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房子,三千六百尺,低密度。 能够住得起这种房子都是非富则贵。 第一,背山面海;第二,三万块一平方米。 原本这种房子应该是属于很多人心中的梦想才对。 但在,在今天的早上,不会再有人羡慕这种生活。 因为房子里面发现了一副尸体,死状极惨。 发现尸体的地方……就在浴室。 警车很快到达凶案现场,法医法证随后赶到。 苏警官带着特案组的成员,准备进入凶案现场。 我拿着箱子,走到最前面,用手挡着他们。 我冷冷地说:“不要擅自进入凶案现场,让我先进去。” 我用手扭开了门,发现门锁并没有遭到破坏,也就是说,凶手不是强行进入死者的家里,要么是死者自己开门的,要么就是凶手本身就有钥匙,他要打开门,进入死者的家里,简直易如反掌。 如果凶手完全是模仿小说里面的情节杀人,他应该是自己用钥匙开的门。 我慢慢地走到客厅中央,发现电视机还在开着,而且声音的度数还是开到最大。 一个凶手在犯罪的时候,按道理应该是无声无息地杀人,但是他却将电视机的声音开到最大,难道他就不怕会惊动受害人? 想到这一点,我猛然地拿出昨晚看的《浴室里的女人》 法证的同事站在我旁边说:“我们检查过了,死者的浴室设了隔音设备,也就是说,客厅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发现。” 隔音设备,小说里面的情节。 我发现电视机上面还盖着放一副相框,小说里面的插图和我眼前的景象一模一样。 我好奇地将相框拿起来,发现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她笑得很漂亮,皮肤很白,灿烂的阳光底下,她显得更加妖媚动人。 凶手还将死者的相框反着覆盖起来。 如果真的好像小说里面的情节一样,那么桌子上面应该还有一个笑脸才对。 我将视线转移到桌子上面,果然刻画着一个笑脸。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 凶案发生的地方……浴室! 我推开门,发现死者的尸体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样子。 而且她的尸体被浴衣包裹着,浴衣的上面还有一个深深的脚印。 我走到尸体的前面,慢慢地将浴衣掀开,看到了死者的模样。 她的眼睛布满血丝,眼睛突兀地睁开着,舌头暴露在外面。 我这才发现,电视机上面的相框就是女死者。 接着,我站了起来,呆呆地看着浴室里面的镜子。 镜子上面用血色写着:devil 中文大概的意思就是:恶魔 恶魔?指的是谁呢?凶手自己,还是女死者。 浴室里面的布局真的完全模仿小说里面的情节。 苏警官他们小心翼翼地进来了。 我挺不耐烦地说:“可以进来了!但是不要乱碰凶案现场的每一样东西。” 苏警官看着血腥的凶案现场,捏着自己的鼻子问我:“怎么样,是不是真的模仿小说里面的桥段?” 我点点头:没错,现场的一切,都和《浴室里面的女人》一模一样。 就连插图也一样。 小说里面,负责那件案子的警官,站的位置和你一模一样。 我将小说递给他看,他接了过去,冷冷地说:“真是有趣,这是在邀请我的意思吗?” 我回答他:“不!他的意思是,你就是他的观众,他要你看着他表演,让你为他鼓掌。” 我蹲下去,为尸体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死者的腹部被水果刀捅穿,失血过多致死。 双手双脚被斩断,从切割口来看,应该不是水果刀造成的,因为水果刀并没有可以斩断人的骨头的能力。 从切割口的磨损程度来看,应该是斩骨刀造成的。 第一,只有斩骨刀才可以将人的骨头斩得分离;第二,由于这是模仿小说杀人案,根据小说里面的描述,凶手当时带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斩骨刀进入浴室行凶。 如果凶手全部按照小说里面的情节来进行,他用的应该是斩骨刀了。 但是凶器扔去哪里了,小说里面并没有描述,失去了小说的依靠,他会不会露出破绽还是临时做出改变性的决定。 当我还在思考凶手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包公从外面走了进来,对我说:“鉴证科的同事在外面的草丛找到两把刀,上面沾满鲜血,初步怀疑是凶器,现在已经将两把刀带回去化验,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看来凶手失去了小说的依靠,开始乱套了,将凶器随处乱扔。 但是这一次杀人的过程,他控制得比上一次要好很多了。 第一,他很顺利地控制着受害人。 第二,从他满怀自信地用钥匙打开死者的门,坐在客厅将电视机的声音调到最大,他根本不怕被人发现,因为他很清楚死者的浴室有隔音的设备。 这一次他的事前准备做得很好,每一个环节都做得滴水不漏,环环相扣。 只可惜,小说里面并没有交待杀人凶器到了最后会怎么处理,他一时之间也做不出重大的决定,唯有随便地将凶器扔到某一个角落里面。从这一个细小的举动来看,他要是离开了小说,根本没有办法作案,也没有办法完善自己的犯罪。 小说的作用就是刺激他内心的魔性。 我走近镜子,对鉴证科的同事说:”凶手在浴室的镜子上面留下了血字,上面的字是他自己亲手写的,做一下指纹采集,看看有没有发现。还有,凶手应该也在凶案现场留下了大量的指纹,统一采集指纹,希望有重大的发现。 但是,鉴证科的同事似乎很好奇:你怎么知道是凶手亲自用手写上去的。 我冷冷地说:“小说告诉我的。” 苏警官问我:死者的死亡时间诊断出来了吗? 我看着尸体说:根据尸溫的探测,死亡时间大约在昨晚的凌晨两点之三点之间。 这一点也和小说里面的一模一样。 “他连死亡时间也控制得那么好?”他惊讶地喊着。 我只能回答他:“天才往往都是疯狂的!” 关于死者的身份,有没有查到?我问李佩。 李佩慌慌张张地回答:“已经查过了,死者的名字叫陈美艺,今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没有找工作。” 直到一年前才去了一间地产公司做经纪…… 我皱着眉头问她:为什么不接着说下去? 她很认真地说:“其实,死者的经济收入很奇怪的。” 你看,这是她的银行卡的消费记录,每个月的消费至少在十万以上。 但是她的收入记录却是为零。 因为做地产没有底薪,你卖不了房子就没有佣金。 根据她那间地产公司的记录,她并没有成功地卖出过一间房子,所以她的经济很不稳定,不应该有那么高的消费记录。 这一回,包公十分有自信地说:“不用问了,这女的肯定是一直被某个隐形富豪包养着,因为这样,就算她没有稳定的基础也可以有高消费的记录,因为有人给钱她用,她根本不需要工作,在房地产那里上班只是在隐瞒自己被包养的事实。” 我将双手抱在胸前,严肃地说:“我同意包公的说法。这样才可以解释她为什么在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没有工作,生活也不成问题。” 后来才随随便便地找了份房地产的工作。 因为她和她的情人的关系不可以轻易地暴露,也就是说,她的情人是谁,这是一条很关键的线索,相信只要找到这个神秘的情人,案子的进度自然会大大地提高。 李佩拿出一份资料,艰难地说着:“可是,这栋价值七千万的房子,上面的名字写的是死者,并找不到是谁送给她的。” 我不禁地惊叹:“一栋七千万的房子,看来这个人一定很爱她,至少很疼她。” 死者的家属呢?我接着问。 李佩说:“死者的家属都在外国,现在还没来得及通知。” 我再次回到镜子的前面,嘴里在念叨着血红色的英文:devil…… 天再次亮了。 我躲在办公室熬了一夜,始终想不明白,镜子上面的血字指的究竟是谁。 鉴证科的同事在门外面轻轻地敲着,我烦躁地说:“有事快说……!” 他站在门口说:我们在现场的确找到指纹,而且还是两组。 这下子,我彻底精神起来了。 两组指纹?你的意思是,当时的凶案现场不止凶手一个人? 他很严肃地说:“不!两组指纹在资料库里面都没有找到吻合的匹配。也就是说,两组指纹都没有犯罪记录。“ 我问他:”两组指纹都是在那晚留下的?“ 他摇摇头:“有一组是案发的那个晚上留下的,另外一组则是之前留下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一脸的疑惑。 他叹了一口气:“也许你可以这样理解,其中一组指纹的遗留,等于是和死者同居的人。” 一个是同屋共主,另外一个是出现在凶案现场。 这样说,这个指纹的拥有者应该就是死者的情人。 看来,要找到他是相当的重要。 我问他:“这个和死者同居的指纹,真的查不到是谁吗?” 这个人的身份对这件案子有很大的关联,,一定要找到他。 他终于露出一丝丝笑容了:“原本真的查不到的,因为关于这个指纹的资料一直在保安科手上。” 保安科一向很严密,无论你想要什么资料,他们都是一律不作任何的回复。 但是现在模仿杀人案事态严重,我向上级报导了,也和保安科沟通过,他们那边表示,让我们必须要对这个人的事情进行保密,才会将资料透漏给我们。 这一份就是他的资料!他将一沓东西放到我桌面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缓缓地将它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