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奥尼不能出手,斯图亚特不能轻动。 但约翰可以穿上铠甲,拉下头盔上的面罩遮住面容,便完美隐藏了身份。 不同上一次来芝加哥复仇。 这一次行动,约翰是要救人。 所以,他没有大摇大摆的驾驶着霹雳战车进芝加哥市内,而是去到城郊,就将车停在马奥尼集团名下一处旧仓库。 然后骑上停放在这里的摩托跑车,披上一件大斗篷,才选择偏僻无人的小路进城。 根据黑帮渠道得来的讯息。 约翰已经了解到,那伙绑走小爱丽丝的歹徒,有其中一人是酒吧街,托蒙多酒馆的常客,也是这家酒馆曾经的酒保。 当然,这家托蒙多酒馆也不干净,是一家黑手党控制的酒馆。 不,准确的说,托蒙多酒馆,暗地里是杀手情报站。 接取任务的杀手,都会到托蒙多酒馆购买有关任务的讯息。 为杀手提供情报服务的地方,在酒馆打工的酒保兼职一下杀手,接一些赏金任务,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对。 可是。 黑手党委员会都决定不找马奥尼家麻烦。 这个任务,是谁发出来的? 杀手,又为什么要绑架小爱丽丝? 直接杀了不干脆得多吗? 再何况,歹徒是杀手,警方所推测的雇佣军级别火力又是怎么回事? 佣兵和杀手,是有差别的,虽然差别在普通人看来都差不多,但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时间,晚上11点。 酒吧街上的饮酒作乐的人们开始逐渐减少。 托蒙多酒馆作为芝加哥最古老,最上历史的几家酒馆之一,老旧的装潢,加上老牌的装饰,根本吸引不了什么年轻人。 会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数不是杀手,就是在谈某些交易的黑帮。 酒馆的一楼招待普通客人,二楼是真正的托蒙多酒馆。 一般人不能上二楼。 但约翰不是一般人,拦路的门卫,掏点钱就能解决。 当身披大斗篷的约翰走进托蒙多酒馆,酒馆二楼里坐着的客人都朝他投去了疑惑的眼神。 但片刻,这些人就不再理会。 这里毕竟是杀手情报站,什么样的人都有,身穿大斗篷的怪人,看多两眼就没觉得多奇怪了。 似乎他们对怪胎的出现已经习以为常。 不过让他们眼中这个怪人将酒馆的门关上,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露出戒备之色。 知道了酒馆是杀手情报站,约翰不可能还觉得这里的客人会是普通人。 见到他们的戒备之色,他其实有点想动手。 以杀人为生的杀手,做地下交易的黑帮、罪犯,他一点都不觉得这些人留在世上可以做什么好事。 可是,想到自己需要小爱丽丝被捉到哪里的情报,他没有轻举妄动。 慢慢走到吧台,点了杯血腥玛丽娅,便拿出装着三万块美刀的信封,用沙哑的声音对问酒保道;“买消息。” 酒保闻言看了约翰片刻,点了点头就去把他的老板找来。 “先生,我们好像第一次见面,能否让我看看你的推荐信?”没一会,老板就来到约翰面前,微笑着问道。 他知道酒馆的后台是意大利黑手党,对爱尔兰裔黑帮很不待见。 推荐信什么的,并没有。 不过,约翰穿上铠甲,不想暴露身份,当然也不会傻乎乎直接问有关小爱丽丝和马奥尼家族的情报。 他要绕点弯。 所以,左手用力握拳,手腕扭动,先知剑熔炼而成的臂剑便瞬间伸出。 没有任何废话,干脆利落一挥,就把老板的手臂砍下,然后不给老板任何反应,右手伸出,抓~~~住的他的脖子就将他从吧台里拉出来。 发现身穿斗篷的约翰突然对酒馆老板动手,酒馆内顿时乱作一团。 酒馆的保安、酒保、侍应都拿出了枪,甚至连兔女郎也是。 “没人敢来托蒙多酒馆闹事,怪胎,你知道你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吗?”一个西装革履,与人谈生意的意大利裔中年站出来问道。 闻言,约翰隐藏在面具后的面容皱了皱眉,但没有丝毫要松开酒馆老板脖子的意思。 沉吟开口道:“听说这里是杀手情报站,还做各种交易,我没有来错地方吧?” “怪胎!你不知道你惹上了什么人!” “赶快放了托蒙多老板,不然我们杀你全家!” “放了我们老板,不然我们发布任务,将你这怪胎杀死,将你这怪胎的全家杀死,将你这怪胎认识的所有都杀死!”刚刚给约翰找来老板的酒保大声道。 听着这些人的叫嚣,约翰不屑一笑,松开被一剑砍断手臂,因失血过多而虚弱得快要休克的老板。 便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们是肮脏的罪犯,以漠视生命、践踏生命的交易制造罪孽,地狱才是你们的归宿。” 听着这具莫名其妙的话,酒馆内众人都皱起了眉头,想着这个穿着大斗篷的怪胎,是不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专门来酒馆找麻烦作死。 “杀了!” 那个西装革履的意大利裔中年大喊着勾动扳机,对约翰开枪。 子弹叮叮当当的打在铠甲上。 约翰纹丝不动,分毫无伤。 “该死的,这家伙是什么怪物?” 打光手中左轮枪的子弹,约翰却依然站着一点事都没有,中年顿时有些慌了。 约翰摇头,将右手的臂剑伸出,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打完了?到我没有?” “该死,大家小心这怪胎!” “砰砰~”“啊!”“不!”“噗~”“咔~” 枪声,惨叫声,利器入肉声。 不到一分钟,托蒙多酒馆的二楼就成了血肉修罗场。 说实话,约翰一直都是很克制的人。 这一地死尸和残肢的血肉修罗场,他除了发泄被人以阴谋算计,所感到的憋屈,也是因为太关心家人,太紧张大伯的唯一血脉小爱丽丝的安危。 当然,只用两把臂剑,还是很有可能留下活口的。 约翰也没打算对那些倒下的人补上一刀。 干掉碍事的人就行了。 失血过多的托蒙多老板已经昏迷。 约翰是为他而来,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 在吧台随便找块抹布,在托蒙多老板的断臂上包一包,就从腰带拿出一根肾上腺素,给他一针。 “醒了?” 肾上腺素很有用,一针下去,失血昏迷的托蒙多老板顿时悠悠睁眼醒来。 约翰见状点了点头,再从腰带上拿出高价买来的吐真剂,又给他来了一下。 让人打探消息,来芝加哥,到现在已经用了不少时间。 要得到更多有关绑架小爱丽丝那伙人的消息,约翰当然不想继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吐真剂,是问话的好帮手。 ......未完待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