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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多面同发展

   “很好,地点已经做好标注了吧?”   苏煜看向许三,然后摸出一根小金条。   许三闻言恭敬回答:“回大人,地点已经做好标记。”   “嗯,不错。   你可知代郡有一座铁矿?”   苏煜查了资料,后世的代郡位于河北蔚县,有丰富的煤铁资源。   足够苏煜前期的使用了。   “回大人,代郡的确有一座铁矿,就在马城外不远处。”   “哦?铁矿和煤矿相隔大概有多远?”   苏煜询问。   许三闻言略作估算:“不足百里。”   “好,我现在再给你一份任务。”   “承蒙大人看中,许三万死不辞。”   许三兴奋,他要发达了。   并非是苏煜手中的金条,而是苏煜开始让他办事儿了。   这意味着自己对苏煜有用,未来自己的地位一定会逐渐提高。   相较而言,一条金条就不算什么了。   “许三,我要你在歠(chuo四声)仇水畔,马城之外,开辟出一大片土地,等到日后修建炼铁厂。   然后从煤矿和铁矿地点各引出一条道路,通往河道。   通过河道将煤矿和铁矿都运送到马城之外。   这一项任务很重,你可有把握接下?”   苏煜看着许三,歠仇水算不上大河流,但用来用来短距离,小排量船只运输货物绝对足够了。   比陆运要省力很多。   “回大人,在下一定竭尽全力。   不辜负大人所托。”   许三申请亢奋。   天大的任务,竟然让他来负责。   这件事儿办好之后,他许三绝对要发达了。   “嗯...记住了,先开路,路修好了,后续运输就不会那么麻烦。”   “这一根金条是赏你的,用来犒赏随你一起寻找煤矿的兄弟。   此外,这些金条,用来支撑你挖矿开路的开支。   用完再来找我。”   太守府公帑见底,这些都只能由苏煜来出。   许三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黄金。   足有上百两之多。   换成钱,足够他开支一段时间了。   “多谢大人。”   许三收了赏钱,然后把公帑用包裹裹好。   而此时,苏煜又开口提醒:“不准过度劳民。   所有民工要自愿前往挖矿开路。   并且每日都要管三顿饭,管饱,工钱也不能少了。”   “大人,工钱多少合适?”   许三这一时犯了难,若是一天三顿饭管饱,还得发工钱的话。   这百两黄金可撑不了多久。   “每日...三十钱。”苏煜看向荀彧,荀彧闻言皱眉:“是不是有些高了?”   “只是高了一些么?那就这样吧。”   “诺!”许三领命,然后匆匆离去。   苏煜则是看向荀彧:“煤矿和铁矿你就不用管了。   太守府府库如今空无一物。   文若可有办法?”   苏煜看向荀彧,荀彧闻言道:“属下倒是颇有家资...”   “怕是不行,回头你们这些士族都是会恨我的。”   苏煜开口,荀彧闻言不解:“主公为何如此说?”   “我要让天下人都识字读书,你说,你们士族会不会恨我?”   苏煜看向荀彧,凝视着荀彧的双眼。   荀彧眸光先是震惊,随即又恍然。   “主公心系民生,如今士族垄断阶级已久,的确是祸害。   但是,主公此举乃是和天下士族为敌。   在下以为不妥。”荀彧拱手道。   “详细说说。”   苏煜也未必要和天下士族为敌。   但天下士族若是敢阻挠苏煜的脚步的话。   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主公可以拉拢一批,打压一批。   比如,颍川荀氏,会很乐意支持主公。”   荀彧出身士族,自然是不希望士族彻底覆灭的。   但是,苏煜的神仙手段,再加上其重民心。   未来和苏煜敌对的士族必然会被打压没落。   与其和苏煜为敌,倒不如支持苏煜。   而即便苏煜让天下人都能读书,士族的底蕴依旧能够让他们拥有一个很高的起点。   “文若啊文若,我本以为你会十分迂腐。”   “属下也是权衡利弊。以主公之才能,未来必然会将大汉带领到全新的高度。   主公亦可以将属下此举,视为投资。”   “那就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苏煜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荀彧松了一口气,然后道:“属下会联系颍川族人,能够为主公拉来一批资助。   想来就算没有主公的仙种,两年内,中山郡和代郡也不会缺粮。”   “嗯,去忙吧。”   苏煜点头,荀彧领命退去。   而荀彧离开不久,贾诩又匆匆而来。   “主公,属下已经精简出三千精壮士兵。   其余士兵如何处理?”   “解甲归田,全都回去种地。”   “诺!”   贾诩记下,然后又道:“主公,这三千士兵乃是精壮,但想要将其培养成绝对的忠信,还需要一段时间。   只是,如今咱们面临一个难题。”   “什么难题。”   苏煜指了指一旁的椅子,示意贾诩坐下说。   贾诩坐在一旁,然后道:“主公,咱们代郡的战马总计才百匹。   虽然士兵们大多会骑马,但没有马可供士兵骑练。”   贾诩皱着眉头,一百骑,根本就不足以形成战斗力。   一百披甲精锐还差不多。   但那些战马也只是勉强能用,披甲是别想了。   “嗯...你来的正好。”   苏煜抬手,一把冲锋枪出现在苏煜的手中。   “这是...”   贾诩看着冲锋枪,然后就见苏煜拉开冲锋枪的保险栓,嘟嘟嘟一梭子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嘶!!!”   贾诩神色惊恐,手枪的存在已经十分变态了。   这种比大汉硬弓射程远,杀伤力强,携带方便,瞄准方便的武器,竟然还有升级版本。   这冲锋枪一瞬间打出了多少发子弹?   若是有一把冲锋枪,他一个人能够杀乌桓一个部落。   那还愁没有马?   “选一百可控之人,装备此物。   前往南匈奴和乌桓走一遭。   嗯,先搞三千精壮战马,要能披甲。   甲胄马上就要到了。   记住了,降者不杀,此去只要马牛羊。”   苏煜再三叮嘱,让贾诩去塞外,他真怕贾诩带着一百冲锋枪战士,直接把人给灭族了。   嗯,每个人配备三百发子弹吧。   “乌桓和南匈奴的人口以后都有用,挖矿,挖渠,开山,建城,修路,都用得到。”   “主公深谋远虑,属下尽量保留地方劳动力。”   “嗯,我将这些冲锋枪放在太守府府库。   选好人,你就直接搬走吧。”   “诺!”   贾诩亢奋离去,他要建功立业了。   有了冲锋枪,封狼居胥不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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