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莺莺靠在门前,正百无聊赖,听到方选招呼,兴冲冲跳进屋内,抓过纸笔就问:“这次要写的是甚?” “先替我修书一封?”方选说着,又询问李思惕,“早些我们商议过的,那伙山贼的头领叫什么来着?” “大名并不知晓,只有个诨号,江湖人称驼将军。”李思惕回。 这个驼将军是在五十里铺周边活动的一股势力,势力比吴铁山之流要弱不少,不过也有数十人马,有两座固定的山头。 “对,就写给他。”方选说道, “客气些,就说本人闻听驼将军大名,有意结交,只要他肯归顺,便可在虎贲军中当个校尉,赏赐也少不得他,为表诚意,随信奉上粮食布匹一车。不论他愿不愿意,些许礼品,权当交个朋友。” 原本是来剿匪的,如今却和山贼交上了朋友。刘莺莺闻言有些不悦,但随即想到,这都是方选的计划内容,于是也不多言,提笔快速写下一封书信。 信中内容,自然都是大白话,以便山贼能够看懂。 她写完丢下毛笔,拿起信笺轻轻甩了甩,晾干墨迹后,正要朗读,却被方选抬手阻止。 “不必读了,大小姐的文笔,我还能信不过怎地。”方选说着,招呼赵虎道,“领几个人,赶上一辆牛车,把信送去给那驼将军。” 赵虎领命,从刘莺莺手里接过书信出门。 “何时动手?”刘莺莺摩拳擦掌道。 按照计划,先礼后兵,现在礼已经行得差不多,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动兵了。 “年轻人真沉不住气。”方选摇摇头,“别急,再替我写张拜帖。” 刘莺莺闻言,只好重新拿起毛笔,问道:“要拜谁?” “吴铁山。”方选说道,“千万记得,措辞要恳切,语言要客气。” 刘莺莺皱皱眉,想到方选前几天才被吴铁山狠敲了一笔,现在却要去拜会,还要求恳切客气,着实令人难以理解。但同时又想到,这同样也在计划之内,于是埋头照做。 “就说久仰吴大王威名,我丁某略懂相面之术,观他面相非凡,乃是大富大贵之人,我生平最喜结交英雄豪杰,初见他时,就觉面善亲切,已将他当作自家兄长,上次别离过后,日夜思念,寝食难安,明日我去登门拜访兄长,与他商谈招安之事,若他肯依我,定可为之引荐给城主,保举他做个都尉,将来好共谋富贵。” 方选说着,自己都感觉到一阵肉麻,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 刘莺莺见状,一声嗤笑,随后飞快写完了拜帖,又问:“可要念上一念?” 周围人在旁听到现在,都在强忍着笑,纷纷给刘莺莺使眼色,示意她大声宣读一番。 “别念了!我自己听着都肉麻。”方选急忙摆手,自己才肉麻完,可不想再次被公开处刑,转而说道,“王朝、马汉,取一盒礼物,随拜帖送到元宝山去。” 王马二人领命,接过拜帖,带着一个锦盒的金银珠宝,转头出了院子。 “早点回来吃饭啊。”方选说着,走到门口看看天,估摸了一下时间和距离,天黑前应该都能回来,于是放心地回了屋内。 “现在如何?”刘莺莺又问,“还需写些什么?” 见她似乎确实闲得发慌,方选也不好再拖沓,于是说道:“再写份拜帖,给那夜行虎。” 夜行虎乃是附近最大的一伙山贼的头领,行径最为恶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可谓是凶名在外。 给吴铁山下拜帖倒也罢了,听说还要给夜行虎下摆贴,刘莺莺不免恼怒,抬头瞪了方选一眼。 “这是计划的一部分!”方选伸出一根手指,一本正经道。 “好!好!好!哥哥的肉麻举措,皆在计划之内!”刘莺莺嘟着嘴,再次拿起纸笔。 “就写城主大人久闻夜行虎大王威名,早就有意招揽,已许了车骑将军之职,此番派我前去递送文书印信,三日之内到达山寨,并有十车物资粮饷,届时寨内大小头领皆有封赏。” 方选一本正经地说道,“再提一句,此次送去的十车物资,都是贵重礼品,要当面赠与寨中头领。让他自行点卯,届时按人数交付,不可虚领赏赐。” 刘莺莺飞快地写着,渐渐明白了方选的用意。 这个夜行虎才是方选最后的目标。此前大量山贼前来归附,他无一不是厚待,就是要让风声先传出去,再等他看到这封拜帖时,就由不得他不信了。 不多时,刘莺莺又写完了手头的拜帖,正要折起,却听方选又道:“且慢!” “嗯?”刘莺莺疑惑。 “还需借大小姐一个物件。”方选笑道。 “何物?” “大小姐的印信。”方选指了指刘莺莺的腰部。 在她腰带上面,挂着一个玉印。 在这个时代,印章是确权的主要方式。大多数人都会把印信随身携带,除却凭证之用,还能作为装饰。 老刘家的人,无一不是在腰间挂着一个印玺。其上都刻着一个大大的“刘”字,不同的则是大小形制,以及上面的纹饰有差异。 ,! “做戏做全套,细节要丰满。”方选见她愣神,伸手拽了过来。 一旁的李思惕立即递上印泥,很快拜帖上印出了一个工工整整的“刘”字。 “这也太单调了,差点意思。”方选挠挠头,感觉一个印章似乎不妥,于是转头看见了胡全忠。 “拿来。”方选一伸手。 胡全忠把他的印信递了过来。方选拿起看了看,见是一个长方形的玉印,勉强能认出是一排有头衔的文字 。 “府前校尉寄奴院主事胡。”方选念叨着,“哎,这个好,有title,听着就很正式。” “何为抬头?”李思惕凑上来询问。 “就是头衔。”方选解释,“给别人介绍你的时候,不得说头衔嘛,胡主事头衔长,听起来更像那么回事。” 李思惕闻言,犹豫了片刻,随后伸手在怀里一阵摸索,拿出了一个两寸见方的石质印玺。 方选接过一看,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刻着一堆字符,应该是某种古字体,他根本就不认识,于是说道:“念念。” “咳咳……”李思惕不好意思地念道,“泾阳文府门生高徒黄土城南大营文书管事画影图形正捕风堪舆数术……” “哎!够了,够了!”方选急忙摆手,“快盖上!” 说话间,拜帖上并排印出了三个纹章。 “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方选看了看帖子,对着李思惕笑道,“虽说头衔略显浮夸,但是印上去挺唬人的。” 说着将拜帖折好,装进刘莺莺写好的信封,又用白蜡封口,走到一直候在一旁的张龙面前,低声交代一番,随后把信封递了过去。 “定不辱命。”张龙领着两个士兵,出门快速离去。 见他走远,方选回到桌案前,却见刘莺莺捂着嘴在笑,李思惕却是一脸窘迫的样子。 人都是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像李思惕这种中下阶层,就会把能写的头衔全部写上,以显示自己的身份与普通人不同。 反倒是刘莺莺这样的贵族,印信上只有简单的一个姓氏,然而就是这一个字,却比别人冗长的头衔更有价值。 “古往今来,全都一样啊。”方选心里嘀咕一声,想到互联网上那些头衔超长的人。 眼见刘莺莺已经憋不住笑出声,李思惕则羞得面色通红,于是出言解围。 “大小姐别闲着,再多写一些。”方选指了指三人,“印信都是现成的,那就写点正经东西。” 喜欢异世枭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