我拿一下球。”说着,便把“球”递到李伯端手里。 可到了手上,他才发现:这哪是什么玩具球,这分明是一颗被它啃得坑坑洼洼的骷髅头! 李伯端看着那“小孩”递过来的骷髅头,大惊失色,露出了顶恐惧的表情,倒退着走出院子。 那小鬼很开心、很得意,很满意这次的恶作剧。 它一点也不担心李伯端逃跑:“凡人”的速度,在它看来就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更何况,眼前这人已经“吓傻了”,不知道逃跑。 他当时是想动用法力,直接一走了之的。但转念一想:那小鬼口中的“爸妈”应该还在屋里,虎视眈眈。一对二他有信心,打不过还能跑;一打三,直觉告诉他应该隐忍、伪装,不要暴露自己修士的身份。 因为相信直觉,他被抓住了。 之后,是顶新鲜的烹饪过程。 还是吃了没有战斗经验的亏;自己空有法力,而不知如何高效地运用。他如是想到。 现在,他望着屋子里大快朵颐的三只怪物,心中五味杂陈。 冷静!如今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你应该想想怎么逃出去!他打断了自己的杂念。 还好,他演的够像,那三只怪物没有警惕,只当他是个凡人,没有检查他的背包;似乎只是嘴馋;幸亏它们不知道他是位修士,不然他身上的锁链可不会如现在这般轻巧。 他神游天外,思考对策。 看来,它们是打算“养”自己一段时间,以保证肉的新鲜。 想了好久,李伯端没有主意,只能等。 直觉告诉他,等到其中一只怪物离开,哪怕是虚弱的自己也能以一敌二,成功逃跑。 不过…… 如果它们控制不住它们那旺盛的食欲,吃的太快,自己就惨了。 祈祷它们胃口变差! ……七日后。 李伯端虚弱地与那小鬼在树荫下“玩耍”,他现在是这只怪物的新玩具和新玩具(骷髅头)的原材料,那两只大鬼把他当成了送给小孩子的礼物。 现在,他可以跑了。直觉告诉他,若要求自由,此时此刻是最佳的时机。 然而,他不想就这么算了——他所受的残害,以及那些被它们视为厨余垃圾的骸骨,让他很愤怒;他若一走了之,必定道心有缺——至少,在让那三只怪物付出代价之前,他不想像懦夫一样逃避。 李伯端现在是顶冷静的。 他知道,那小鬼比虚弱的遍体鳞伤的自己要强,他需要休养,需要熟悉情况,挑选最佳时机。 既然决定要动手,那就应该耐心等待。 那小鬼见他不动了,抄起棍子就朝他血肉模糊的伤口打去! 这一棍要打实了,少不得要掉几块肉。 李伯端忍了。 那小鬼见到他顶痛苦的表情,开心地笑了,满意地从他身上撕下一块肉,一口吞下。 现在还不是时候。他在心中如是安慰自己。 第二天。 还是被那小鬼当成玩具,随意摆弄;唯一的好消息是这次身上没有掉肉。 那两只大鬼看他的眼神充满了贪婪,想必是没有捕猎到活人,也不知道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他开始祈求老天爷,以及各路神仙,给予自己更多的时间;至于直觉,它爱莫能助。 他还在等待。 ……第四天。 今天出来放风的时间是下午。 如往常一样,他被那小鬼当成私人玩具,不予其他小鬼们玩弄。 今天,他被当做驯化好的畜生一样,任意玩弄,他一会扮猪、一会扮牛、一会扮马……。此时的小鬼正在肘击他的骨头缝。 它就喜欢这种不上不下的挠人心的玩法,让人不自在是它最大的乐趣,其如线团一般纠缠不清;叫人明知礼法却要像野兽一样行事,是它的堂兄弟蛊惑人心时常用的套路。 钻的正起劲,它很快活。 李伯端有感觉,但这痛感又不足以让他昏过去,哇哇大叫,而是卡在了起身和疯狂甩手之间。 它玩腻了,就叫他驮着它爬回去。石子很扎手,偏偏它要求稳稳当当,稍有颠簸便来一棍子。 挨了好几棍,他便一声不吭,闭眼不再喘息,好似昏死了。 “咦!”那小鬼嘲笑道,“马儿,你怎么不跑了?这不乖哦,不乖的马儿是要挨鞭子的。不过我没有鞭子,你在那森林里……” 忽地,李伯端起身并攥住了那小鬼的脑袋。 它还没反应过来,他就翻身压住了它,使劲地对它拳打脚踢;可惜伤害不大,它咧着嘴对他笑。他并没有动用法力,体内的法力所剩无几,机会只有一次;还在等,他还在等时机。 这时,它也不再笑了,它想到了那日情景。 一个“好玩”的计划在它脑海中逐渐形成。 它当即大怒,眼中流露着异样的光芒;一只手已经变成了非人的丑陋的爪子,抓住他的手臂,另一只爪子已经紧贴皮肤了,尖锐的指甲刺进身体。 他没有吭声。 “跪下!”它不屑道,“像之前你让我那样,道歉!” 被抓住的他,收了反抗的劲,松开了手。它没有松手,只是站起身,享受着这一切。 它正得意时,双爪处忽地传来一股巨力,挣脱了它紧握的双爪,反过来把它擒住了。 五指间有灵光闪动——他没学过法术,只会简单附着——狠狠插入了那小鬼的眼睛! 抄起原本属于自己的拐杖,李伯端用尽全身力气和仅剩的法力,朝怪物后脖颈砸去。 势大力沉的一击,让它踉跄地跑出了李伯端的双手的范围。 它勃然大怒,失去理智。 “撕拉——”衣服破了,臂断了;他手里的头颅的眼中只有不可思议和恐惧。 不过片刻功夫,他断了一条手臂,而怪物没了命。 李伯端明白,自己得跑了,那两只怪物应该已经感应到了。 他简单包扎了一下,拄着拐杖前行,走路时踉跄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