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发家致富
一听要封爵位这话,枭吓了一跳: “考工,我不想要爵,如果可以,我想恢复庶人身份,其他的换成大宅子和钱就行。” 这话让周围人傻眼。 “枭,你傻了,哪有人不要爵位的?” “枭,这事可不能开玩笑?”褚也有些惊讶。 “考工,我说的都是实话。” “没错,我与叔父不要爵位。”少言的却病也跟着说了句,语气很坚定。 ……… 当晚,考工令褚携带四物和笔记,前往了尚书台,找尚书丞嬴栗汇报。 两日后,枭就与却病被叫到了少府。 “枭、却病,你二人献上之物于国于民有益,但我听闻你们不想要爵位。”尚书丞嬴栗问。 “正是,大人,我们二人以及家女三人,只求恢复庶人之身,余者想换宅邸与金钱。”枭说道。 后方的姜妄点点头,自己没看错人,这个枭与却病,品性还是不错的。 如果遇到品性不足的,或者被爵位冲昏头脑的,真有可能大包大揽,直接把所有功劳揽在身上。 尚书丞嬴栗想了想,与身边的人商量了下,看着屋内站着的嬴政一样,说: “既然你不要爵位,那么贡献碓臼有功,恢复枭与却病、鹄三人庶人身份。” “贡献砻磨有功,赏咸阳城西亖二空院和亖三空院。” “贡献曲辕犁有功,赏畚(ben)二百,布千。” “贡献水车有功,赏畚二百,布千。” 《秦十八种·金布律》规定: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封装。 布:钱十一当一布,布长八尺、广二尺五寸。 也就是百畚就是十万钱,二百畚就是二十万钱。 千布就是一万一千钱。 加起来奖励了四十二万钱。 说实话,这个奖励够多了,姜妄以为十万钱就差不多了。 或许,这也跟嬴政在这里有关系吧。 四十二万钱,听起来挺唬人,但面对那些巨富之家,什么也不算。 吕不韦一字千金,现在家里家仆就超过三千人,这以后要是当了仲父,估计得万人以上。 秦如今主要用的话货币就是半两钱、布、黄金。 其中黄金为上币,半两钱为下币。 秦规定,官府金,以镒为单位,20两金为一镒。 一镒等半两钱钱。 民间有散金,多为大小金饼,以5两和1两居多,方便携带。 另外,秦不允许私铸造半两钱,抓住施展劓刑,就是割鼻子。 “稍后我会开出简牍,让你们更换验,免去隶臣身份。” “多谢大人。”听着尚书丞嬴栗的奖励,枭与却病跪下领命。 嬴栗点点头,起身走向了嬴政。 “公子,我听闻这两人是你无意间救的。” “正是。”嬴政抬头挺胸。 “公子真乃慧眼如炬,此二人贡献之物,少府大人说至少可以让我大秦的粮食产量提升一半。” 自打前天这四物被送上来,嬴栗发现其巨大作用,就上报了少府,少府也对此物十分重视,就上报了嬴子楚和华阳太后,嬴子楚才说这是嬴政发现的。 嬴栗这个人,姜妄并不了解,但从其与嬴政亲近的态度能看出,这是嬴氏宗亲。 半个时辰左右,姜妄与嬴政从尚书台离开,跟着离开的还有五辆装满半两钱和布币的马车。 马车没有回太子府,而是直接前往了赏赐的宅子。 “这么多钱。”看着一畚畚的往院子里搬的半两钱,以及整齐的布,鹄的眼睛都亮了。 “鹄,想要新衣服吗?”姜妄笑着问。 “想。”鹄用力点点头。 “那想吃肉吗?” “想。”鹄再次用力点点头。 “那下午,我带你做衣服,再买肉,大吃一顿。”如今的姜妄有钱了,终于不用再为钱愁了,也想报复消费下。 “真的吗?先生是最好的了。”鹄兴奋的抱着姜妄的手臂。 这时代,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几个能拒绝做一件新衣服和吃肉。 “胡闹,鹄,你怎么这么没大没小,松开先生。”见到鹄这么没规矩,枭不由冷脸训斥。 闻言,顿时鹄嘴一撇,心情可见的低落。 “我说枭,你不要这么死板,哪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活的不累吗。”姜妄训了枭一嘴。 “喏。”面对姜妄,枭只能点头应是。 “走,嬴政,鹄,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房子。” 赏赐的这两个房子非常大,但应该闲置了很长时间了,到处都是尘土。 进这院子的第一眼,姜妄就感觉很大。 一进门,过了门房就是前院,前院有两个偏房;再往前走就是正院,院子两侧依旧有房屋,最中央则是正堂。 正堂后面就是后院与后宅。 “我选这个,以后这个房间就是我的了。”嬴政看了一圈,在后院主宅隔壁选了个房间。 这个院子占地也得有五六个足球场这么大,虽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但肯定是富裕人家的,平常人家哪里住的起这种大院子。 抽空,姜妄还去隔壁看了眼另一处赏赐的宅子。 两个宅子距离很近,中间只隔了一条路。 在姜妄参观完两处宅子的时候,枭与却病看着少府的人搬完钱财后就开始主动打扫起整个院子。 “行了,先别打扫了,枭、却病,你们拿着布,我们出门。” “喏!” 姜妄带着他们去了裁缝那里,一人定做了一身衣服,随后又去了肉铺。 “嬴政,想吃什么肉?豚肉?” “豚肉不好吃,狗肉吧。”嬴政说。 “好。” 姜妄正准备买狗肉,肉铺的屠夫却推销起其他肉。 “公子,看看这个,鹿肉,今天猎户刚送过来的。”屠夫说着还用那满是油腻腻的手拍了拍鹿肉。 “好,鹿肉好,那就来它了。”姜妄除了在云梦山的时候吃过几次鹿肉,下山了还一次没吃过呢。 “公子政。”就在姜妄买着肉的时候,身后传来了声音。 姜妄与嬴政转头,入眼的是一个身穿黑色长衫,中分头,斜绑着高锥髻的少年郎,拉着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屁孩。 这个小屁孩还流着鼻涕,眼看着就要过河了,便用衣袖用力一擦,看得姜妄眼角忍不住睁大。 再看那衣袖,已经亮堂堂的了,上面还有半透明凝固物,一看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蒙恬,你怎么在这里?” “回家,家弟想吃肉,顺便买些肉。”蒙恬道。 姜妄则在上下打量着蒙恬,蒙恬不大,看起来与嬴政年纪差不多,身高却比嬴政矮半头。 不过从一言一行来看,蒙恬怎么比嬴政还老成? 这是蒙恬,那这个脏兮兮,就差吃鼻涕的小家伙,不会是蒙毅吧? 姜妄想着,再次看向了蒙恬拉着的小屁孩。 这一看不要紧,姜妄发现这小犊子竟然在用舌头在上嘴唇舔什么东西。 “……”姜妄。 没眼看啊,姜妄转头看向了蒙恬,果然还是蒙恬看着顺眼。 “嬴政,这就是你说的蒙恬?” “没错。” “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遇上了,那就一起吃个饭吧。”姜妄发出邀请。 他是想让嬴政与蒙恬多接触的,蒙恬是谁?蒙武的儿子,上将军蒙骜的孙子啊。 如果说现在秦国谁能与蒙骜比肩,那就只有王屹了。 这等重臣的孙子,嬴政与其相交,是有好处的。 别怪姜妄现实,他既然是嬴政的老师,想要帮嬴政上位,那就得想尽办法帮他。 “这,已经答应家母,晚上回去吃。”蒙恬犹豫了下说。 “回去请示一下就好了,就公子政请你吃鹿肉,令堂一定答应。”姜妄说。 嬴政是秦王子,他请吃饭,蒙武不敢不给面子。 蒙恬闻言不由一些为难,这时一旁的弟弟拉了拉他: “兄长,我想吃鹿肉。” “……”蒙恬无奈的看了眼弟弟,拱手道: “好,我去请示家父母。” 看着两人离开,嬴政不解:“先生,我也没说请蒙恬。” “一个好汉三个帮,这些家伙未来都是你上位的支柱,也是未来最值得你信任的人。”姜妄给其解释。 “而且,你没觉得你的朋友少了点吗?多交朋友,要不以后就变成孤家寡人了。” ……… 以下不算字数。 解释一下。 有人说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铜,俗夫认为有点不对。 《汉书·食货志》有言: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这里面说的赤金应该就是铜,而黄金就是黄金,不是黄铜。 1999年,陕西省西安市挖掘出西汉219枚金饼,就是货真价实的黄金。 但史书记载,刘邦用四万斤黄金成功离间了项羽和范增的关系,失去范增之后的项羽一路败走麦城,刘邦从而一霸天下。 这四万斤黄金,好像有点太多了,或许掺杂了铜。 《魏晋南北朝史》载:“西汉初期,黄金的应用总数量在百万斤以上。”如果按照《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考据的西汉时1斤折合今日248克来计算,西汉的百万斤即今日的248吨,这已经达到了今天中国黄金储量的四分之一了,绝对堪称恐怖。 俗夫还是以出土文物为准,就设定先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