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章 凌驾在三千大道之上的力之法则!
与此同时。 轮回空间内。 经过一番挣扎,站在开天神斧器魂面前的陈立终于是做出了决定。 “如果元神归位能够为我女儿报仇,我身上的一切,你可以随便拿去……” 他一边呢喃自语道,一边缓缓伸出手,抓向了那柄被光团包裹在其中的开天神斧。 “——哗!!!” 而就在他的手掌触碰到那柄斧头的瞬间。 那个自称是盘古的声音,又在他耳边响了起来: “你要杀的人是本是混沌之中诞生的一只先天蛐鳝,当年吾劈开大道,使混沌鸿蒙演化洪荒天地,那依托混沌而生的三千神魔在此劫中皆尽陨落,元神残躯各自遁入天地,转世的转世,重修的重修,只有两人完好无损的逃了出来。” “一个是掌控空间法则的家伙,另一个就是你要杀的那个人。” “那蛐鳝机警过人,他在逃过一劫后,利用天地初开的机遇,得到了一个能够收集本源之力的玉蝶。” “之后,他便用那玉蝶将那三千魔神陨落后的本源法则收入其中,以三千大道本源之力融合残碎的大道意志,重塑道之本源,以身合道,成为了这世间第一尊天道圣人。” “而如今,他又想更进一步,企图收集当年三千魔神散落在混沌宇宙中的元神残念,重新修补天地大道。” “当三千大道法则齐聚一处与那三千魔神的本源之力相互融合,当年被吾劈碎的天地大道便会以他的意志重新降临世间。” “届时,他就会代替大道掌控这世间的一切,他的意志会成为这世间至高无上的唯一法则,一念生,一念死,全在他说了算……” 盘古知道陈立现在最想杀的就是鸿钧,于是毫不避讳地将鸿钧的来历,以及对方现在正准备干的事情告诉了他。 然而此刻的陈立对鸿钧的身世却是一点都不感兴趣。 他只想知道,自己在元神归位后,到底能不能杀得了鸿钧。 “所以你的意思是……就算我现在选择元神归位,继承了你的一切,也还是无法杀掉那个人,对吗?” 陈立直言问道。 盘古沉默了下来。 过了片刻,他的声音这才再次响起:“可以杀,但……很难。” 陈立眉头一皱:“有多难?” 盘古道:“当年吾劈开的天地大道是没有主观意识的,就好比一件无主之物,感应到危险时只会被动防守,不会主动出手,但那鸿钧要是取缔了天地大道,那他就会成为一个拥有主观意识的天地大道,在感应到危险时,不但会主动出手,甚至还会凭借大道规则的演算之力,提前规避危险,让一切对他不利的因素,全都消失在萌芽之中……” “你现在不用跟我说这些,我没兴趣知道。” 陈立直接打断了他的话,随后继续问道:“你只要告诉我,我们有几成胜算。” 盘古的意识忍不住错愕了一下。 他没想到自己这一缕转世后的元神,竟然这么莽撞。 不过仔细想想。 他当年好像也是这样的一个脾性。 发现天地大道主宰了鸿蒙混沌中的一切,于是二话不说,提着斧头就上去干了。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他的锐气和胆气,竟然在这无尽岁月里,被一点一点的蚕食干净了。 难道是因为当年在承受开天之劫时,自己也陨落的原因,使得自己现在行事也开始变得畏手畏脚了吗? “唉~” 轮回空间中突然传来了一声沉重的叹息。 盘古没有立刻回答陈立的问题。 而是沉下心来仔细的想了想,这才开口给了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倘若鸿钧没有融道成功,他的意志没有彻底取缔天地大道,那我们就能有五成的胜算,但要是他成功了,那我们的下场就是九死一生,只有一成胜算……” “而且那一成的胜算,极有可能还是同归于尽的下场。” 他本来是不想把最后那些话说出来的。 因为他怕陈立在知道真相后,会选择逃避! 但是…… 一想到陈立在元神归位后。 自己跟对方的一切都会相互融合补全。 他也就没去管这些了。 因为他心里很清楚。 这些事情,陈立最后肯定也会知道的。 而且他也相信。 如果是曾经的自己。 哪怕一件事情只有一成的胜算。 自己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陈立既然是他的元神传世,肯定继承了他当年的胆魄和勇气。 想必也会这么选择! 果不其然。 就在他这边话音刚刚落下的时候。 陈立也当即给出了一个坚定的回答:“一成胜算,足够了……” 一成胜算虽然看上去不多! 但却已经拥有了杀掉鸿钧的机会。 要知道。 之前在对上鸿钧的时候。 他可是连一丝还手的余力都没有。 所以…… 这一成的胜算对他来说,并不是报仇的概率! 而是一种希望! 给自己女儿复仇的希望。 “既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那我们便开始传承吧……” “力之法则即力之大道,这是一种绝对凌驾在其他法则之上的力量。” “故此,在继承这种法则之力的时候,你必须要全力以赴,不能留有任何遗憾或者顾虑!” “要么不出手,出手必须是全力,一往无前,方能所向披靡,扫平身前所有的障碍……” “……” 盘古的声音开始在陈立耳边徐徐响起。 而这一次,当这个声音响起的时候,陈立周围的空间也开始像荡漾而开的水纹一般扭曲了起来。 片刻之后。 随着四周的景象渐渐清晰。 陈立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出现在了一间昏暗的屋子里。 这间屋子的空间非常狭小,差不多只有三四十个平方,却被用简易的木板隔成了两个房间。 在看到这间屋子的那一刻。 陈立的瞳孔瞬间收缩了一下,整个人都愣住了。 因为这间屋子不是别地,正是他曾经跟自己女儿一起相依为命的那间出租屋。 那个让他既怀念,却又不敢去回忆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