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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聋哑人

飘鸿剑影 留方千古 2459 2024-10-21 17:18
   幽灵冷哼一声,道:“不自量力。”双爪缓缓提起。   爪、手相交,但闻“蓬”地一声,连天昊应声“噗”地吐一大口血,人已如断线风筝般飘落到几丈开外,摔个头破血流。   苏歆未及惊呼一声,忽听那幽灵叫一声“走。”乍觉身子一紧,已被这幽灵提起,惊骇间,忽听一人幽幽地道:“我劝你还是留下歆儿为妙。”   叶大哥,是叶大哥,未及叫出,蓦觉浑身一震,已然人事不知。   叶孤鸿当真在紧要关头赶了过来,他手中当真已无剑,但却比有剑时更为洒然脱俗道:“放下苏歆,自可离去。”短短几个字,却如千斤重磐直压得众人喘不过气来,更莫说身在“巨磐”下的幽灵了。   但幽灵好像很轻松似的笑道:“叶小弟,你我才刚刚结拜,就不认我这个大哥了。呶,这是他们的解药——”说话间,手一扬,一道黑影凭空向叶孤鸿面门击刺来。   黑影直带得周遭空气“嗤嗤”作响,叶孤鸿不敢大意,蓦地屈起右手中指,连环三弹,又稍一带,探手抓住,入手的竟是一个药瓶。   却听那幽灵又笑道:“叶小弟,你在江湖中声誉太坏,此番若救下这百余名江湖豪士,声名定会振起。好啦,做兄弟的我也不多说了,你的老婆先由大哥替你保护着,余下的事就靠你自己了。”   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的人已在几丈开外,透窗只能见一道朦胧的黑影愈去愈快。   叶孤鸿心中叫苦不迭,一把将药瓶递给凌天碧,道:“凌阁主,此间就交给你了。”猛一转身亦跳上了窗台,正欲掠出,忽听厅内传来一声暴喝,“叶孤鸿,莫要跑了,洒家来也!”   叶孤鸿暗暗叫苦,怎地又被这疯子追上了?再无多想,蓦地蹿出。   颖水是源于河南一路向西南奔腾的一条怒涛。颖水之北有座云峰,名曰“苍翠”。   山顶终年积雪,一片皑皑漠然萧索之意,仿若上了年纪的老人一头苍白的鬈发,凄凉,萧瑟,正预示着它的主人即将终结的生命,并有对生命中某些未成之事的渴求,但又显得余力已竭。   山腰却是翠青,花树相环,偶有云层飘过,陡增山岚韵色。林内似还传来悦耳的鸟鸣声,生机活现,宛如青年人坚刚挺拔的胸膛,充满韧性,充满活力。   这峰顶峰腰的衬比,无疑将世上的许多事都喻示了。   便如人有老幼,万物有生死,其实世事多数都是存在于盛衰间。花开花落,树枯树荣,水流水止——众多众多的动与静、物与非、虚与真都无不在述说着这个道理。   既然一切都在胜与衰间,盛极而衰,衰亦可盛,生与死其实亦无分别,唯一的不同只是时间而已。   但是纵观天下,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这个道理呢?倘若是人人都能明白,这个江湖上岂非少了很多江湖仇杀,生死相搏,多了无数抚琴论赋,填词品诗,武林岂非便太平了。   但,可叹的是,天下竟无有几人看破此理。于是,江湖便仍旧是复杂而深沉。   云峰顶积冰雪,腹现苍青,本不足为奇,可奇的是,便在这云峰半腰竟不知是谁搭起了一座蔽棚;山林之内,许有高人隐居而生,这半山腰出现了蔽棚本也不足怪,可怪的是,这棚里的主人。若说一人奇怪,无怪乎其穿着,长相,举止——但此人穿着朴素,长相平凡,举止也算平淡无奇,可奇怪的是每到月圆之夜,他就会在棚外两株树间系上一根绳,然后手抱酒壶躺在了上面,边喝边赏着月。   月圆之夜,酌酒赏月,本不足为奇;悬绳树间,有隙作息,亦不足怪。但像他这般身于悬绳,饮酒赏月之人,放眼古今,只怕以只此而已。据说此人又是个耳聋。   今夜月圆,他同往常一样,左首撑头,右手揽杯,抬眼喃喃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好诗,好夜,好月,好人啊!”   是好夜,是好月,便在这月上枝头、淡雾蒙云、无风有星的半夜,忽地刮来几阵怪风——几阵带着颜色的怪风。   一阵黑中透绿,阴冷萧索;接着是一阵纯黑的炽热强风,最后竟来了股黄风,不冷不热,正合人意,却是更迅更猛,稍纵即逝。   聋人三惊一叹,俯首一瞧,只见杯中的酒只剩下一半,闭眼沉思了半响,蓦地睁开,那眼神竟利如鹰瞳,冰冷刚韧,绝不像是一个聋人所能表现出的。   他难道竟不是一个聋子?他难道已发现了什么?难道他竟看出这三股风中有异?难道他竟已知晓这强风从何而来、由何而生?   酒香,空气中忽地传来了阵阵酥而飘渺的酒香,但这绝对不会会是从聋人酒杯中发出的,因为他手中的半杯酒早已被他一饮而光了。   那么,这酒香是从何何来?难道这么晚了还会有人来卖酒?   不,这里唯一一家卖酒的是东北方的郭家酒行,开店的时间是鸡叫三声到夜半二更时分,而现在无疑已是三更开外,香气更是从南方传来的。那么,酒香到底是从何处发出的?   无人可猜,因为这根本无从可猜。   聋人将头蓦地一摇,似是要将脑绪重新整理一番,倏地,他诡秘一笑,翻身向西南掠去——赫然便是方才三阵怪风的走向。难道这酒香竟是怪风遗留的?   若说苍翠峰是以悬傲天下,那么新邺城的酒绝对可与之相拼。天下间喝酒的人不少,可会喝酒的人不多,但只要拿一壶新邺城酿的酒让那些喝过酒的人闻闻,那么他就一定会说:“新邺陈酿,天下无双。”   这里就是新邺城,这里就是酒的天下。   车水马龙,鱼龙混杂,新邺城里聚满了来自各个异地的商贾、小贩、乞丐、闲汉,但更多的是酒鬼。   有的是长年累月以酒为生的穷酒鬼,他们穷困潦倒,但他们却嗜酒如命。   有的是达官显贵,偶尔摆阔排场大上酒食,他们逢宴必设酒,即便是不胜酒力也要来个不醉不归。   有的是江湖豪客,他们对酒的需求真个令人瞠目,用碗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酒坛才真正是他们的标准。   于是便便宜了这里的酒肆饭店,几乎天天是宾满客挤,高朋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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