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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疯丫头-阿九妹

寻墓东白人 天上浮云飘飘 4467 2024-10-13 22:12
   但凡马帮路上的女人,命运其实都满凄惨的。因为只要跟马帮扯上关系的女人,无非是这几种结局:   一就是整天提心吊胆等亲人回来,一到早晨傍晚就跑到村头一边洗衣服一边张望,生怕自己的丈夫儿女一个不小心就再也回不来。   那样还是好的了,起码自己的家人还很可能活着。剩下的那些,要么丈夫走马到外地,在远方找了新欢,可能就不再回来了。知书达理的或许还会鸿雁传书知会一声,见异思迁后索性招呼也不打一声就音讯全无的也大有人在。   而更糟糕的情况,那就是如同之前在溜索上遭遇意外,身死成仁的,如果马帮还在,回归时还能带来确切的死讯。但无论是落跑还是遇到不测的赶马人,身后留下的都是一个个守寡的伤心女人。   按理说,她们无论改嫁、守节还是殉情都无可厚非,但偏生世间就有太多的道德绑架,用无中生有的框框条条捆绑着世人的思维,让愚昧淳朴的凡人们,以为只有那些树立起贞节牌坊的,孝敬公婆荒废一辈子的,才是守妇道的正统人家女子。而其他不遵循人情世故的,就是离经叛道。   照这么说,阿九妹,就压根儿不是个因循守旧的女人。   如果说马帮路上的女人们除了化作望夫石,当守节的寡妇,以及冒着劈头盖脸的谩骂改嫁之外,还有第四条路的话,阿九妹就给她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男人能跑马当马脚子,女人为何不能建功立业,做写在传奇里头的赶马人?   她是在目睹表姐的遭遇后产生这么个前无古人的想法的。   阿九妹表姐的丈夫也是个很有潜力的赶马人。她大婚当天,当时年仅二八的阿九妹还跑去闹洞房,蹭吃蹭喝沾沾喜气。抓喜糖吃时,她也曾幻想,有朝一日能找到像表姐夫那般标致帅气的好男人做老公。   哪知,隔天,表姐的新婚丈夫出了洞房就随马队跑商去了。毕竟,讨了媳妇儿就要找法子赚钱养家了。而跑马行商,无疑是相对较快的一条致富之路。   只是,又隔了两天,表姐夫就回来了。只不过,是被人抬回来了的。人已经死了,回来的,确切说是一具尸体。   死因阿九妹记不清了,淹死的?摔死的?还是被盗匪砍死的,她没过多久便忘却了。但表姐那撕心裂肺的哭喊以及郁郁寡欢的神情却在随后的时间里萦绕填满了她的回忆。   三年后,表姐投井自杀了。阿九妹也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要成为赶马人!与其等待命运去决定自己人生的走向,她要主动去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她的父亲,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赶马人,听到她的言论后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她不过是受到了自小亲近的表姐之死的刺激。于是,在阿九妹完成了女工家务后,跑来马帮帮忙上下货物,跟老辣的马脚子调教偷师时,他也没表现出过多的排斥。   到了出货的时间,马队还是照常出发行商,想着拦在目的地面前的百万大山挺进。出发当天,老爹意外地没有看到阿九妹前来送行,只当作她因为自己没有答应她随队出马的请求赌气,也没当作一回事儿。   不来就不来呗,出发的时辰已到,队伍不会等任何人,只能动身。有时候,看一个马锅头的魄力,看他踩时间点子准不准,就能看出一二。毕竟,走马看似是个体力活,其实更是个容不得半点岔子的技术活,而提高容错率的最好办法,就是尽量做到精准。   老爹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他一辈子都这样,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这不,马队走了五十里地,果然来到了预期的峡谷。   这时,山涧里吹来一阵凉风,浓密的乌云不知从哪里卷了出来,不一会就罩住了整个山头。老爹一看山雨欲来,倒也不惊慌,一手拉住头马的嚼子,一边扭头指挥队伍找地方遮风避雨。   这一系列吆喝的动作完成得行云流水,跟他之前几十次走马一模一样,本就并什么好挑剔的。而老爹也凭经验以为,这不过又是一场平常的过山雨。毕竟,在这十里不同天的横断山里,时不时出现这种来去匆匆的雨云,赶马人也都习以为常了。   只是,拉扯着马儿,抬头看看黑云压城,昏天黑地的四周,老爹的眉头皱得越来越紧了。照理说,这段路经常有过山雨发生,倒也没啥子好奇怪的,问题就在于,这一回,好像来得过于猛,过于急了。   “轰隆!”   不等马帮队拐过仅能容一人一马并排走过的狭窄山道,来到那相对宽敞的陂谷底下的避风港,一道惊天动地的炸雷,竟毫无征兆地追随着照得天地瞬间如同白昼的闪电轰了下来。   雷声若是落在远处还好,那样的话,经验丰富的骡马们并不会受到太多影响,但这一声骤然发难的炸雷,此时却不偏不倚地落在了老爹前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把一棵剑一般直挺挺冲天而起的百年巨松,给劈成了两段。   随着低沉浑厚的那声震聋发聩的炸雷,那断掉的老青松,只擦着几乎挤满了人马,根本不可能躲避的马帮路,有惊无险地落入了悬崖边上的万丈深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就在老爹等人庆幸躲过一劫时,被此情景吓得脑袋蒙圈的头马已经“嗷嗷”嘶叫几声,猛地挣脱了老爹手里的缰绳,发了疯一般,没命地往前头跑去了。   这一跑可不要紧——若是其他普通骡马,不听指挥就算了,大不了让分管它的马脚子赶上去劈头盖脸几鞭子,马上就老实了;但问题这一回受惊失控的是可是头马,它身后所有马儿都是望其马首是瞻的,兹一生变,影响的可是整个马队。   果然,那一长串的马儿眼看头马开始狂奔,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不顾赶马人们的惊呼,竟都撒开四蹄,玩命似地猛跑起来。   而见此情景的一众马脚子们一时哪里想得到什么办法,赶紧侧立了身子挨紧悬崖一边的石壁,同时睁大了一双招子,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被疲于奔命的马儿带下悬崖,死无葬身之地。   即便如此,群马狂奔之下,还是有两个避让不及的赶马人,被连挤带撞冲过来的骡马勾到了蓑衣,连人带马滚落到了悬崖底下,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人就随着渐渐远去的惨号声坠落到谷底去了。   老爹此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   全完了!此地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狭长的山道足有两、三里,如果在下一个山道的拐口不能把受惊的头马稳住,仍由其在越走越险的窄路上奔袭,在没有赶马人牵绳的情况下,一匹匹落入万丈深渊只是时间问题。   他可惜马背上那价值村寨一两年开销的货物,更可怜那打年轻时就相伴左右的马儿。   就在无计可施的老人眼睁睁看着马匹们乱哄哄地往前亡命狂奔时,眼前白光一闪,冲过身前的一匹马儿背上,居然有个人影。   那人两腿紧夹马腹,身子几乎紧贴着马儿的脖子,跟着疾驰的马儿一道,有规律地随着马匹四蹄的扬起落下而微微起伏。虽然模糊,但老爹很确定,那是一个人。   只是,咋看之下,那人影怎么有点眼熟。只见那人身材纤细,骑术精湛,风驰电掣中,那一条油光水滑的大黑辫子,更是在脑后剧烈地颠簸着。   “阿九妹?”老爹愣了愣,脑海里一个触电般的念头马上一闪而过。随即,慌了的老人顾不得奔马还在身旁冲过,赶紧探身朝那疾驰远去的背影大喊道:“疯丫头,回来!快回来!”   只是,沙哑的声音换来的,只有杂乱的马蹄声和那义无反顾地渐渐消逝的背影。   这时候,后悔的老爹才想起,阿九妹为何在出发前没有出现在送行的女眷队伍里。那时候,她根本已经压低了帽檐,混进了出行的马队中间,整装待发了。   谁料想,那丫头的菜鸟之行,却遇上了这么个不靠谱的险情。若是其他有经验的马脚子,自然知道在货物和人命间取舍,偏生那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疯丫头,眼看危机当前,依旧不知进退。   然而此时此刻,埋怨早已于事无补。意识到这一点后,老爹和一众老练的赶马人,让过了狂奔的马队后,赶紧心急火燎地来到了山崖拐角,一个挨着一个地站成了一排,居高临下地望向那蜿蜒盘旋的山道下面,试图寻找那妄图赶上疯狂头马的阿九妹。   只见她在那狭窄的山道上,看准偶尔出现两马能并排通过的间隙,猛地一夹马肚子,早催动了坐下骏马挺身扬蹄,从拦路的马儿身边擦身而过,一点点超过喘着粗气的奔马,往前头赶去。   看着看着,不仅马锅头老爹,连其他马脚子的脸上,都不由自主地渗出了一颗颗黄豆粒大的汗珠——这阿九妹也太乱来了,为了赶上头马,她几乎无计不施,无路不走,有时候眼看往靠悬崖一侧没有机会抢过,为了不放过超过前马的机会,索性竟从危机四伏的悬崖外侧挤过。   有一次,她座下的马儿被靠里面的惊马反过来一挤,甚至半只马蹄都踏到了空中,看得众人心惊肉跳的同时,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她一个不留神,就连人带马,落入万丈悬崖。   在这扣人心弦的生死时速中,眼看离头马还差两匹骡马,而前头的岔口也近在咫尺,那阿九妹更是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只见她竟放掉了缰绳,在马背上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看这架势,莫非是想,一口气踏过中间的两匹马儿,抢在头马带错路前,扑到它身上把它制服。   “阿普三多保佑!”到这地步,汗流浃背的老爹已经无暇骂自己的掌上明珠疯丫头了,他所能做到的,也只有祈求真神能够眷顾他那不听招呼的女马脚子了。   至于说他看到远处那英姿飒爽的背影后,在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字眼是“马脚子”,而不是“女儿”,他也感到很奇怪。但这一切,始终没妨碍他在那白色身影蜻蜓点水般在马儿背上接连点踩时,为她那玩命的动作捏了一大把汗。   阿九妹出脚的一刹那,她原本的坐骑刚好被身旁并驾齐驱的惊马挤下了悬崖。惊得老爹和一众围观的马脚子们本能地大叫起来。   等到他们看清她的身影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而是跌跌撞撞地越过两匹马的脊背,堪堪落在了头马的肩头时,众人心中那块提到嗓子眼的大石,才轰地一声,陡然落了地。   看到勒住头马的缰绳,在岔道前紧紧恰恰刹住失控的马队后,隔着盘旋的山道扭头得意地看过来的阿九妹,马锅头老爹的眼中已经老泪纵横。   她是天生的马脚子,无论是胆识,身手还有判断力,都是顶尖的。最重要的是,她那颗永不言弃的心所散发出的对马帮古道的热情与向往,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强,都要深沉。   这时候,迎上阿九妹炙热的眼光,老爹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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