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你给我滚
余溪风没办法实时查看,只能隔一段时间,定期过去换一下储存卡。 余溪风装摄像头这事,也没瞒章秋。 章秋已经习惯余溪风总能掏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时候管余溪风叫余a梦。 他挖蓄水池已经挖出经验来了,跟着过去,在入口外面挖了一串的陷阱。 他最近晒黑了许多。 铲子支在地上,笑出一口白牙:“余a梦,这里有甜菜根!” 余溪风把摄像头挂在了一根藤蔓上,从台子上跳下来,过去看了看。 还真是。 长得挺肥一个。 章秋把这一片区域给扫干净了,装了一小筐。 挖出来的陷阱,原本章秋是想削尖了树枝插进洞里, 谁想余溪风直接拿出了三个捕兽夹。 铁齿狰狞,闪着寒光。 在章秋难以置信的眼神中,余溪风道:“有备无患嘛。” 章秋挖了陷阱,捕兽夹布置在陷阱里当然更好。 两人把甜菜根拎出来,谁想,第二天捕兽夹就有了结果。 狼嚎声响在半夜。 她还没起,章秋已经把灯打开了。 从窗户往外看去,鬼魅一样的黑影,跳动着绿光的眼珠。 房车外,响起了拍门声,和爪子刮漆的尖锐撕扯声。 粗粗望去,有七八头。 而更黑更沉的暗夜里,看不清楚具体数量。 “这事不对劲。”余溪风站在二楼。 车顶升上去,余溪风站直了身体,头发还没来得及扎起,半搭在耳边。 她手中的枪端的很稳。 即便是余溪风,赤手空拳和这些狼去搏杀,胜算也不大。 当然也可以躲进空间。 怎么糊弄章秋另说,这个初见雏形的据点就不能要了。 它会被标记成狼群的地盘。 余溪风很快做好了决定, 她要给自己再添个肉菜。 余溪风掏出一把弩箭递给章秋:“练练。” 这是章秋第一次踏足余溪风的二楼。 他站在栏杆边往下看。 狼直起身体,攀着房车要往上爬。 余溪风的枪响了。 子弹没入了头狼的颈部,精准而狠决。 这一枪分明命中了脑袋,头狼却没有死去。 他站在群狼的最高处,仰天长啸。 像是滚油入水,群狼沸腾躁动起来。 狼群似乎被激怒了。 这么大的狼,能够在第一眼被自己误认成是狮子的狼。 章秋深吸了一口气。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枪声飞快,最开始听到章秋耳中,还动人心魄,到了后面,已经无暇旁顾。 章秋的准头没法去盯头狼,他将目光瞄准了最近的,半只身子已经快要跳进来的狼。 弩箭射出去,射到了另一只狼的腿上。 余溪风打空了一只弹夹,面沉入水。 “我就该搞点炸药,谁敢过来炸他全家。”余溪风低低骂了一声。 章秋手忙脚乱地上箭, 余溪风显然没空指点他。 在群狼环伺下,章秋无师自通,而且通的飞快,很快也打出去了第二组箭。 部分子弹不可避免地溅射到其它狼身上。 头狼身上十几个血口子,终于不甘地倒在了地上。 头狼愤怒的嚎叫声响彻疆山。 头狼一死,其它狼不再有最开始的冲劲了,攻势缓了许多。 就在这时,余溪风搭起来的棚子,塌了。 场面一度混乱极了。 打死头狼之后,余溪风也摸出了一点经验。 节省了一些子弹。 第四夹子打死了两只。 余溪风抽空打起了远光手电筒,章秋打死了一只,场地上还有七只。 狼生性记仇,就这么将它们放回去,以后没有安生日子过。 余溪风没有吝惜子弹,甚至因为怕漏掉,余溪风都是挑最远的打。 最近的一只,都快蹦到余溪风脸上了。 情急之下,章秋手抓箭矢,捅穿了狼眼。 血迎头浇了余溪风一脸。 刚把枪头转过来的余溪风:“……” 她闭紧了嘴,免着狼血流进去。 场上只剩下三只时。 已经不能称之为狼群了,它们开始往后退,退了几步之后调整方向,拼了命地往外窜。 余溪风把章秋的弩箭拿来。 打起枪来,她还心疼子弹,至于弩箭,余溪风上箭的速度比起打枪也不遑多让。 章秋只觉得余溪风的手像是在弹钢琴一样,快的让人眼花缭乱。 却又每一步都恰到好处。 最后一只,在离开弩箭的射程之前,也倒在了地上。 余溪风收起了弩。 好腥。 ……想吐。 余溪风指着章秋,从牙缝里挤出声音:“你给我滚。” 章秋极有眼色道:“我去把棚子修好。” 很快,下面就亮起了白炽灯。 灯下面聚集了一群飞蛾,搅动着光影。 余溪风对着镜子,清洗自己血糊糊的脸。 她清点了一下子弹,从巡逻队办公室里拿来的子弹,一下子去了四分之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余溪风心都在滴血。 狗日的,她明天就要吃到狼肉火锅! 还要把狼皮剥下来,晒成狼干! 还有外边那个狼皮,别让她抓到是哪个孙子在这祸水东引。 当时就该直接毙了何源。 也能剔除一个怀疑选项。 当务之急,还是处理外边的狼尸。 狼肉,那也是能吃的。 今天晚上注定没有安稳觉睡了。 余溪风换了一套衣服下去,和章秋一起把死狼拖了回来。 不止这十一只,入口的陷阱里还有三只要死不活的蠢狼。 加起来,一共是十四只。 那三头半死不活的暂时没去管。 光是把十一头弄回来就给累够呛。 死沉死沉。 “处理的过来吗?”余溪风问。 章秋沉默了下:“尽量吧。” 狼的腥味香飘十里,余溪风皱着眉给狼尸按住。 章秋用剁骨刀避开筋骨处分尸。 章秋看了恨不得没长鼻子的余溪风一眼,笑道:“后边有口罩。” 口罩也挡不住余溪风脸上的黑气。 肉太多了,也做不了什么精细处理,去了内脏和狼头,连毛皮带肉地,分成四条腿挂起。 一眼过去,几十条狼腿,壮观极了。 弄完这些,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章秋打了个哈欠。 余溪风上半夜好歹还睡了会儿,章秋上半夜守夜,实打实一宿没合眼。 余溪风道:“要不你睡会儿。” 章秋想揉下眼睛,一手的血,只得作罢:“那边还有三头呢,全部弄完再睡。” 过去的时候,那三头又死了两头,只剩下一只,奄奄一息地趴在角落里。 两人把那死了的搬回去。 最后处理还活着的那个。 章秋问:“弄死吗?狼肉也够多了,要不拴起来,看一看能驯不?” 余溪风无所谓道:“是不是从小养起会好点?” 章秋也有点拿不定主意:“试试吧。” 以前他村里,就有人把狼崽子误当狗养过。 起初不知道是狼,长大之后才发现不对劲,那只狼都混成了村里的狗王。 村里有小孩的人家不放心,还是给打杀了。 但在章秋的记忆里,那只当成狗养大的狼崽子,从来没有表现出攻击性。 试着驯的话,肯定不能喂生食。 反正内脏也是现成的,不打算吃,扔了也可惜,煮熟了养狗正好。 喜欢重回天灾:渣爹后母靠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